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政区划分 黄平县辖8个镇、3个乡:新州镇、旧州镇、重安镇、谷陇镇、平溪镇、野洞河镇、上塘镇、浪洞镇、一碗水乡、纸房乡、翁坪乡。县政府驻新州镇。
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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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由来 因境内有黄平江而得名。
历史沿革 宋置黄平府,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置黄平州,民国2年(1913)设黄平县。
1996年,黄平县辖5个镇、9个乡: 新州镇、旧州镇、重安镇、谷陇镇、平溪镇、崇仁乡、黄飘乡、重兴乡、翁坪乡、上塘乡、一碗水乡、苗陇乡、浪洞乡、纸房乡。县政府驻新州镇。
2005年1月21日,省政府批复同意崇仁乡更名为野洞河乡。调整后,全县辖5个镇、9个乡:新州镇、旧州镇、重安镇、谷陇镇、平溪镇、野洞河乡、黄飘乡、上塘乡、一碗水乡、纸房乡、浪洞乡、翁坪乡、重兴乡、苗陇乡。县政府驻新州镇。
2013年4月25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80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野洞河乡,设置野洞河镇;撤销上塘乡,设置上塘镇;撤销浪洞乡,设置浪洞镇。5月24日,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16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黄飘乡、新州镇,设置新的新州镇;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17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苗陇乡、谷陇镇,设置新的谷陇镇;省政府以黔府函〔2013〕118号文批复同意黄平县撤销重兴乡、重安镇,设置新的重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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