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9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9年8月23日,宜宾市政府以宜府函〔2019〕30号文批复同意调整翠屏区部分街道办事处;以宜府函〔2019〕31号文批复同意调整南溪区部分街道办事处。8月24日,四川省政府以川府民政〔2019〕3号文批复同意宜宾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详见本网页附录内容),其中:撤销南溪区石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翠屏区沙坪街道管辖;将长宁县下长镇划归江安县管辖。

政区划分 宜宾市辖3个市辖区、7个县,即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全市共有14个街道、105个镇、5个乡、12个民族乡。市政府驻叙州区南岸街道蜀南大道中段8号。

翠屏区辖8个街道、12个镇:西郊街道、安阜街道、白沙湾街道、象鼻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合江门街道、大观楼街道、李庄镇、菜坝镇、金坪镇、牟坪镇、李端镇、宗场镇、宋家镇、思坡镇、白花镇、永兴镇、双谊镇、金秋湖镇。区政府驻合江门街道人民路80号。

南溪区辖3个街道、8个镇:南溪街道、罗龙街道、仙源街道、刘家镇、江南镇、大观镇、汪家镇、黄沙镇、仙临镇、长兴镇、裴石镇。区政府驻南溪街道政通路8号。

叙州区辖3个街道、12个镇、2个乡:南岸街道、赵场街道、柏溪街道、观音镇、横江镇、柳嘉镇、泥溪镇、蕨溪镇、商州镇、高场镇、安边镇、双龙镇、合什镇、南广镇、樟海镇、龙池乡、凤仪乡。区政府驻柏溪街道县府路123号。

江安县辖14个镇:江安镇、红桥镇、怡乐镇、留耕镇、五矿镇、迎安镇、夕佳山镇、铁清镇、四面山镇、大井镇、阳春镇、下长镇、大妙镇、仁和镇。县政府驻江安镇建设路160号。

长宁县辖13个镇:长宁镇、梅硐镇、双河镇、硐底镇、花滩镇、竹海镇、老翁镇、古河镇、龙头镇、井江镇、铜鼓镇、梅白镇、铜锣镇。县政府驻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

高县辖13个镇:文江镇、庆符镇、沙河镇、嘉乐镇、罗场镇、蕉村镇、可久镇、来复镇、月江镇、胜天镇、复兴镇、落润镇、庆岭镇。县政府驻庆符镇兴盛路152号。

珙县辖10个镇、3个民族乡:珙泉镇、巡场镇、孝儿镇、底洞镇、上罗镇、洛表镇、洛亥镇、王家镇、沐滩镇、曹营镇、玉和苗族乡、罗渡苗族乡、观斗苗族乡。县政府驻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190号。

筠连县辖7个镇、2个乡、3个民族乡:筠连镇、腾达镇、巡司镇、沐爱镇、大雪山镇、镇舟镇、蒿坝镇、乐义乡、团林苗族乡、联合苗族乡、高坪苗族乡、丰乐乡。县政府驻筠连镇公园路98号。

兴文县辖8个镇、4个民族乡:古宋镇、僰王山镇、共乐镇、莲花镇、九丝城镇、石海镇、周家镇、五星镇、大坝苗族乡、大河苗族乡、麒麟苗族乡、仙峰苗族乡。县政府驻古宋镇香山西路105号。

屏山县辖8个镇、1个乡、2个民族乡:锦屏镇、新市镇、中都镇、龙华镇、大乘镇、新安镇、书楼镇、屏山镇、夏溪乡、屏边彝族乡、清平彝族乡。县政府驻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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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以下内容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宾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川府民政〔2019〕3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翠屏区等10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宜府〔2019〕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翠屏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高店镇和凉姜镇,设立双城街道办事处,以原高店镇和原凉姜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双城街道的行政区域,双城街道办事处驻民心街19号。

(二)撤销孔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花镇管辖,白花镇人民政府驻胜利街39号。

(三)撤销明威镇、王场镇和邱场镇,设立金秋湖镇,以原明威镇、原王场镇和原邱场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金秋湖镇的行政区域,金秋湖镇人民政府驻邱府路41号。

(四)撤销南溪区石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翠屏区沙坪街道管辖,沙坪街道办事处驻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

二、关于南溪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五)撤销大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观镇管辖,大观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路95号。

(六)撤销林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汪家镇管辖,汪家镇人民政府驻工字街1号。

(七)撤销马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南镇管辖,江南镇人民政府驻江正街12号。

(八)撤销留宾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裴石镇管辖,裴石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151号。

三、关于叙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九)撤销喜捷镇和柏溪镇,设立柏溪街道办事处,以原喜捷镇和原柏溪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柏溪街道的行政区域,柏溪街道办事处驻三角街76号。

(十)撤销普安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赵场街道管辖,赵场街道办事处驻民和街1号。

(十一)撤销李场镇、古柏镇和隆兴乡,设立樟海镇,以原李场镇、原古柏镇和原隆兴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樟海镇的行政区域,樟海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街317号。

(十二)撤销复龙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横江镇管辖,横江镇人民政府驻文明街18号。

(十三)撤销泥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蕨溪镇管辖,蕨溪镇人民政府驻上花市街10号。

(十四)撤销古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观音镇管辖,观音镇人民政府驻群益街35号。

四、关于江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撤销桐梓镇和井口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和四面山镇山华村、总旗村、高洞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阳春镇管辖,阳春镇人民政府驻工业大道中段1号。

(十六)撤销水清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面山镇管辖,四面山镇人民政府驻平安大道东段25号。

(十七)撤销蟠龙乡和底蓬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和留耕镇黄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夕佳山镇管辖,夕佳山镇人民政府驻环城路205号。

(十八)撤销仁和乡,设立仁和镇,以原仁和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仁和镇的行政区域,仁和镇人民政府驻桂花街1号。

(十九)撤销大妙乡,设立大妙镇,以原大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妙镇的行政区域,大妙镇人民政府驻三星街1号。

(二十)将长宁县下长镇划归江安县管辖。

五、关于长宁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一)撤销富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河镇管辖,双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路40号。

(二十二)撤销桃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海镇管辖,竹海镇人民政府驻滨河路329号。

(二十三)撤销开佛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镇管辖,长宁镇人民政府驻城西路305号。

(二十四)撤销三元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铜鼓镇管辖,铜鼓镇人民政府驻三元街35号。

(二十五)撤销梅白乡,设立梅白镇,以原梅白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梅白镇的行政区域,梅白镇人民政府驻东兴路1号。

(二十六)撤销铜锣乡,设立铜锣镇,以原铜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铜锣镇的行政区域,铜锣镇人民政府驻同兴街158号。

六、关于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七)撤销四烈乡,将其所属的希望社区、先峰社区、金星村、永华村、星光村、四烈村、大华村、苗儿村、水井村、店子村、阎村村、水塘村行政区域划归庆符镇管辖,庆符镇人民政府驻连心街4号。

(二十八)撤销双河乡、潆溪乡和大窝镇,将原双河乡、原潆溪乡和原大窝镇石坝村、龙咀村、百花村、大滩村、陈垇村、新南村、土地村、燕子村、大屋村、天台社区1组和2组以及月江镇安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来复镇管辖,来复镇人民政府驻同心街197号。

(二十九)撤销庆岭乡,设立庆岭镇,以原庆岭乡和原四烈乡下华村、龙塘村、顺利村、中和村以及原大窝镇龙洞村、三块村、太源村、得印村、印田村、川洞村、先娱村、向阳村、天台社区3组所属行政区域为庆岭镇的行政区域,庆岭镇人民政府驻同庆街323号。

(三十)撤销羊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场镇管辖,罗场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路187号。

(三十一)撤销趱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乐镇管辖,嘉乐镇人民政府驻广乐街1号。

(三十二)撤销落润乡,设立落润镇,以原落润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落润镇的行政区域,落润镇人民政府驻玺润街247号。

(三十三)将胜天镇铜鼓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月江镇管辖。

七、关于筠连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四)撤销双腾镇和塘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筠连镇管辖,筠连镇人民政府驻学士路150号。

(三十五)撤销高坎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镇舟镇管辖,镇舟镇人民政府驻兴徙社区1组612号。

(三十六)撤销维新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沐爱镇管辖,沐爱镇人民政府驻荷花路63号。

(三十七)撤销武德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巡司镇管辖,巡司镇人民政府驻胜利街176号。

(三十八)撤销龙镇乡和孔雀乡,设立丰乐乡,以原龙镇乡和原孔雀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丰乐乡的行政区域,丰乐乡人民政府驻中心村2组。

八、关于珙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九)撤销仁义乡和恒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孝儿镇管辖,孝儿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1号。

(四十)撤销石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曹营镇管辖,曹营镇人民政府驻凤鸣村4组。

(四十一)撤销下罗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上罗镇管辖,上罗镇人民政府驻人民路96号。

九、关于兴文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二)撤销太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古宋镇管辖,古宋镇人民政府驻盐井街31号。

(四十三)撤销玉屏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僰王山镇管辖,僰王山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55号。

(四十四)撤销毓秀苗族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丝城镇管辖,九丝城镇人民政府驻僰城大道中段140号。

十、关于屏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五)撤销太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都镇管辖,中都镇人民政府驻新街28号。

(四十六)撤销龙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华镇管辖,龙华镇人民政府驻明清街152号。

(四十七)撤销富荣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锦屏镇管辖,锦屏镇人民政府驻新园街7幢1号。

(四十八)撤销鸭池乡,将原鸭池乡和大乘镇三合村、马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屏山镇管辖,屏山镇人民政府驻同心街4号。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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