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郑州) 辖17个地级市,48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89个县(合计15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7个街道、844个镇、1285个乡、18个民族乡(合计2434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 2000年5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00〕45号文批复同意河南省调整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一、洛阳市郊区更名为洛龙区。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西工区凯旋东路迁至关林镇。 二、对洛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域作如下调整:将原郊区的工农乡、孙旗屯乡划归涧西区管辖;将原郊区的红山乡和洛北乡的东下池村、西下池村、瞿家屯村、东涧沟村、五女冢村、金谷园村、西小屯村、西工村划归西工区管辖;将原郊区的邙山镇和洛北乡的新生村、工农村、烧沟村、岳村划归老城区管辖;将原郊区的瀍河回族乡划归瀍河回族区管辖;将西工区的安乐街道划归洛龙区管辖。调整后,洛龙区辖李楼乡、古城乡、石人乡、辛店镇、安乐镇、龙门镇、关林镇、白马寺镇和安乐街道。
★ 2000年6月8日,国务院以国函〔2000〕61号文批复同意河南省撤销周口地区设立地级周口市:一、撤销周口地区和县级周口市,设立地级周口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川汇区。二、周口市设立川汇区,以原县级周口市的行政区域为川汇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老街。三、周口市辖原周口地区的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鹿邑县和新设立的川汇区。原周口地区的县级项城市由省直辖。
★ 2000年6月8日,国务院以国函〔2000〕62号文批复同意河南省撤销驻马店地区设立地级驻马店市:一、撤销驻马店地区和县级驻马店市,设立地级驻马店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驿城区。二、驻马店市设立驿城区,以原县级驻马店市的行政区域为驿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富强路。三、驻马店市辖原驻马店地区的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和新设立的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