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26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25年1月12日,省政府以闽政文〔2025〕15号文批复同意安溪县撤销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设立龙涓镇、尚卿镇、蓝田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不变。

政区划分 安溪县辖18个镇、6个乡:凤城镇、蓬莱镇、湖头镇、官桥镇、剑斗镇、城厢镇、金谷镇、龙门镇、虎邱镇、芦田镇、感德镇、魁斗镇、西坪镇、参内镇、长卿镇、龙涓镇、尚卿镇、蓝田镇、白濑乡、湖上乡、大坪乡、祥华乡、桃舟乡、福田乡。县政府驻凤城镇大同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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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政区名称

 350524   安溪县 

 350524100  凤城镇 

 350524101  蓬莱镇 

 350524102  湖头镇 

 350524103  官桥镇 

 350524104  剑斗镇 

 350524105  城厢镇 

 350524106  金谷镇 

 350524107  龙门镇 

 350524108  虎邱镇 

 350524109  芦田镇 

 350524110  感德镇 

 350524111  魁斗镇 

 350524112  西坪镇 

 350524113  参内镇 

 350524114  长卿镇 

 350524115  龙涓镇 

 350524116  尚卿镇 

 350524117  蓝田镇 

 350524201  白濑乡 

 350524202  湖上乡 

 350524204  大坪乡 

 350524208  祥华乡 

 350524209  桃舟乡 

 350524210  福田乡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泉州市安溪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5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安溪县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泉政文〔2022〕16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安溪县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设立安溪县龙涓镇、尚卿镇、蓝田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不变。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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