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9年12月23日,四川省政府以川府民政〔2019〕26号文批复同意广元市调整青川县等4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12月26日,广元市政府以广府复〔2019〕75号文批复同意利州区调整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
政区划分 2019年末,广元市辖3个市辖区、4个县,即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全市共有7个街道、108个镇、73个乡、2个民族乡。市政府驻利州区东坝街道人民路北段24号。
利州区辖7个街道、5个镇、3个乡:东坝街道、嘉陵街道、雪峰街道、河西街道、上西街道、南河街道、万缘街道、荣山镇、大石镇、盘龙镇、宝轮镇、三堆镇、白朝乡、金洞乡、龙潭乡(其中,盘龙镇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区政府驻东坝街道利州东路745号。
昭化区辖12个镇:元坝镇、卫子镇、王家镇、磨滩镇、柏林沟镇、太公镇、虎跳镇、红岩镇、昭化镇、青牛镇、射箭镇、清水镇。区政府驻元坝镇益昌大道118号。
朝天区辖10个镇、2个乡:朝天镇、大滩镇、羊木镇、曾家镇、中子镇、沙河镇、两河口镇、云雾山镇、水磨沟镇、李家镇、麻柳乡、临溪乡。区政府驻朝天镇。区政府驻朝天镇。
旺苍县辖18个镇、17个乡:东河镇、嘉川镇、木门镇、白水镇、尚武镇、张华镇、黄洋镇、普济镇、三江镇、金溪镇、五权镇、高阳镇、双汇镇、英萃镇、国华镇、九龙镇、龙凤镇、米仓山镇、大河乡、万家乡、燕子乡、水磨乡、檬子乡、福庆乡、枣林乡、麻英乡、柳溪乡、农建乡、化龙乡、大两乡、万山乡、正源乡、天星乡、盐河乡、大德乡。县政府驻东河镇新华街333号。
青川县辖12个镇、6个乡、2个民族乡:乔庄镇、青溪镇、房石镇、关庄镇、凉水镇、竹园镇、木鱼镇、沙州镇、姚渡镇、三锅镇、建峰镇、乐安镇、茶坝乡、蒿溪回族乡、曲河乡、石坝乡、大院回族乡、七佛乡、骑马乡、观音店乡。县政府驻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345号。
剑阁县辖27个镇、30个乡:普安镇、龙源镇、城北镇、盐店镇、柳沟镇、武连镇、东宝镇、开封镇、元山镇、演圣镇、王河镇、公兴镇、金仙镇、香沉镇、白龙镇、鹤龄镇、杨村镇、羊岭镇、江口镇、木马镇、剑门关镇、汉阳镇、下寺镇、张王镇、高观镇、店子镇、涂山镇、江石乡、田家乡、闻溪乡、姚家乡、北庙乡、西庙乡、义兴乡、毛坝乡、凉山乡、垂泉乡、秀钟乡、正兴乡、马灯乡、高池乡、碗泉乡、迎水乡、国光乡、柘坝乡、公店乡、吼狮乡、长岭乡、圈龙乡、碑垭乡、广坪乡、禾丰乡、摇铃乡、樵店乡、锦屏乡、柏垭乡、上寺乡。县政府驻下寺镇剑门关大道497号。
苍溪县辖24个镇、15个乡:陵江镇、云峰镇、东青镇、白桥镇、八庙镇、五龙镇、永宁镇、鸳溪镇、三川镇、龙王镇、元坝镇、唤马镇、歧坪镇、白驿镇、漓江镇、文昌镇、岳东镇、石马镇、运山镇、东溪镇、高坡镇、龙山镇、中土镇、亭子镇、禅林乡、白鹤乡、浙水乡、雍河乡、新观乡、石门乡、月山乡、白山乡、彭店乡、桥溪乡、龙洞乡、黄猫乡、石灶乡、河地乡、双河乡。县政府驻陵江镇解放路西段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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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内容为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调整青川县等4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川府民政〔2019〕26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我市青川县等4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广府〔2019〕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利州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赤化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宝轮镇管辖,宝轮镇人民政府驻澳援大道512号。
(二)撤销工农镇,将原工农镇千佛崖社区、瓷窑铺社区、大塘村、小塘村、千佛村、小岩村、虎星村、亮垭村、枫香村、三颗村、学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陵街道管辖,嘉陵街道办事处驻日新巷20号。
将原工农镇联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上西街道管辖,上西街道办事处驻则天南路185号。
(三)将盘龙镇东升村6至8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河西街道管辖,河西街道办事处驻开泰路3号。
(四)设立万缘街道,将东坝街道万缘社区、古堰社区、老街社区和大石镇快乐社区、绿化村及龙潭乡和平村1至5组、胜利村5、7、8、9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万缘街道管辖,万缘街道办事处驻剑门路183号。
(五)将大石镇红岩村、大广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雪峰街道管辖,雪峰街道办事处驻雪峰路195号。
二、关于朝天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六)撤销陈家乡、小安乡、宣河镇、柏杨乡和文安乡,将原陈家乡,原小安乡,原宣河镇龙门村、红梁村、天台村,原柏杨乡三友村和原文安乡八庙村、将军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朝天镇管辖,朝天镇人民政府驻金牛路377号。
将原柏杨乡中东村、捍东村、坪台村、麻柳村、韩家村、捍红村、冬生村和原文安乡红梅村、马家湾村、茨竹湾村、郭家村、板房村、蒿坝村、天池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滩镇管辖,大滩镇人民政府驻横梁路18号。
(七)撤销平溪乡,将原平溪乡和中子镇尧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曾家镇管辖,曾家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路1号。
(八)撤销转斗镇,将原转斗镇和原宣河镇宣河村、潜溪村、清泉村、白钟村、旭光村、竹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中子镇管辖。调整后,中子镇辖中子铺社区、五里村、庙梁村、枣树村、印坪村、高车村、柏树村、南垭村、小屯村、中合村和原宣河镇竹坝村、清泉村、宣河村、潜溪村、旭光村、白钟村及原转斗镇所属行政区域,中子镇人民政府驻市场街85号。
(九)撤销西北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羊木镇管辖,羊木镇人民政府驻玉凤路28号。
(十)撤销蒲家乡、鱼洞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河镇管辖,沙河镇人民政府驻飞仙街21号。
(十一)撤销汪家乡、李家乡,设立李家镇,以原汪家乡和原李家乡卫星村、民主村、青林村、张家坝村、流水村、新建村、永乐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李家镇的行政区域,李家镇人民政府驻河润街34号。
(十二)撤销两河口乡,设立两河口镇,以原两河口乡和原李家乡老林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两河口镇的行政区域,两河口镇人民政府驻市场街22号。
(十三)撤销花石乡、东溪河镇,设立云雾山镇,以原花石乡和原东溪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云雾山镇的行政区域,云雾山镇人民政府驻东风街122号。
(十四)撤销马家坝乡、青林乡,设立水磨沟镇,以原马家坝乡和原青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水磨沟镇的行政区域,水磨沟镇人民政府驻红坪路2号。
三、关于昭化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撤销柳桥乡、紫云乡和拣银岩街道,将原柳桥乡、原紫云乡和原拣银岩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元坝镇管辖,元坝镇人民政府驻晋寿路135号。
(十六)撤销青牛乡,设立青牛镇,以原青牛乡文书村、苏山村、莲池村、团结村、白牛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青牛镇的行政区域,青牛镇人民政府驻枫桥路5号。
(十七)撤销陈江乡、丁家乡和张家乡,将原陈江乡,原丁家乡丁家社区、玉罗村、青龙村、湖溪村、断桥村,原张家乡大雾村、双柏村和原青牛乡南流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虎跳镇管辖,虎跳镇人民政府驻幸福路28号。
(十八)撤销黄龙乡,将原黄龙乡和原张家乡洞坪村、雷音村、回龙村、刘庄村及原丁家乡双龙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太公镇管辖,太公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200号。
(十九)撤销清水乡、香溪乡,设立清水镇,以原清水乡和原香溪乡及原张家乡石庙村、尖山村、金紫村、松梁村、茯苓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清水镇的行政区域,清水镇人民政府驻清水南路5号。
(二十)撤销晋贤乡、梅树乡、白果乡和石井铺镇,将原晋贤乡中山村、千秋村、保民村,原梅树乡潜力村、春花村、穿心村、梅岭村、梅树村、新力村,原白果乡狮子村、田岩村和原石井铺镇石井铺社区、石井村、龙口村、新场村、元柏村、板庙村、茶店村、肖家寨村、庙儿顶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卫子镇管辖,卫子镇人民政府驻府顺街110号。
(二十一)撤销文村乡,将原文村乡文村社区、银峰村、助国村、双龙村、党阳村和原石井铺镇长岭村、八庙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柏林沟镇管辖,柏林沟镇人民政府驻柏龙街202号。
将原文村乡云台村、作功村、荣华村和原晋贤乡熨斗村、道角村、新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王家镇管辖,王家镇人民政府驻文景街55号。
(二十二)撤销射箭乡、明觉镇,设立射箭镇,将原射箭乡和原明觉镇明觉社区、云峰村、利华村、鹅项村、帽壳村、五房村、前锋村及原梅树乡潼梓村、潼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射箭镇管辖,射箭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43号。
(二十三)撤销沙坝乡,将原沙坝乡和原白果乡白果社区、青光村、会果村、竹林村、山溪村、金牛村及原明觉镇华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红岩镇管辖,红岩镇人民政府驻仁和街3号。
(二十四)撤销朝阳乡、大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昭化镇管辖,昭化镇人民政府驻相府街80号。
四、关于青川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五)撤销黄坪乡、瓦砾乡、孔溪乡和大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乔庄镇管辖,乔庄镇人民政府驻小南街58号。
(二十六)撤销桥楼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锅镇管辖,三锅镇人民政府驻新区街1号。
(二十七)撤销前进乡、乐安寺乡,设立乐安镇,以原前进乡和原乐安寺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乐安镇的行政区域,乐安镇人民政府驻白马街144号。
(二十八)撤销红光乡、苏河乡,将原红光乡和原苏河乡樱桃村、新民村、毛坪村、樟河村、三凤村及力子村三合组、松树坪组、郑家湾组、梨子坪组、田坝组、小垭子组、纸厂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关庄镇管辖,关庄镇人民政府驻关义街34号。
(二十九)撤销茅坝乡,将原茅坝乡和原苏河乡力子村松树梁组、中间院子组、李家沟组、柏杨林组、烧房里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凉水镇管辖,凉水镇人民政府驻市场街6号。
(三十)撤销白家乡、建峰乡,设立建峰镇,以原白家乡和原建峰乡青峰社区、建峰村、葛底村、青沟村、碾子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建峰镇的行政区域,建峰镇人民政府驻建设新街22号。
(三十一)撤销马鹿镇、金子山乡,将原马鹿镇和原金子山乡及原建峰乡龙峰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园镇管辖,竹园镇人民政府驻清江路182号。
(三十二)撤销板桥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鱼镇管辖,木鱼镇人民政府驻永安路148号。
(三十三)撤销营盘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州镇管辖,沙州镇人民政府驻昌平街2号。
(三十四)撤销马公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坝乡管辖,石坝乡人民政府驻兴胜街1号。
(三十五)撤销楼子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七佛乡管辖,七佛乡人民政府驻芙蓉街3号。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