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行政区划代码:430300 邮政编码:411100 区号:0731 拼音:Xiāngtán Shì 英文:Xiangtan City

位置面积 湘潭市是湖南省辖地级市,位于省境中部,湘江下游。地理位置为东经111°58′~113°05′,北纬27°20′55″~28°05′40″。全市总面积5005.79平方千米,其中,雨湖区445.96平方千米,岳塘区206.40平方千米,湘潭县2139.99平方千米,湘乡市1966.21平方千米,韶山市247.22平方千米。(面积数据根据《湖南省行政区划简册2022》)

人口民族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70.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8.72万人,乡村人口91.40万人。城镇化率66.16%,比上年末提高0.58个百分点。以汉族为主,有土家族、苗族、回族等少数民族。

名胜古迹 有韶山等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和革命纪念地。(本页内容制作/更新中,敬请期待)

 

政区划分 湘潭市辖2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即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共有25个街道、35个镇、10个乡。市政府驻岳塘区宝塔街道湘潭大道。

雨湖区辖10个街道、3个镇、2个乡,即雨湖路街道、城正街街道、云塘街道、广场街道、窑湾街道、昭潭街道、先锋街道、万楼街道、和平街道、九华街道、鹤岭镇、楠竹山镇、姜畲镇、长城乡、响水乡。区政府驻雨湖路街道雨湖路292号。

岳塘区辖11个街道、1个镇,即岳塘街道、东坪街道、书院路街道、下摄司街道、建设路街道、五里堆街道、宝塔街道、霞城街道、荷塘街道、板塘街道、双马街道、昭山镇。区政府驻荷塘街道芙蓉大道。

湘潭县辖14个镇、3个乡,即易俗河镇、谭家山镇、中路铺镇、茶恩寺镇、河口镇、射埠镇、花石镇、青山桥镇、石鼓镇、云湖桥镇、石潭镇、杨嘉桥镇、乌石镇、白石镇、分水乡、排头乡、锦石乡。县政府驻易俗河镇大鹏中路518号。

湘乡市辖4个街道、15个镇、3个乡,即望春门街道、新湘路街道、昆仑桥街道、东山街道、山枣镇、栗山镇、中沙镇、虞唐镇、潭市镇、棋梓镇、壶天镇、翻江镇、金石镇、白田镇、月山镇、泉塘镇、梅桥镇、毛田镇、龙洞镇、东郊乡、金薮乡、育塅乡。市政府驻东山街道人民路1号。

韶山市辖2个镇、2个乡,即清溪镇、银田镇、韶山乡、杨林乡。市政府驻清溪镇英雄路1号。

 

地名由来 有两种说法:一,以境内的湘州潭(昭潭)而得名。梁朝时,因昭陵“下为昭潭,深不可测,梁取以名县”。二,以地处湘水、潭水之间得名。简称潭。因盛产湘莲而别称“莲城”,又称“潭城”。

历史沿革 战国为长沙郡。西汉为长沙国湘南县地。三国吴为衡阳郡湘南、湘西县地。隋为长沙郡,衡山县地。南朝梁天监年间,在今攸县一带置湘潭县。唐天宝八年(749),将原湘潭县地和衡山县一部分另设湘潭县,县治洛口(今易俗河镇),辖今湘潭市(县)、株洲市(县)一带。

南宋时,湘潭县城从洛口迁至今市区城正街。元升县为州,属天临路。明洪武三年(1370)降州为县,属长沙府。清朝因之。民国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设长沙专区,专署驻湘潭县,辖湘潭、长沙、岳阳、醴陵、浏阳、湘阴、平江、临湘等8县。1950年以湘潭县城关镇设湘潭市(县级),由长沙专署领导;长沙专署驻湘潭市,辖1市、8县。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株洲市;由长沙县析置望城县(驻望城坡);长沙专区辖2市、9县。1952年长沙专区改称湘潭专区,专署驻湘潭市,原衡阳专区所属茶陵、攸县2县及原益阳专区所属宁乡县划入湘潭专区,辖2市、12县。1953年湘潭、株洲2市改为省辖市。1958年湘潭市划归湘潭专署领导。

1959年,将长沙县划归长沙市领导;撤销望城县,并入长沙县;湘潭县交由湘潭专区的湘潭市领导;湘潭专区辖1市、10县。1961年,由岳阳县析置岳阳市,属湘潭专署领导;复设酃县(1959年属郴县专区时撤销);将湘潭市领导的湘潭县划归湘潭专署领导;辖2市、11县。1962年,撤销岳阳市,并入岳阳县;将宁乡县划归益阳专区;湘潭专区辖1市、10县。1964年,将岳阳、湘阴、平江、临湘4县划归岳阳专区;湘潭专区辖1市、6县。1965年原属邵阳专区的湘乡县划入湘潭专区。

1970年湘潭专区改称湘潭地区,地区驻湘潭市。辖湘潭市及湘潭(驻湘潭市)、浏阳、醴陵、攸县、茶陵、酃县、湘乡等7县。1980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准湘潭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雨湖区、板塘区、湘江区、岳塘区、郊区。1981年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韶山区,并入湘潭县。1983年2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湘潭地区,所属的浏阳县划归长沙市;攸县、茶陵、酃县、醴陵4县划归株洲市;湘潭、湘乡2县划归湘潭市管辖。

1984年5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湘潭市韶山区,以湘潭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1984年7月1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13号)将湘潭县的九华、和平两个公社划归湘潭市。1984年12月4日,湘潭、湘乡两县设立花石、虞唐等9个镇,市区增设羊牯塘等3个办事处,双塘等6个居民委员会。

1986年9月1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6〕119号)撤销湘乡县,设立湘乡市(县级),以原湘乡县的行政区域为湘乡市的行政区域。1990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湘潭市韶山区,设立韶山市(县级)。

1992年6月25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2〕64号):撤销湘潭市雨湖区、湘江区、岳塘区、板塘区、郊区,以湘江为界设立雨湖区、岳塘区。雨湖区:辖原湘江区(窑湾办事处、羊牯塘办事处、广场办事处、楠竹山办事处、中山办事处),原雨湖区(云塘办事处、鹤岭办事处、城正街办事处、雨湖路办事处、平政路办事处),原郊区的长城、昭潭、先锋、护潭4个乡和先锋农场。调整后,雨湖区共辖10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1个农场。区人民政府驻原雨湖区人民政府驻地。岳塘区:辖原板塘区(社建村办事处、建设路办事处、五里堆办事处、易家湾办事处、马家河办事处、滴水埠办事处),原岳塘区(书院路办事处、下摄司办事处、中洲路办事处、岳塘办事处、东坪办事处),原郊区的霞城、宝塔、板塘、荷塘、昭山5个乡和仰天湖、红旗农场。调整后,岳塘区共辖11个街道办事处、5个乡、2个农场。区人民政府驻原岳塘区人民政府驻地。同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2〕65号)同意将湘潭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市区迁至湘潭县易俗河镇。

2005年8月1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5〕72号):将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迁移至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2005年末,湘潭市辖2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全市共有22个街道、35个镇、24个乡

2010年,将湘潭县响塘乡、姜畲镇成建制划归雨湖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雨湖区辖8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6个乡,总面积451.39平方千米,总人口56.02万人;湘潭县辖15个镇、4个乡,总面积2132.8平方千米,总人口95.7万人;响塘乡、姜畲镇所辖村(居)委会个数、行政区域面积、总人口、政府驻地均不变。

2012年,将湘乡市9个行政村成建制划归韶山市管辖(湘民行发〔2012〕14号):一、将湘乡市龙洞镇的石塘、花桥、谷阳、韶东、韶西、新湖、城前7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韶山市韶山乡管辖。二、将湘乡市金石镇团田、舒塘2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韶山市杨林乡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韶山市、湘乡市面积、人口、建制村数量相应增加和核减36.3平方公里、1.29万人、9个建制村,两市人民政府驻地均不变。(5月10日正式调整)

2012—2014年,先后撤销双马镇、板塘乡、霞城乡、昭潭乡、先锋乡、护潭乡建制设立街道,响塘乡改为响塘镇。2014年开展建制村合并工作,全市减少299个建制村。

 

历年人口(部分)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湘潭市常住人口2752171人,其中,雨湖区501848人,岳塘区458455人,湘潭县917616人,湘乡市788216人,韶山市86036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湘潭市常住人口2672069人,其中,雨湖区362871人,岳塘区344912人,湘潭县1061269人,湘乡市807718人,韶山市952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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