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25年10月23日,经省政府批准,宜宾市政府以宜府函〔2025〕54号文批复同意南溪区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以原裴石镇行政区域为裴石街道行政区域,裴石街道办事处驻交通路151号。

政区划分 宜宾市南溪区辖4个街道、7个镇:南溪街道、罗龙街道、仙源街道、裴石街道、刘家镇、江南镇、大观镇、汪家镇、黄沙镇、仙临镇、长兴镇。区政府驻南溪街道政通路8号(邮编6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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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政区名称

511503     南溪区 

511503001  南溪街道 

511503002  罗龙街道 

511503003  仙源街道 

511503004  裴石街道 

511503102  刘家镇 

511503103  江南镇 

511503104  大观镇 

511503105  汪家镇 

511503106  黄沙镇 

511503107  仙临镇 

511503108  长兴镇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内容为准):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南溪区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的批复

宜府函〔2025〕54号

南溪区人民政府:

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有关事宜,已按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撤销裴石镇,设立裴石街道,以原裴石镇行政区域为裴石街道行政区域,裴石街道办事处驻交通路151号。

二、你区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的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抓好调整方案和配套措施落实,稳妥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及时报告组织实施情况。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三、市民政局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切实提高行政区划管理水平。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该文件为主动公开,出处: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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