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20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政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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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以下内容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调整苍溪县等3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川府民政〔2020〕1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苍溪县等3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广府〔2020〕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苍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中土镇、石门乡,将原中土镇和原石门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元坝镇管辖,元坝镇人民政府驻望江社区望江路62号。

(二)撤销八庙镇,设立百利镇,以原八庙镇、陵江镇解放村、百利村、金花村、嘉陵村和东青镇玉京村、中心村、高峰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百利镇行政区域,百利镇人民政府驻解放村二组36号。

(三)撤销石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东溪镇管辖,东溪镇人民政府驻北泉社区城隍路35号。

(四)撤销禅林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东青镇管辖,东青镇人民政府驻东青社区老土地街107号。

(五)撤销雍河乡、新观乡,将原雍河乡和原新观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王镇管辖,龙王镇人民政府驻龙王社区三元街11号。

(六)撤销河地乡、双河乡,设立河地镇,以原河地乡和原双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河地镇的行政区域,河地镇人民政府驻双河社区政府街76号。

(七)撤销黄猫乡、龙洞乡,设立黄猫垭镇,以原黄猫乡和原龙洞乡龙门社区、回龙村、棋盘村、大元村、远景村、茅坪村、后河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黄猫垭镇的行政区域,黄猫垭镇人民政府驻朝阳社区朝阳路57号。

将原龙洞乡柳溪村、柳河村、普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高坡镇管辖,高坡镇人民政府驻双凤社区栖凤路96号。

二、关于旺苍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八)撤销尚武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川镇管辖,嘉川镇人民政府驻红旗村6组政府路103号。

(九)撤销大德乡、金溪镇,设立大德镇,以原大德乡和原金溪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德镇的行政区域,大德镇人民政府驻大黑滩社区和谐街28号。

(十)撤销麻英乡、枣林乡,将原麻英乡和原枣林乡大埝村、解放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水镇管辖,白水镇人民政府驻大兴社区便民西路71号。

将原枣林乡双龙村、枣林村、桥河村、三汇村和原柳溪乡上游村、光荣村、荣华村、狮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张华镇管辖,张华镇人民政府驻张华沟社区教师街81号。

(十一)撤销柳溪乡,将原柳溪乡梨花村、前进村和黄洋镇通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东河镇管辖,东河镇人民政府驻治城社区文昌街何家巷4号。

将原柳溪乡蟠龙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洋镇管辖,黄洋镇人民政府驻黄洋河社区政府路166号。

(十二)撤销化龙乡、农建乡,将原化龙乡和原农建乡骑龙村、农建村、青坪村、河东村、杨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门镇管辖,木门镇人民政府驻木门社区先念路62号。

将原农建乡联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江镇管辖,三江镇人民政府驻三江坝社区新兴路44号。

(十三)撤销大两乡、万山乡,设立大两镇,以原大两乡和原万山乡长征村、星光村、檬溪村、菊花村、云雾村、万里村和五权镇旭光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大两镇的行政区域,大两镇人民政府驻大河村2组1号。

(十四)撤销水磨乡、大河乡,设立水磨镇,以原水磨乡和原大河乡春笋村、柳垭村、白玉村、华丰村、火炬村以及原万山乡漆树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水磨镇的行政区域,水磨镇人民政府驻桥板村1组1号。

将原大河乡桂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五权镇管辖,五权镇人民政府驻五郎庙社区学府街29号。

(十五)撤销盐河乡、万家乡,设立盐河镇,以原盐河乡和原万家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盐河镇的行政区域,盐河镇人民政府驻盐河村1组139号。

(十六)撤销正源乡,将原正源乡白鹤村、辕门村、卫星村、深溪村、茶农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汇镇管辖,双汇镇人民政府驻两汇寺社区下河街1号。

将原正源乡竹园村、学堂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英萃镇管辖,英萃镇人民政府驻方家坝社区河西北街525号。

(十七)撤销天星乡、福庆乡,设立天星镇,以原天星乡和原福庆乡双河村、新农村、光辉村、红光村、农经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天星镇的行政区域,天星镇人民政府驻云峰村沿河北路一段11号。

将原福庆乡红花村、农岗村、明星村、牌坊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国华镇管辖,国华镇人民政府驻郭家坝社区商业街2号。

三、关于剑阁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八)撤销上寺乡,将原上寺乡和汉阳镇青松村、锁溪村、顺风村、金星村、中心村、二龙村以及剑门关镇双旗村、剑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下寺镇管辖,下寺镇人民政府驻沙溪社区翠云大道667号。

(十九)撤销高观镇,将原高观镇和汉阳镇天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剑门关镇管辖,剑门关镇人民政府驻雄关社区雄关大道169号。

(二十)撤销姚家乡、北庙乡,设立姚家镇,以原姚家乡和原北庙乡石桥村、钟岭村、水井村、孤玉村、明兴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姚家镇的行政区域,姚家镇人民政府驻向阳社区中街142号。

(二十一)撤销城北镇、闻溪乡、田家乡、凉山乡,将原城北镇、原闻溪乡、原田家乡和原凉山乡皇柏村、联合村、盐井村、清凉村、松林村、云凤村以及原北庙乡五星村、星光村、青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安镇管辖,普安镇人民政府驻小玲珑社区人民巷3号。

(二十二)撤销垂泉乡、毛坝乡,将原垂泉乡、原毛坝乡和原凉山乡五羊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柳沟镇管辖,柳沟镇人民政府驻灵泉社区迎宾街42号。

(二十三)撤销江石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龙源镇管辖,龙源镇人民政府驻龙源寺社区剑南路449号。

(二十四)撤销西庙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盐店镇管辖,盐店镇人民政府驻红旗社区西街5号。

(二十五)撤销碗泉乡、迎水乡、国光乡、正兴乡、高池乡、马灯乡,将原碗泉乡、原迎水乡、原国光乡,原正兴乡龙虎村、郭沟村、金顶村、崇岭村、华山村,原高池乡灯塔村、青荣村、牌坊村、高池村、高塔村、庄子村、作坊村、胜利村、杨岭村和原马灯乡马灯村、三江村、陈湾村、纯阳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开封镇管辖,开封镇人民政府驻文庙社区中心街42号。

将原正兴乡星火村、河西村、三元村、孔龙村和原马灯乡瓦子村、双坪村、武庵村的行政区域划归武连镇管辖,武连镇人民政府驻武侯社区南街1号。

(二十六)撤销义兴乡,设立义兴镇,以原义兴乡,原高池乡大营村和原凉山乡甘水村、珠珍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义兴镇的行政区域,义兴镇人民政府驻新星社区感恩街1号。

(二十七)撤销公店乡、柘坝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王河镇管辖,王河镇人民政府驻华阳社区大成街12号。

(二十八)撤销长岭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金仙镇管辖,金仙镇人民政府驻金仙社区文庙街116号。

(二十九)撤销禾丰乡、摇铃乡、广坪乡、碑垭乡,将原禾丰乡、原摇铃乡、原广坪乡和原碑垭乡小碑村、松柏村、山峰村、刘家村、先峰村、大垭村9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龙镇管辖,白龙镇人民政府驻龙洞社区剑南路55号。

(三十)撤销吼狮乡、圈龙乡,将原吼狮乡、原圈龙乡和原碑垭乡大垭村1、2、3、4、5、6、7、8、10、11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公兴镇管辖,公兴镇人民政府驻大桥社区长兴街1号。

(三十一)撤销锦屏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杨村镇管辖,杨村镇人民政府驻龙鞍社区较场后街120号。

(三十二)撤销柏垭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木马镇管辖,木马镇人民政府驻木马寺社区驿站街100号。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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