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997年)

简称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1997年末,全市辖11个市辖区、7个县(共18个县级行政单位)。市人民政府驻东城区东华门街道正义路2号。

县级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东城区(景山街道)  西城区(二龙路街道) 崇文区(龙潭街道)  宣武区(牛街街道)
朝阳区(朝外街道)  丰台区(丰台街道)  石景山区(八角街道) 海淀区(海淀乡)
门头沟区(大峪街道) 房山区(良乡)    通州区
昌平县(城区镇)   顺义县(顺义镇)   大兴县(黄村镇)   平谷县(平谷镇)
怀柔县(怀柔镇)   密云县(密云镇)   延庆县(延庆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4月29日,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复: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通州镇。
  ◎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时撤销通州镇、城关镇、梨园镇,新设运河、永顺、新华、北苑、中仓、玉桥、梨园、怡乐8个街道办事处。通州镇撤销后,区政府驻地为新华街道。
  ◎通州区设立新华、北苑、中仓、玉桥4个街道和梨园办事处、永顺2个地区办事处。
★11月1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7〕25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迁至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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