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区划(2000年)

浙江省(浙,杭州) 辖11个地级市,26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37个县、1个自治县(合计8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06个街道、970个镇、752个乡、35个民族乡(合计186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 2000年5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00〕46号文批复同意浙江省撤销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一、撤销丽水地区和县级丽水市,设立地级丽水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莲都区。二、丽水市设立莲都区,以原县级丽水市的行政区域为莲都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解放街。三、丽水市辖原丽水地区的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莲都区。原丽水地区的县级龙泉市由省直辖。

★ 2000年12月30日,国务院以国函〔2000〕138号文批复同意浙江省调整金华市部分行政区划:一、撤销金华县,设立金华市金东区。金东区辖原金华县的傅村、孝顺、曹宅、塘雅、澧浦、岭下、江东、赤松、源东和金华市婺城区的仙桥、多湖、东孝12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多湖镇。二、将原金华县的雅畈、安地、白龙桥、琅琊、蒋堂、汤溪、罗埠、洋埠、长山、沙畈、塔石、岭上、莘畈、箬阳14个乡(镇)划归金华市婺城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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