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25年10月23日,经省政府批准,宜宾市政府以宜府函〔2025〕54号文批复同意南溪区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以原裴石镇行政区域为裴石街道行政区域,裴石街道办事处驻交通路151号。
政区划分 宜宾市南溪区辖4个街道、7个镇:南溪街道、罗龙街道、仙源街道、裴石街道、刘家镇、江南镇、大观镇、汪家镇、黄沙镇、仙临镇、长兴镇。区政府驻南溪街道政通路8号(邮编6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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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政区名称
511503 南溪区
511503001 南溪街道
511503002 罗龙街道
511503003 仙源街道
511503004 裴石街道
511503102 刘家镇
511503103 江南镇
511503104 大观镇
511503105 汪家镇
511503106 黄沙镇
511503107 仙临镇
511503108 长兴镇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内容为准):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南溪区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的批复
宜府函〔2025〕54号
南溪区人民政府:
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有关事宜,已按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以原裴石镇行政区域为裴石街道行政区域,裴石街道办事处驻交通路151号。
二、你区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的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抓好调整方案和配套措施落实,稳妥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及时报告组织实施情况。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三、市民政局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切实提高行政区划管理水平。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该文件为主动公开,出处: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