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区划(1984年)

简称(别称)湘。省会长沙市。

1984年末,湖南省辖6个地级市、8个地区、1个自治州(共15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5个市辖区、12个县级市、84个县、4个自治县(共125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不包括湘潭市韶山区、衡阳市南岳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长沙市 5区4县

东 区       南 区       西 区       北 区

郊 区

长沙县(长沙市)  望城县(城关镇)  浏阳县(城关镇)  宁乡县(城关镇)

株洲市 4区5县

东 区       北 区       南 区       郊 区

株洲县(渌口镇)  醴陵县(城关镇)  攸 县(城关镇)  茶陵县(城关镇)

酃 县(城关镇)

湘潭市 5区(不包括韶山区)2县

雨湖区       湘江区       岳塘区       板塘区

郊 区

湘潭县(湘潭市)  湘乡县(城关镇)

衡阳市 4区(不包括南岳区)7县

江东区       城南区       城北区       郊 区

衡阳县(西渡镇)  衡南县(衡阳市)  衡山县(城关镇)  衡东县(城关镇)

常宁县(城关镇)  祁东县(城关镇)  耒阳县(城关镇)

邵阳市 4区2县

东 区       西 区       桥头区       郊 区

邵东县(两市镇)  新邵县(酿溪镇)

岳阳市 3区1县

南 区       北 区       郊 区

岳阳县(荣家湾镇)

岳阳地区(岳阳市) 5县

平江县(城关镇)  湘阴县(城关镇)  汩罗县(城关镇)  临湘县(城关镇)

华容县(城关镇)

益阳地区(益阳市) 1市5县

益阳市

益阳县(益阳市)  南 县(城关镇)  沅江县(琼湖镇)  桃江县(城关镇)

安化县(东坪镇)

常德地区(常德市) 2市8县

常德市       津市市

常德县(常德市)  安乡县(城关镇)  汉寿县(城关镇)  灃 县(城关镇)

临灃县(城关镇)  桃源县(城关镇)  石门县(城关镇)  慈利县(城关镇)

娄底地区(娄底市) 2市3县

娄底市       冷水江市

涟源县(蓝田镇)  双峰县(永丰镇)  新化县(城关镇)

邵阳地区(邵阳市) 6县1自治县

邵阳县(塘渡口镇) 隆回县(桃洪镇)  武冈县(城关镇)  洞口县(城关镇)

新宁县(金石镇)  绥宁县(长铺镇)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

郴州地区(郴州市) 2市9县

郴州市       资兴市

郴 县(郴州市)  桂阳县(城关镇)  永兴县(城关镇)  宜章县(城关镇)

嘉禾县(城关镇)  临武县(城关镇)  汝城县(城关镇)  桂东县(城关镇)

安仁县(城关镇)

零陵地区(永州市) 2市8县1自治县

永州市       冷水滩市

东安县(城关镇)  道 县(道江镇)  宁远县(城关镇)  江永县(城关镇)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蓝山县(城关镇)  新田县(城关镇)

双牌县(城关镇)  祁阳县(城关镇)

怀化地区(怀化市) 2市8县2自治县

怀化市       洪江市

黔阳县(安江镇)  沅陵县(沅陵镇)  辰溪县(辰阳镇)  溆浦县(卢峰镇)

麻阳县(高村镇)  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        芷江县(芷江镇)

会同县(林城镇)  靖 县(渠阳镇)  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1市9县

吉首市

泸溪县(武溪镇)  凤凰县(沱江镇)  花垣县(花垣镇)  保靖县(迁陵镇)

古丈县(古阳镇)  永顺县(灵溪镇)  大庸县(永定镇)  桑植县(城关镇)

龙山县(民安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以(84)国函字58号文批复同意湖南省调整部分市县行政区域界线:一、调整株洲市和株洲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株洲县的龙头铺、明照、蝶屏、云田四个公社和白关公社的关口、新庄、道田、百井、罗塘、五里墩六个大队划归株洲市管辖。二、调整衡阳市与衡阳、衡南二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衡阳县的新安公社,衡南县车江公社的沿江、兴隆、新田、平田四个大队和云市公社的新龙大队划归衡阳市管辖。三、调整郴州市与郴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郴县安和公社的下塘、坦山、安和、下风、张家坪、雷大桥、增湖七个大队划归郴州市管辖。四、调整益阳市与益阳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益阳县的长春、过鹿坪、香铺仑、迎丰桥、李昌港、新桥河、杨林坳七个公社和新桥河镇划归益阳市管辖。五、调整岳阳市与临湘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临湘县的岳化、长炼两厂厂区,云溪、路口两镇,云溪、陆城、文桥三个公社,路口公社的路口、南岳、牌楼、江湖、枧冲、南太、南山、新华、省塘九个大队,新合大队的李家、沈家、马形、陀鹤四个生产队,松阳湖农场、白泥湖、芭蕉湖划归岳阳市管辖。岳阳市设南区、北区、郊区三个区。

★ 1984年6月18日,国务院以(84)国函字99号文批复同意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驻地由水口镇迁至沱江镇。

★ 1984年6月22日,国务院以(84)国函字101号文批复同意湖南省撤销零陵县恢复冷水滩市:一、撤销零陵县。将零陵县的邮亭圩、菱角塘、黄田铺、富家桥、珠山、水口山六个区的四十个公社和楚江圩区的接履桥公社划归永州市管辖。二、恢复冷水滩市。以零陵县的冷水滩镇和冷水滩、黄阳司、普利桥、楚江圩四个区的二十六个公社和邮亭圩区的白塘公社为冷水滩市的行政区域。

★ 1984年7月11日,国务院以(84)国函字113号批复同意湖南省扩大湘潭、娄底市郊区:一、将湘潭县的九华、和平两个公社归湘潭市。二、将涟源县娄底区的茶园、万宝、西阳、杉山、小碧、双江、石井、百亩八个公社划归娄底市。

★ 1984年12月24日,国务院以(84)国函字184号批复同意湖南省撤销资兴县,设立资兴市(县级),并将郴县的高码乡和桥口乡的白溪、下渡两个村划归资兴市管辖。【注:被划乡、村尚未移交,仍列入郴县】

☆ 1984年4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1984〕159号文通知:岳阳县驻地由岳阳市迁往岳阳县荣家湾镇。

☆ 1984年5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湘厅发〔1984〕6号文通知调整韶山和南岳管理体制:一、设立韶山、南岳区,分别由湘潭市、衡阳市管辖,为县级。保留韶山、南岳管理局。二、韶山区辖六乡一镇,即现在湘潭县韶山区所辖范围。南岳区辖一镇一乡十个大队(村),即南岳镇,南岳乡,马迹乡的拜殿、龙潭、观音大队(村),东湖乡的石山、莲塘、岳林、杉湾大队(村),望峰乡的龙风潭、红旗、青水大队(村)。【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1984、1985、1986、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1985、1986、1987、1988版)》均无收录湘潭市韶山区、衡阳市南岳区】

 

 

附录(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内容为准):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部分市县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

(84)国函字5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四年一月十八日《关于调整我省部分城市行政区划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调整株洲市和株洲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株洲县的龙头铺、明照、蝶屏、云田四个公社和白关公社的关口、新庄、道田、百井、罗塘、五里墩六个大队划归株洲市管辖。

二、调整衡阳市与衡阳、衡南二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衡阳县的新安公社,衡南县车江公社的沿江、兴隆、新田、平田四个大队和云市公社的新龙大队划归衡阳市管辖。

三、调整郴州市与郴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郴县安和公社的下塘、坦山、安和、下风、张家坪、雷大桥、增湖七个大队划归郴州市管辖。

四、调整益阳市与益阳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益阳县的长春、过鹿坪、香铺仑、迎丰桥、李昌港、新桥河、杨林坳七个公社和新桥河镇划归益阳市管辖。

五、调整岳阳市与临湘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将临湘县的岳化、长炼两厂厂区,云溪、路口两镇,云溪、陆城、文桥三个公社,路口公社的路口、南岳、牌楼、江湖、枧冲、南太、南山、新华、省塘九个大队,新合大队的李家、沈家、马形、陀鹤四个生产队,松阳湖农场、白泥湖、芭蕉湖划归岳阳市管辖。

岳阳市设南区、北区、郊区三个区。

国务院         

一九八四年四月六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驻地迁至沱江镇的批复

(84)国函字9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一日《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驻地迁往沱江镇的报告》收悉。同意江华瑶族自治县驻地由水口镇迁至沱江镇。

国务院         

一九八四年六月十八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零陵县恢复冷水滩市的批复

(84)国函字10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关于撤销永州市、恢复冷水滩市的请示》和民政厅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关于撤销零陵县、恢复冷水滩市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

一、撤销零陵县。将零陵县的邮亭圩、菱角塘、黄田铺、富家桥、珠山、水口山六个区的四十个公社和楚江圩区的接履桥公社划归永州市管辖。

二、恢复冷水滩市。以零陵县的冷水滩镇和冷水滩、黄阳司、普利桥、楚江圩四个区的二十六个公社和邮亭圩区的白塘公社为冷水滩市的行政区域。

国务院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扩大湘潭、娄底市郊区的批复

(84)国函字11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扩大湘潭、娄底市郊区的报告》收悉。同意你省:

一、将湘潭县的九华、和平两个公社归湘潭市。

二、将涟源县娄底区的茶园、万宝、西阳、杉山、小碧、双江、石井、百亩八个公社划归娄底市。

国务院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一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资兴县设立资兴市的批复

(84)国函字18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撤销资兴县建立资兴市的请示报告》收悉。同意撤销资兴县,设立资兴市(县级),并将郴县的高码乡和桥口乡的白溪、下渡两个村划归资兴市管辖。

国务院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韶山和南岳管理体制的通知

湘厅发〔1984〕6号

湘潭、衡阳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韶山革命纪念地和南岳风景名胜区的统一领导,保护好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搞好宣传接待工作,省委、省政府对韶山、南岳的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决定作相应的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设立韶山、南岳区,分别由湘潭市、衡阳市管辖,为县级。保留韶山、南岳管理局。韶山管理局的规格和隶属关系不变,由管理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区委书记。区、局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有侧重。纪念地重点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宣传接待以管理局为主;行政、司法、经济工作和社会服务等,以区为主。南岳管理局和南岳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党政关系,旅游接待和其他各项工作均由衡阳市管理。

二、韶山区辖六乡一镇,即现在湘潭县韶山区所辖范围。南岳区辖一镇一乡十个大队(村),即南岳镇,南岳乡,马迹乡的拜殿、龙潭、观音大队(村),东湖乡的石山、莲塘、岳林、杉湾大队(村),望峰乡的龙风潭、红旗、青水大队(村)。两区所辖范围内的市、县属企事业(如南岳的林场,树木园,药材场等)和文教卫生单位,原则上都划归区管。……(内容略)

三、……(内容略)

四、……(内容略)

五、……(内容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并请保留本站网址:www.xzqh.org

   区划地名网(行政区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