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地区(1988年)

【人口民族】1988年末,全区总人口2066596人,其中:男性人口1045495人,女性人口1021101人;农业人口1932666人,非农业人口133930人。彝、白、傣、傈僳、回、佤、苗、阿昌、德昂、景颇、纳西、壮等少数民族人口182588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83%。

 

【政区划分】保山地区辖1个县级市、4个县,即保山市和腾冲、施甸、昌宁、龙陵4县,共有10个镇、73个乡(其中13个民族乡),915个(一说903个)行政村(办事处、村公所),11242个村民小组。地区行署驻保山市。

保山市辖2个镇、18个乡(其中5个民族乡),310个行政村(36个办事处、274个村公所)。县政府驻龙泉镇。

施甸县辖2个镇、13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137个行政村(办事处、村公所)。县政府驻甸阳镇。

腾冲县辖2个镇、20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224个行政村(办事处、村公所)。县政府驻城关镇。

龙陵县辖2个镇、10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121个行政村(办事处、村公所)。县政府驻龙山镇。

昌宁县辖2个镇、12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123个行政村(办事处、村公所)。县政府驻右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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