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政区划分 遵义市汇川区辖6个街道、8个镇:上海路街道、洗马路街道、大连路街道、董公寺街道、高坪街道、高桥街道、团泽镇、板桥镇、泗渡镇、沙湾镇、松林镇、毛石镇、山盆镇、芝麻镇。区政府驻董公寺街道建国社区汇川大道。

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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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由来 

历史沿革 

1992年5月,省政府批准同意设立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省首批成立的3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隶属县级遵义市。

1997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遵义地区和县级遵义市,设立地级遵义市和红花岗区。1998年3月23日,省委、省政府批准遵义开发区为地级遵义市派出机构(正县级),行使省政府赋予的职能和权限。红花岗区的高桥、董公寺2个镇和上海路、洗马路2个街道委托遵义开发区管理。【2010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3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区辖原属红花岗区管辖的董公寺、高桥2个镇、上海路、洗马路、北京路3个街道,长征镇的坪丰居委会、坪丰村,原属遵义县管辖的高坪、板桥、泗渡、团泽4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南京路。

2004年6月18日,汇川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该区由原遵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辖的董公寺、高桥2镇,遵义县划拨的高坪、板桥、泗渡、团泽4镇,以及上海路、洗马路2个街道,长征镇的坪丰村、坪丰居等组成,共97个村、居,面积694平方千米,人口约31万人(不含流动人口)。新的汇川区政府与原开发区管委会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机制运行。【注:北京路街道仍由红花岗区管辖,将北京路街道管辖的大山、医新、易格孔、茅草东、田沟5个居委会划入汇川区上海路街道】

2005年9月,遵义市委机关迁至汇川区南京路28号原汇川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办公。

2006年4月28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将上海路街道分设为上海路、大连路2个街道(街道);8月15日大连路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末,全区总面积712平方千米,总人口34.18万人,辖3个街道、6个镇,56个行政村、35个社区。

2008年10月,汇川区政府驻地迁至汇川大道中段东侧新址办公。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汇川区常住人口438279人,其中:上海路街道76983人,洗马路街道45580人,大连路街道71361人,高桥镇81228人,董公寺镇27004人,团泽镇35527人,高坪镇55117人,板桥镇19226人,泗渡镇26253人。2010年末,汇川区常住人口43.90万人。

2011年末,汇川区面积71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44.78万人,户籍人口35.7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2.32万人;非农业人口15.98万人。辖3个街道、6个镇,44个社区、50个行政村。

2016年,汇川区由9个镇(街道)调整为6个街道、8个镇(洗马路街道、上海路街道、大连路街道、高坪街道、高桥街道、董公寺街道,板桥镇、泗渡镇、团泽镇、松林镇、毛石镇、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汇川区总面积从原709平方千米增加到1514.3平方千米。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或公告原出处内容为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汇川区
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5〕296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调整汇川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遵府呈〔2015〕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高桥镇、董公寺镇、高坪镇建制,设置有关街道。

二、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

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高桥镇董公寺镇高坪镇建制设立高桥等三个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汇府发〔2016〕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区人民政府各工作机构,各派驻机构: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汇川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5〕296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高桥镇董公寺镇高坪镇建制设立高桥等三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遵府函〔2016〕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高桥镇建制,设立高桥街道办事处。新设立的高桥街道办事处辖原高桥镇区域,办事处驻泥桥社区居委会。

二、撤销董公寺镇建制,设立董公寺街道办事处。新设立的董公寺街道办事处辖原董公寺镇区域,办事处驻交通村。

三、撤销高坪镇建制,设立高坪街道办事处。新设立的高坪街道办事处辖原高坪镇区域,办事处驻高坪社区居委会。

四、高桥、董公寺、高坪等三个新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妥善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五、高桥、董公寺、高坪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要本着 “精简、效能” 的原则,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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