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9年)

位置面积 

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9年9月4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乐山市夹江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川府民政〔2019〕9号)。12月13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乐山市调整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川府民政〔2019〕20号)。

政区划分 2019年末,乐山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2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共有11个街道、95个镇、37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市政府驻市中区海棠街道滨河路98号。

市中区辖5个街道、12个镇:大佛街道、通江街道、海棠街道、绿心街道、全福街道、牟子镇、土主镇、白马镇、茅桥镇、青平镇、苏稽镇、水口镇、安谷镇、棉竹镇、平兴镇、悦来镇、剑峰镇。区政府驻海棠街道县街116号。

沙湾区辖1个街道、8个镇:铜河街道、沙湾镇、嘉农镇、太平镇、福禄镇、牛石镇、葫芦镇、踏水镇、轸溪镇。区政府驻铜河街道德胜大道95号。

五通桥区辖8个镇:竹根镇、牛华镇、金粟镇、金山镇、西坝镇、冠英镇、蔡金镇、石麟镇。区政府驻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

金口河区辖2个镇、3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永和镇、金河镇、和平彝族乡、共安彝族乡、永胜乡。区政府驻永和镇。

犍为县辖15个镇:玉津镇、孝姑镇、石溪镇、清溪镇、罗城镇、芭沟镇、龙孔镇、定文镇、舞雩镇、玉屏镇、大兴镇、九井镇、铁炉镇、寿保镇、双溪镇。县政府驻玉津镇玉津西街72号。

井研县辖1个街道、14个镇:研城街道、马踏镇、竹园镇、研经镇、周坡镇、千佛镇、王村镇、三江镇、东林镇、集益镇、纯复镇、宝五镇、镇阳镇、高凤镇、门坎镇。县政府驻研城街道民主街58号。

夹江县辖2个街道、7个镇:漹城街道、青衣街道、黄土镇、甘江镇、吴场镇、木城镇、华头镇、新场镇、马村镇。县政府驻青衣街道道建设中路87号。

沐川县辖8个镇、5个乡:沐溪镇、永福镇、大楠镇、箭板镇、舟坝镇、黄丹镇、利店镇、富新镇、底堡乡、杨村乡、高笋乡、茨竹乡、武圣乡。县政府驻沐溪镇建设街1号。

峨边彝族自治县辖6个镇、13个乡:沙坪镇、大堡镇、毛坪镇、五渡镇、新林镇、黑竹沟镇、红花乡、宜坪乡、杨村乡、白杨乡、觉莫乡、万坪乡、杨河乡、共和乡、新场乡、平等乡、哈曲乡、金岩乡、勒乌乡。县政府驻沙坪镇县街28号。

马边彝族自治县辖5个镇、15个乡:民建镇、荣丁镇、烟峰镇、苏坝镇、下溪镇、劳动乡、建设乡、石梁乡、荍坝乡、民主乡、老河坝乡、雪口山乡、镇江庙乡、大竹堡乡、袁家溪乡、沙腔乡、三河口乡、梅子坝乡、高卓营乡、永红乡。县政府驻民建镇新建街230号。

峨眉山市辖2个街道、10个镇、1个乡:胜利街道、峨山街道、绥山镇、高桥镇、罗目镇、九里镇、龙池镇、符溪镇、双福镇、桂花桥镇、大为镇、黄湾镇、龙门乡。市政府驻胜利街道绥山西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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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以下内容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夹江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川府民政〔2019〕7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夹江县漹城镇等22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乐府〔2019〕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漹城镇,设立漹城街道,以原漹城镇牌坊社区、和平桥社区、新华社区、城东社区、工农社区、云吟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漹城街道的行政区域,漹城街道办事处驻迎春南路58号。

二、撤销界牌镇,设立青衣街道,以原界牌镇和原漹城镇千佛社区、迎春社区、滨江社区、在古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青衣街道的行政区域,青衣街道办事处驻迎恩路251号。

三、将原漹城镇漹江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土镇管辖。

四、撤销青州乡、梧凤乡和土门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场镇管辖,新场镇人民政府驻丹霞路1号。

五、撤销永青乡和三洞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吴场镇管辖,吴场镇人民政府驻金牛街65号。

六、撤销甘霖镇和顺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甘江镇管辖,甘江镇人民政府驻紫云街102号。

七、撤销南安乡、龙沱乡和迎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城镇管辖,木城镇人民政府驻下街138号。

八、撤销麻柳乡和歇马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华头镇管辖,华头镇人民政府驻滨河街4号。

九、撤销马村乡和中兴镇,设立马村镇,以原马村乡和原中兴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马村镇的行政区域,马村镇人民政府驻马村街17号。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调整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川府民政〔2019〕20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乐府〔2019〕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市中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九峰镇和凌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佛街道管辖,大佛街道办事处驻九峰路390号。

(二)撤销肖坝街道,设立绿心街道,将原肖坝街道和通江街道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及水口镇罗李坝村、张徐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绿心街道管辖,绿心街道办事处驻肖坝路222号。

(三)撤销杨湾乡,将原杨湾乡和水口镇石鼓寺村、雷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苏稽镇管辖,苏稽镇人民政府驻新市街45号。

(四)撤销罗汉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水口镇管辖。调整后,水口镇辖水口场社区、谢村村、石羊村、徐月村、周桥坝村、周金村和原罗汉镇所属行政区域,水口镇人民政府驻德裕路39号。

(五)撤销全福镇,设立全福街道,将原全福镇和牟子镇翡翠社区、沟儿口村、马边河村、三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全福街道管辖,全福街道办事处驻裕民街451号。

(六)撤销关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牟子镇管辖。调整后,牟子镇辖牟子场社区、白果村、武皇村、老龙村、菜利村、强鸣村、槐子村和原关庙乡所属行政区域,牟子镇人民政府驻龙马路939号。

(七)撤销石龙乡,将原石龙乡红月村和平和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土主镇管辖,土主镇人民政府驻中兴街299号。

(八)撤销童家镇,将原童家镇和原石龙乡乐加村、流村村、松柏村、努力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马镇管辖,白马镇人民政府驻祥源街36号。

(九)撤销普仁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青平镇管辖,青平镇人民政府驻铁蛇坳街89号。

(十)撤销九龙乡和迎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茅桥镇管辖,茅桥镇人民政府驻东湖路58号。

(十一)撤销车子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谷镇管辖,安谷镇人民政府驻千禧街1号。

(十二)撤销平兴乡和临江镇,设立平兴镇,以原平兴乡和原临江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平兴镇的行政区域,平兴镇人民政府驻滑石街41号。

(十三)撤销悦来乡,设立悦来镇,以原悦来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悦来镇的行政区域,悦来镇人民政府驻悦来街181号。

(十四)撤销剑峰乡,设立剑峰镇,以原剑峰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剑峰镇的行政区域,剑峰镇人民政府驻白马埂街177号。

二、关于五通桥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撤销杨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根镇管辖,竹根镇人民政府驻榕景大道128号。

(十六)撤销新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华镇管辖,牛华镇人民政府驻商业街623号。

(十七)撤销辉山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山镇管辖,金山镇人民政府驻生产街689号。

(十八)撤销桥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粟镇管辖,金粟镇人民政府驻姜市街86号。

三、关于沙湾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九)设立铜河街道,将沙湾镇绥山社区、沫水社区、南陵社区、乐轧社区、观峨社区、农场村和嘉农镇嘉农社区1组、新都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铜河街道管辖,铜河街道办事处驻沫若大道南段139号。

(二十)撤销范店乡和龚嘴镇,将原范店乡和原龚嘴镇刘沟村14至17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湾镇管辖。调整后,沙湾镇辖余溪社区、天车村、忠心村、余溪村、王田村、顺河村、三峨村、世坪村和原范店乡及原龚嘴镇刘沟村14至17组所属行政区域,沙湾镇人民政府驻茶溪路126号。

(二十一)撤销轸溪乡,设立轸溪镇,以原轸溪乡和原龚嘴镇龚嘴社区、金牛村、万坪村、长江村、杨岗村、刘沟村1至13组所属行政区域为轸溪镇的行政区域,轸溪镇人民政府驻轸星路37号。

(二十二)将太平镇孙坝村3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农镇管辖。调整后,嘉农镇辖嘉农社区2至8组,新园村、双槐村、王场村、分场村、齐安村、燎原村、魏坝村、白岩村、新兴村、加华村、新泉村、沫东坝村、孙坝村3至5组所属行政区域,嘉农镇人民政府驻嘉兴路414号。

(二十三)撤销谭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太平镇管辖。调整后,太平镇辖太平社区、草坝社区、老矿社区、休养院社区、罗一村、付塘村、天顺井村、稻麦村、老码头村、草坝村、五高山村、杜家桥村、费槽村、肖店村、月咡坝村、马胡埂村、杨村坝村、双星村、张湾村、孙坝村1至2组和原谭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太平镇人民政府驻老街310号。

(二十四)撤销碧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踏水镇管辖,踏水镇人民政府驻踏水街101号。

(二十五)撤销铜茨乡,将原铜茨乡铜茨社区、老街村、龙柱村、青冈坪村、园坝村、江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福禄镇管辖,福禄镇人民政府驻福兴街70号。

将原铜茨乡安池村、营业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石镇管辖,牛石镇人民政府驻五九〇街85号。

四、关于金口河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六)将和平彝族乡罗回村和金河镇黎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和镇管辖,永和镇人民政府驻新民村三组166号。 调整后的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驻桠溪村二组230号。

(二十七)撤销吉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河镇管辖。调整后,金河镇辖金河社区、灯塔村、五星村、五一村、铜河村、茶坪村、廖坪村、大杠村、吉丰村、曙光村和原吉星乡所属行政区域,金河镇人民政府驻金水街29号。

五、关于峨眉山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八)撤销胜利镇,设立胜利街道,将原胜利镇桑园社区、东胜社区、干河村、胜利村、红星村、月南村、光荣村、熊岗村、夏荷村和绥山镇万寿宫社区、白龙社区、三台山社区、城东社区、城南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胜利街道管辖,胜利街道办事处驻胜利南街25号。

(二十九)撤销峨山镇,设立峨山街道,将原峨山镇和原胜利镇钟鼓社区、十里村及绥山镇大南村和桂花桥镇彭桥村、折楼村、团结村、五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峨山街道管辖,峨山街道办事处驻保宁街28号。

(三十)撤销川主镇和新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绥山镇管辖。调整后,绥山镇辖滨河路社区、红华苑社区、城西村、星昇村、五一村、安川村、光辉村、符汶村、太泉村、大庙村、三界村、洪川村、麻柳村、天全村、沈山村、盐井村、炳灵村、斗量村和原川主镇及原新平镇所属行政区域,绥山镇人民政府驻玉兰街52号。

(三十一)撤销普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双福镇管辖,双福镇人民政府驻顺河街26号。

(三十二)撤销乐都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里镇管辖,九里镇人民政府驻车箭路46号。

(三十三)撤销沙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高桥镇管辖,高桥镇人民政府驻宏严路344号。

六、关于犍为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四)撤销塘坝乡和下渡乡,将原塘坝乡塘坝口街社区、跃进村、向坪村、镇江村、红光村、爱国村、尖山村和原下渡乡下渡口街社区、凯旋村、柏杨村、石龙村、文碧村、向荣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津镇管辖,玉津镇人民政府驻南街220号。

将原下渡乡永忠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孔镇管辖,龙孔镇人民政府驻青龙街372号。

(三十五)撤销岷东乡、舞雩乡和伏龙乡,设立舞雩镇,将原岷东乡,原舞雩乡,原伏龙乡伏龙场社区1组、黄泽村、丛林村、砖房村、光明村、葵花村、向阳村,原下渡乡沙坝村、中和村和石溪镇石马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舞雩镇管辖,舞雩镇人民政府驻舞雩场街102号。

(三十六)撤销马庙乡,将原马庙乡天池村、小村村、成新村和原塘坝乡牛心村、白家村、高家村、新房村、塘房村划归石溪镇管辖。调整后,石溪镇辖民乐社区、凉桥社区、河西村、前丰村、桃花村、勤俭村、联盟村、小二河村、戴家坪村、大坪村、保卫村、姜沟村、画眉村、深沟村、天池村、小村村、成新村、牛心村、白家村、高家村、新房村、塘房村所属行政区域,石溪镇人民政府驻民乐街260号。

(三十七)撤销玉屏乡、纪家乡和公平乡,设立玉屏镇,以原玉屏乡、原纪家乡和原公平乡公平社区3组、竹根村、凉桥村、三联村、埝上村、窗子村及原下渡乡三合村、共和村、双河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玉屏镇的行政区域,玉屏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8号。

(三十八)撤销泉水镇,将原泉水镇和原马庙乡马王庙街社区、白果村、集和村、顶塘村、莲花村、十月村、小林村、治安村、藕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芭沟镇管辖,芭沟镇人民政府驻三井社区跃进段2号。

(三十九)撤销新盛乡,将原新盛乡和原伏龙乡伏龙场社区2组、前进村、黄桷村、新建村、一心村、三冲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定文镇管辖,定文镇人民政府驻定文街48号。

(四十)撤销大兴乡和新民镇,设立大兴镇,以原大兴乡和原新民镇云谷村、雨台村、高洞村、五同村、观音村、金凤村、新云村以及原公平乡公平社区1至2组、安乐村、花坪村、三溪村、仁义村、利泉村、慈云村所属行政区域为大兴镇的行政区域,大兴镇人民政府驻大兴场街71号。

(四十一)撤销榨鼓乡和九井乡,设立九井镇,将原榨鼓乡、原九井乡和清溪镇祇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井镇管辖,九井镇人民政府驻董家沟街178号。

(四十二)将孝姑镇紫云村划归清溪镇管辖。调整后,清溪镇辖交通街社区、建新街社区、筒车村、百箩村、洛阳村、踏水村、沉犀村、龙门村、胭脂村、三山村、洛江村、灌引村、渠成村、天山村、南岸村、康家村、盐坪村、龙兴村、丁家村、永星村、新乐村、保安村、上游村、和平村、永安村、七一村、五龙村、紫云村所属行政区域,清溪镇人民政府驻人和街247号。

(四十三)撤销铁炉乡,设立铁炉镇,将原铁炉乡和原新民镇中心村、红岩村、狮子村、农荣村、火箭村、天星村、刘家村及孝姑镇五一村、同益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铁炉镇管辖,铁炉镇人民政府驻新生街89号。

(四十四)将原新民镇麻柳场社区、板桥村、土坪村、新塘村、金田村、凉坪村、岩门村、胜利村、宫堂村、斑竹村、光华村、凉风村、马儿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孝姑镇管辖。调整后,孝姑镇辖孝姑社区、麻柳场社区、东风村、百支溪村、红久村、石盘村、田佳村、沙湾村、八一村、永平村、板桥村、土坪村、新塘村、金田村、凉坪村、岩门村、胜利村、宫堂村、斑竹村、光华村、凉风村、马儿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孝姑镇人民政府驻云亭街59号。

(四十五)撤销寿保乡和敖家镇,设立寿保镇,以原寿保乡和原敖家镇行政区域为寿保镇的行政区域,寿保镇人民政府驻花金村7组3号。

(四十六)撤销南阳乡和金石井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城镇管辖,罗城镇人民政府驻新街199号。

(四十七)撤销同兴乡和双溪乡,设立双溪镇,以原同兴乡和原双溪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双溪镇的行政区域,双溪镇人民政府驻柳溪村1组111号。

七、关于井研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四十八)撤销高滩乡和研城镇,设立研城街道,以原高滩乡和原研城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研城街道的行政区域,研城街道办事处驻民主街7号。

(四十九)撤销黄钵乡和四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马踏镇管辖,马踏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街41号。

(五十)撤销石牛乡和胜泉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园镇管辖,竹园镇人民政府驻顺河街88号。

(五十一)撤销大佛乡和乌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周坡镇管辖,周坡镇人民政府驻团结街65号。

(五十二)撤销磨池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王村镇管辖,王村镇人民政府驻汇龙街13号。

(五十三)撤销集益乡和金峰乡,设立集益镇,以原集益乡和原金峰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集益镇的行政区域,集益镇人民政府驻集益街333号。

(五十四)撤销纯复乡和分全乡,设立纯复镇,以原纯复乡和原分全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纯复镇的行政区域,纯复镇人民政府驻纯复街13号。

(五十五)撤销宝五乡和三教乡,设立宝五镇,以原宝五乡和原三教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宝五镇的行政区域,宝五镇人民政府驻宝五街258号。

(五十六)撤销镇阳乡和天云乡,设立镇阳镇,以原镇阳乡和原天云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镇阳镇的行政区域,镇阳镇人民政府驻镇阳街118号。

(五十七)撤销高凤乡,设立高凤镇,以原高凤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高凤镇的行政区域,高凤镇人民政府驻高凤街165号。

(五十八)撤销门坎乡,设立门坎镇,以原门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门坎镇的行政区域,门坎镇人民政府驻建设街93号。

八、关于沐川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五十九)撤销幸福乡和建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沐溪镇管辖,沐溪镇人民政府驻滨河南路198号。

(六十)撤销炭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楠镇管辖,大楠镇人民政府驻正街106号。

(六十一)撤销富和乡和新凡乡,设立富新镇,以原富和乡和原新凡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富新镇的行政区域,富新镇人民政府驻新凡街道114号。

(六十二)撤销海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丹镇管辖,黄丹镇人民政府驻正新街太和堂巷1号。

(六十三)撤销凤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利店镇管辖,利店镇人民政府驻文竹街42号。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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