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25年1月12日,省政府以闽政文〔2025〕15号文批复同意安溪县撤销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设立龙涓镇、尚卿镇、蓝田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不变。
政区划分 安溪县辖18个镇、6个乡:凤城镇、蓬莱镇、湖头镇、官桥镇、剑斗镇、城厢镇、金谷镇、龙门镇、虎邱镇、芦田镇、感德镇、魁斗镇、西坪镇、参内镇、长卿镇、龙涓镇、尚卿镇、蓝田镇、白濑乡、湖上乡、大坪乡、祥华乡、桃舟乡、福田乡。县政府驻凤城镇大同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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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政区名称
350524 安溪县
350524100 凤城镇
350524101 蓬莱镇
350524102 湖头镇
350524103 官桥镇
350524104 剑斗镇
350524105 城厢镇
350524106 金谷镇
350524107 龙门镇
350524108 虎邱镇
350524109 芦田镇
350524110 感德镇
350524111 魁斗镇
350524112 西坪镇
350524113 参内镇
350524114 长卿镇
350524115 龙涓镇
350524116 尚卿镇
350524117 蓝田镇
350524201 白濑乡
350524202 湖上乡
350524204 大坪乡
350524208 祥华乡
350524209 桃舟乡
350524210 福田乡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泉州市安溪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5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安溪县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泉政文〔2022〕16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安溪县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设立安溪县龙涓镇、尚卿镇、蓝田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不变。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