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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民族
区划调整 2019年12月23日,省政府(川府民政〔2019〕24号)批复同意新都区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1)撤销龙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2)撤销木兰镇、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3)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4)撤销新民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军屯镇管辖。(5)撤销泰兴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街道管辖。
12月25日,市政府(成府函〔2019〕125号)批复同意新都区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立桂湖街道,以新都街道部分行政区域为桂湖街道行政区域。
政区划分 2019年末,成都市新都区辖7个街道、2个镇:三河街道、大丰街道、新都街道、新繁街道、石板滩街道、斑竹园街道、桂湖街道、清流镇、军屯镇。区政府驻桂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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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001
大丰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002
新都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003
【区划调整】将新都街道毗河社区、锦水苑社区、团结社区、汉城社区、瓦店社区、金都街社区、施营社区、新兴社区、湖滨路社区、桂东路社区、桂湖西路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西北社区、新军街社区、紫瑞街社区、新中社区、东环路社区、状元街社区、宝光社区、新东社区、天元村、毗桥村、燕塘村、慈义村、五桂村、新桥村、山王村、高架村、五里村、城守村、甘露村、督桥河村、慈板村、茶店子村、天官村、封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设立的桂湖街道管辖。撤销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街道管辖。
调整后,新都街道辖原泰兴镇和沱江社区、马超社区、肖林社区、静安社区、板桥社区、西南石油大学社区、正因社区、正兴社区、龙虎场社区、君跃社区、五四社区、庆元村、朱王村、龙虎村、桥楼村、礼拜村、永兴村、褚家村、寂光村、桂溪村、白店村、同仁村、红星村、高桥村、店南村、泗义村、桂林村、黄河村、崇义村、福元村、万和村,新都街道办事处驻育英路838号。
新繁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005
【区划调整】撤销龙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以原龙桥镇和原新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繁街道的行政区域,新繁街道办事处驻繁清路413号。
石板滩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006
【区划调整】撤销木兰镇、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以原木兰镇和原石板滩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板滩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板滩街道办事处驻东风西街66号。
斑竹园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007
【区划调整】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以原马家镇和原斑竹园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斑竹园街道的行政区域,斑竹园街道办事处驻复兴街66号。
桂湖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008
【区划调整】设立桂湖街道,以新都街道毗河社区、锦水苑社区、团结社区、汉城社区、瓦店社区、金都街社区、施营社区、新兴社区、湖滨路社区、桂东路社区、桂湖西路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西北社区、新军街社区、紫瑞街社区、新中社区、东环路社区、状元街社区、宝光社区、新东社区、天元村、毗桥村、燕塘村、慈义村、五桂村、新桥村、山王村、高架村、五里村、城守村、甘露村、督桥河村、慈板村、茶店子村、天官村、封赐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桂湖街道行政区域,桂湖街道办事处驻紫瑞街9号。桂湖街道为新都区委、区政府所在地,因辖区内桂湖公园而得名。
清流镇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109
军屯镇 【行政区划代码】510114116
【区划调整】撤销新民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军屯镇管辖,军屯镇政府驻金府路88号。
附录:
(以下内容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都区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成府函〔2019〕125号
新都区政府: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都街道等10个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新都府〔2019〕129号)收悉。经报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设立桂湖街道,以新都街道毗河社区、锦水苑社区、团结社区、汉城社区、瓦店社区、金都街社区、施营社区、新兴社区、湖滨路社区、桂东路社区、桂湖西路社区、南街社区、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西北社区、新军街社区、紫瑞街社区、新中社区、东环路社区、状元街社区、宝光社区、新东社区、天元村、毗桥村、燕塘村、慈义村、五桂村、新桥村、山王村、高架村、五里村、城守村、甘露村、督桥河村、慈板村、茶店子村、天官村、封赐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桂湖街道行政区域,桂湖街道办事处驻紫瑞街9号。
二、撤销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都街道管辖。调整后,新都街道辖原泰兴镇和沱江社区、马超社区、肖林社区、静安社区、板桥社区、西南石油大学社区、正因社区、正兴社区、龙虎场社区、君跃社区、五四社区、庆元村、朱王村、龙虎村、桥楼村、礼拜村、永兴村、褚家村、寂光村、桂溪村、白店村、同仁村、红星村、高桥村、店南村、泗义村、桂林村、黄河村、崇义村、福元村、万和村,新都街道办事处驻育英路838号。
三、撤销龙桥镇、新繁镇,设立新繁街道,以原龙桥镇和原新繁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新繁街道的行政区域,新繁街道办事处驻繁清路413号。
四、撤销木兰镇、石板滩镇,设立石板滩街道,以原木兰镇和原石板滩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石板滩街道的行政区域,石板滩街道办事处驻东风西街66号。
五、撤销马家镇、斑竹园镇,设立斑竹园街道,以原马家镇和原斑竹园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斑竹园街道的行政区域,斑竹园街道办事处驻复兴街66号。
六、撤销新民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军屯镇管辖,军屯镇人民政府驻金府路88号。
……(略)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