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2019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9年8月31日,四川省政府以川府民政〔2019〕6号文批复同意自贡市调整自流井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1)撤销农团乡和漆树乡,设立飞龙峡镇,以原农团乡和原漆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飞龙峡镇的行政区域,飞龙峡镇人民政府驻俞冲市街144号。(2)撤销红旗乡,设立红旗街道,以原红旗乡和沿滩区卫坪镇杨公桥村、紫景社区、东湖社区、杨公桥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红旗街道的行政区域,红旗街道办事处驻兴川南街255号。(3)撤销高峰镇,设立高峰街道,以原高峰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高峰街道的行政区域,高峰街道办事处驻龙汇南街468号。(4)撤销舒坪镇,设立舒坪街道,以原舒坪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舒坪街道的行政区域,舒坪街道办事处驻舒坪路18号。

政区划分 2019年末,自贡市自流井区辖9个街道、3个镇:五星街街道、东兴寺街道、新街街道、郭家坳街街道、丹桂街道、学苑街道、舒坪街道、红旗街道、高峰街道、仲权镇、荣边镇、飞龙峡镇。区政府驻丹桂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 统计用区划代码 名称

 510302001 510302001 五星街街道 

 510302002 510302002 东兴寺街道 

 510302003 510302003 新街街道 

 510302004 510302004 郭家坳街街道 

 510302005 510302005 丹桂街道 

 510302006 510302006 学苑街道 

 510302007 510302007 舒坪街道 

 510302008 510302008 红旗街道 

 510302009 510302009 高峰街道 

 510302101 510302101 仲权镇 

 510302103 510302103 荣边镇 

 510302105 510302104 飞龙峡镇 

 

 

附录:

(以下内容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自贡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川府民政〔2019〕6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自贡市自流井区等6个区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自府〔2019〕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自流井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农团乡和漆树乡,设立飞龙峡镇,以原农团乡和原漆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飞龙峡镇的行政区域,飞龙峡镇人民政府驻俞冲市街144号。

(二)撤销红旗乡,设立红旗街道,以原红旗乡和沿滩区卫坪镇杨公桥村、紫景社区、东湖社区、杨公桥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红旗街道的行政区域,红旗街道办事处驻兴川南街255号。

(三)撤销高峰镇,设立高峰街道,以原高峰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高峰街道的行政区域,高峰街道办事处驻龙汇南街468号。

(四)撤销舒坪镇,设立舒坪街道,以原舒坪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舒坪街道的行政区域,舒坪街道办事处驻舒坪路18号。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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