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
2008年末,全区辖5个地级市,8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11个县(合计2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41个街道、98个镇、93个乡(合计232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437个居委会、2340个村委会(村居合计2753个)。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银川市(金凤区) 辖3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
灵武市
永宁县(杨和镇) 贺兰县(习岗镇)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辖2个市辖区、1个县
大武口区(长城街道) 惠农区(北街街道)
平罗县(城关镇)
吴忠市➀(利通区) 辖1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利通区
青铜峡市(小坝镇)
盐池县(花马池镇) 同心县(豫海镇)
固原市(原州区) 辖1个市辖区、4个县
原州区(中山街道)
西吉县(吉强镇) 隆德县(城关镇) 泾源县(香水镇)
彭阳县(白阳镇)
中卫市(沙坡头区) 辖1个市辖区、2个县
沙坡头区(滨河镇)➁
中宁县(宁安镇) 海原县(三河镇)➂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08年1月11日,自治区政府宁政发〔2008〕15号文件批复,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整建制划归中卫市海原县管辖(地域面积220.6平方公里)。2月18日正式移交。
☆2008年,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将海原县兴仁镇、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2月18日正式移交。
★2008年6月20日,民政部民函〔2008〕178号文件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海原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海城镇迁至黑城镇➂。同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确定,海原县新址驻地黑城镇更名为三河镇。
☆2008年,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将海原县徐套乡划归中宁县管辖,将兴隆乡划归同心县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七营镇、甘城乡划归海原县管辖。9月11日,海原县徐套乡正式移交中宁县管辖。
注➀: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驻红寺堡镇)为县级机构。
注➁:地级中卫市设立后,没有设立沙坡头区一级政权,只在原中卫县辖区设立中卫城区办公室等机构,以“中卫城区”指代沙坡头区。2008年6月11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统一使用“中卫市沙坡头区”,不再使用“中卫市中卫城区”或其他名称。沙坡头区政府尚未成立。
注➂:海原县政府因故没有迁址,仍驻海城镇。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民政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函〔2008〕178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海原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宁政发〔2008〕5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海原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海城镇迁至黑城镇。搬迁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
民政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黑城镇划归海原县管辖的决定
宁政发〔2008〕15号
固原市、中卫市、原州区、海原县人民政府:
为便于统一规划和管理,促进地区间协调持续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原州区、海原县局部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整建制划归中卫市海原县管辖(地域面积220.6平方公里)。
二、固原市、中卫市及原州区、海原县要切实做好调整区域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调整后,两县、区要做好资源权属确认工作,明确权属范围和用途,杜绝引发资源纠纷。
四、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由自治区民政厅按照国家有关勘界原则和要求,会同固原市、中卫市及原州区、海原县共同勘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中卫市沙坡头区”名称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09号 2008年6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地级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03〕139号)的规定:“中卫市设立沙坡头区,以原中卫县的行政区域为沙坡头区的行政区域。”“中卫市沙坡头区”这一名称已经法律程序予以确定,沙坡头区已成为中国行政区划序列中的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也为沙坡头区赋予了新的行政区划代码。
地级中卫市设立后,没有设立沙坡头区一级政权,只在原中卫县辖区设立了中卫城区党工委和中卫城区办公室,以“中卫城区”指代沙坡头区。“中卫城区”这一名称并未经法定程序予以认定,同时这一名称极易引起歧义,给工作和对外交往带来不便。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规定,自即日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各新闻媒体在行文、宣传报道、统计、对外交流中统一使用“中卫市沙坡头区”,不再使用“中卫市中卫城区”或其他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