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

地理位置 

人口民族 

政区划分 五家渠市辖3个街道、3个镇:军垦路街道、青湖路街道、人民路街道、梧桐镇、蔡家湖镇、青湖镇。市政府驻人民路街道长征东街603号。

名胜古迹 

 

 

地名由来 

历史沿革 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以国函〔2002〕83号文批复同意设立县级五家渠市,市政府驻五家渠。五家渠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04年1月19日,五家渠市正式设立。辖101团场、102团场、103团场。市政府驻市区长征路。

2012年,自治区政府以新政函〔2012〕132号文批复同意设立梧桐镇,镇政府驻102团场团部(八一南路84号);以新政函〔2012〕206号文批复同意设立蔡家湖镇,镇政府驻103团场团部(胜利西街230号)。

 

已设镇(街道)及其批准设立时间:军垦路街道(2005.7)、青湖路街道(2005.7)、人民路街道(2005.7)、102团梧桐镇(2012.6.25)、103团蔡家湖镇(2012.9.7)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五家渠市的批复

国函〔2002〕8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五家渠市的请示》(新政发〔200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县级五家渠市,市人民政府驻五家渠。

二、五家渠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五家渠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黄家梁子小路与老龙河交汇处,向南沿老龙河、下家海子北侧水渠、老东干渠至102团坟地,沿102团坟地与梧桐窝子村耕地分界处,至甘莫公路东经87 °40 ′55 ″、北纬44 °13 ′46 ″,再沿甘莫公路至八一水库泄洪渠,沿八一水库泄洪渠向西南至南闸门,折向北沿八一水库南侧、西侧至南大渠、接老龙河,再向南经猛进水库北侧、南侧(米泉市现有耕地的北侧)至场界沟,沿场界沟向南至东经87 °30 ′49 ″、北纬44 °00 ′00 ″,再向西至和平渠,沿和平渠向北经头屯河、二桐苦沟、公安干渠、邓家大沟至东经87 °22 ′33 ″、北纬44 °33 ′09 ″,沿干沟向北至103团12连与13连分界水渠,沿水渠向东经103团12连、10连北侧(昌吉回族自治州与农六师土地确权线)至起点。

五家渠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其行政区域界线按本批复于2002年底以前勘定并报民政部备案。

国 务 院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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