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市(2026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26年4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草湖市的公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草湖市。草湖市人民政府驻草湖镇。草湖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区划分 草湖市辖6个镇、4个乡:草湖镇、龙口镇、嘉和镇、东风镇、兴边镇、红石榴镇、巴合齐乡、布拉克苏乡、皮拉勒乡、喀热开其克乡。市政府驻草湖镇。

注:草湖镇、龙口镇、嘉和镇、东风镇、兴边镇、红石榴镇原属图木舒克市,巴合齐乡原属疏勒县,布拉克苏乡原属疏附县,皮拉勒乡、喀热开其克乡原属阿克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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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政区名称

 659013   草湖市

 659013100  草湖镇 

 659013101  龙口镇 

 659013102  嘉和镇 

 659013103  东风镇 

 659013104  兴边镇 

 659013105  红石榴镇 

 659013200  巴合齐乡 

 659013201  布拉克苏乡 

 659013202  皮拉勒乡 

 659013203  喀热开其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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