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原安徽省分设皖南、皖北2行署区。皖南行署驻芜湖市,直辖芜湖市,分设芜当、池州、宣城、徽州4专区;皖北行署驻合肥市,直辖合肥、蚌埠2市、淮南矿区及肥西县(原合肥县析置,驻上派河),分设巢湖、滁县、安庆、六安、阜阳、宿县6专区。
1950年皖南、皖北2行署区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皖南行署所属芜当专区撤销。原由皖北行署直辖的肥西县划归巢湖专区。
1951年由淮南矿区改设淮南市。淮南市和原由安庆专署领导的安庆市由皖北行署直辖。
1952年撤销皖南、皖北2行署区,合并设立安徽省,由华东行政委员会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合肥市。将宿县专区的萧县、砀山2县划归江苏省徐州专区,撤销池州、宣城、巢湖3专区。原由皖南行署直辖的芜湖市和皖北行署直辖的合肥、蚌埠、淮南、安庆4市均由安徽省直辖;分设六安、阜阳、宿县、滁县、芜湖、徽州、安庆7专区。共辖8市(包括省辖市5、专辖市3)、67县。
1953年原由徽州专署领导的屯溪市改由省直辖。
1954年安徽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
1955年将泗洪、盱眙2县划归江苏省,萧县、砀山2县由江苏省划回安徽省。原由安徽省直辖的屯溪市划归徽州专署领导。
1956年设马鞍山、铜官山2市。马鞍山、铜官山2市及原由徽州专署领导的屯溪市改由省直辖;将徽州、芜湖2专区合并,称为芜湖专区;宿县、滁县2专区合并,改为蚌埠专区。
1958年铜官山市改名铜陵市。将原由省直辖的马鞍山、屯溪2市划归芜湖专署领导;铜陵市划归安庆专署领导。
1959年原由芜湖专署领导的屯溪市交由休宁县领导。
1960年原由省直辖的蚌埠市委托蚌埠专署领导,芜湖市委托芜湖专署领导,安庆市委托安庆专署领导。
1961年设立濉溪市,为省辖市。蚌埠、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5市均改由省直辖。原芜湖专区分设芜湖、徽州2专区;撤销蚌埠专区,分设滁县、宿县2专区。将屯溪市撤销,不久又恢复,属徽州专署领导。
1962年屯溪市改由省直辖。
1963年撤销屯溪市。
1964年撤销铜陵市,设立铜陵特区,由省直辖。
1965年芜湖市划归芜湖专署领导;安庆市划归安庆专署领导。恢复巢湖、池州2专区。
1970年原宿县、滁县、巢湖、芜湖、徽州、池州、安庆、六安、阜阳等9专区分别改为地区。
1971年将铜陵特区改为铜陵市;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
1973年芜湖市改由省直辖。
1979年安庆市改由省直辖。安徽省直辖合肥、淮南、淮北、蚌埠、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8市,分设宿县、滁县、巢湖、芜湖、徽州、池州、安庆、六安、阜阳9地区。共辖12市(包括省辖市8、地辖市4)、70县。
1.合肥市
合肥市 1949年设合肥市,为皖北行署辖市,皖北行署驻地。
1952年合肥市由安徽省直辖,为安徽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8年原属蚌埠专区的肥东县(驻店埠镇)、芜湖专区的巢县及六安专区的肥西县(驻上派河镇)交由合肥市领导。
1961年将巢县划归芜湖专区;肥东县划归滁县专区;肥西县划归六安专区。
1964年由寿县、定远、肥东、肥西4县各一部分地区设立长丰县(驻水家湖),由合肥市领导。
2.淮南市
淮南市 1949年设淮南矿区,由皖北行署直辖。1951年改设淮南市,为皖北行署辖市。
1952年淮南市由安徽省直辖。
1977年原属阜阳地区的凤台县交由淮南市领导。
3.淮北市
濉溪市、淮北市 1961年以萧县和濉溪县部分地区设立濉溪市,由省直辖。
1971年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
1977年原属宿县地区的濉溪县交由淮北市领导。
4.蚌埠市
蚌埠市 1949年蚌埠市为皖北行署辖市。
1952年蚌埠市由安徽省直辖。
1960年蚌埠市委托蚌埠专署领导。
1961年蚌埠市改由省直辖。
5.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 1956年由当涂县的马鞍山矿区和采石镇设立马鞍山市,由省直辖。
1958年马鞍山市划归芜湖专署领导。
1961年马鞍山市改由省直辖。
6.芜湖市
芜湖市 1949年设芜湖市,为皖南行署辖市,皖南行署驻地。
1952年芜湖市由安徽省直辖。
1960年芜湖市委托芜湖专署领导。
1961年芜湖市改由省直辖。
1965年芜湖市划归芜湖专署领导。
1973年芜湖市改由省直辖。
7.铜陵市
铜官山市、铜陵市 1956年由铜陵县的铜官山矿区改设铜官山市,由省直辖。
1958年撤销铜陵县,并入铜官山市。将铜官山市改名为铜陵市,划归安庆专署领导。
1959年复设铜陵县,划归安庆专区。
1961年铜陵市改由省直辖。
1964年撤销铜陵市,设立铜陵特区,由省直辖。
1971年将铜陵特区改为铜陵市,仍由省直辖。
1974年原属池州地区的铜陵县交由铜陵市领导。
8.安庆市
安庆市 1949年设安庆市,由安庆专署领导。
1951年安庆市改由皖北行署直辖。
1952年安庆市由省直辖。
1960年安庆市委托安庆专署领导。
1961年安庆市改由省直辖。
1965年安庆市划归安庆专署领导。
1979年安庆市改由省直辖。
9.宿县地区
宿县专区、宿县地区 1949年设宿县专区,属皖北行署区。宿县专署驻宿县,辖宿城市及宿县、灵璧、泗县、泗洪(由泗县析置,驻青阳)、五河、怀远、砀山、萧县(驻龙城镇)、永城等9县。
1950年由宿县析置濉溪县,驻濉溪口。宿县专区辖1市、10县。
1952年宿县专区属安徽省领导。宿县专署驻宿城市。将砀山、萧县2县划归江苏省,永城县划归河南省。辖1市、7县。
1953年撤销宿城市,并入宿县。
1955年萧县、砀山2县由江苏省划入安徽省宿县专区;将泗洪县划归江苏省淮阴专区。宿县专区辖8县。
1956年撤销宿县专区,将宿县、灵璧、泗县、五河、怀远、濉溪、萧县、砀山等8县划归蚌埠专区。
1961年复设宿县专区,专署驻宿县。原蚌埠专区所属宿县、灵璧、泗县、五河、怀远、濉溪、萧县、砀山等8县划入宿县专区。
1964年以宿县、灵璧、五河、怀远4县各一部分地区设立固镇县(驻固镇)。辖9县。
1970年宿县专区改称宿县地区,地区驻宿县。辖宿县、砀山、萧县(驻龙城镇)、灵璧(驻灵城镇)、泗县、五河、固镇、怀远、濉溪等9县。
1977年将濉溪县划归淮北市领导。宿县地区辖8县。
1979年设立宿州市,属宿县地区领导。辖1市、8县。
〔蚌埠专区〕 1956年设蚌埠专区,专署驻蚌埠市。原宿县专区所属宿县、灵璧、泗县、五河、怀远、濉溪、萧县(驻龙城镇)、砀山8县和原滁县专区所属滁县、来安(驻新安镇)、嘉山(驻明光镇)、炳辉(驻天长镇)、全椒(驻襄河镇)、定远(驻定城镇)、凤阳(驻府城镇)、肥东8县划归蚌埠专区。辖16县。
1958年将肥东县划归合肥市领导。
1959年炳辉县改名为天长县(驻天长镇)。
1960年蚌埠市委托蚌埠专署领导。
1961年蚌埠市改由省直辖。撤销蚌埠专区,将宿县、萧县、灵璧、五河、濉溪、砀山、泗县、怀远8县划归宿县专区;将滁县、来安、全椒、定远、嘉山、天长、凤阳7县划归滁县专区。
10.滁县地区
滁县专区、滁县地区 1949年设滁县专区,属皖北行署区。滁县专署驻滁县。辖滁县、来安(驻新安镇)、江浦、全椒(驻襄河镇)、定远(驻定城镇)、凤阳(驻府城镇)、嘉山(驻明光镇)、盱眙、炳辉(原天长县改称)等9县。
1952年滁县专区属安徽省领导。原巢湖专区所属肥东县划入滁县专区;将江浦县划归江苏省扬州专区。滁县专区辖9县。
1955年将盱眙县划归江苏省淮阴专区。滁县专区辖8县。
1956年撤销滁县专区,将滁县、来安、嘉山、炳辉、全椒、定远、凤阳、肥东8县划归蚌埠专区。
1961年复设滁县专区,专署驻滁县。原蚌埠专区所属滁县、嘉山(驻明光镇)、来安(驻新安镇)、天长(驻天长镇)、全椒(驻襄河镇)、定远(驻定城镇)、凤阳(驻府城镇)7县及原由合肥市领导的肥东县(驻店埠镇)划入滁县专区。辖8县。
1965年将肥东县划归巢湖专区。辖7县。
1970年滁县专区改称滁县地区,地区驻滁县。辖滁县、嘉山(驻明光镇)、天长、来安(驻新安镇)、全椒(驻襄河镇)、定远(驻定城镇)、凤阳(驻府城镇)等7县。
11.巢湖地区
巢湖专区、巢湖地区 1949年设巢湖专区,属皖北行署区。巢湖专署驻巢县,辖三河市及巢县、含山、和县、无为、庐江、肥东(原合肥县析置,驻店埠镇)等6县。
1950年撤销三河市,原由皖北行署直辖的肥西县划入巢湖专区。辖7县。
1952年巢湖专区属安徽省领导。撤销巢湖专区,将巢县、含山、和县、无为、庐江等5县划归芜湖专区;肥东县划归滁县专区;肥西县划归六安专区。
1965年复设巢湖专区,专署驻巢县。原属芜湖专区的巢县、无为、含山(驻环峰镇)、和县(驻历阳镇)4县,原属滁县专区的肥东县(驻店埠镇)和原属六安专区的庐江县划入巢湖专区。辖6县。
1970年巢湖专区改称巢湖地区,地区驻巢县。辖巢县、肥东(驻店埠镇)、含山(驻环峰镇)、和县(驻历阳镇)、无为、庐江等6县。
12.芜湖地区
芜湖专区、芜湖地区 1952年设芜湖专区,专署驻芜湖市。原宣城专区所属宣城、郎溪、广德、泾县、当涂、南陵6县,原巢湖专区所属巢县(驻柘皋)、含山(驻环峰镇)、和县(驻历阳镇)、无为、庐江5县,原池州专区所属繁昌县及原由皖南行署直辖的芜湖县(驻芜湖市)划入芜湖专区。辖13县。
1956年原徽州专区所属宁国、旌德(驻旌阳镇)、绩溪、歙县(驻徽城镇)、休宁(驻海阳镇)、黟县、祁门、石埭、太平9县划入芜湖专区。巢县由柘皋迁驻旧巢县。芜湖专区辖22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马鞍山、屯溪2市划归芜湖专署领导。将巢县划归合肥市领导;庐江县划归六安专区。芜湖专区辖2市、20县。
1959年屯溪市交由休宁县领导。撤销石埭县,并入太平县。芜湖专区辖2市、19县。
1960年原由省直辖的芜湖市委托芜湖专署领导。
1961年芜湖、马鞍山2市改由省直辖。撤销屯溪市,改设为屯溪镇,划归休宁县领导;同年8月,复设屯溪市,由徽州专署领导。将歙县、绩溪、旌德、宁国、休宁、祁门、黟县、太平8县划归徽州专区;原由合肥市领导的巢县划入芜湖专区。辖12县。
1963年芜湖县由芜湖市迁驻鲁港。
1965年芜湖市划归芜湖专署领导。芜湖县迁驻芜湖市。将巢县、无为、含山、和县4县划归巢湖专区。芜湖专区辖1市、8县。
1970年芜湖专区改称芜湖地区,地区驻芜湖市。辖芜湖市及芜湖(驻鲁港)、当涂、郎溪、广德、宣城、泾县、南陵、繁昌等8县。
1971年芜湖县迁驻湾沚镇。
1973年芜湖市改由省直辖。芜湖地区辖8县。
〔宣城专区〕 1949年设宣城专区,属皖南行署区。宣城专署驻宣城,辖宣城市及宣城、郎溪、广德、宁国、泾县等5县。
1950年撤销宣城市,原芜当专区所属当涂、南陵2县划入宣城专区。辖7县。
1952年撤销宣城专区,将宣城、郎溪、广德、泾县、当涂、南陵6县划归芜湖专区;宁国县划归徽州专区。
〔芜当专区〕 1949年设芜当专区,属皖南行署区。芜当专署驻当涂市,辖当涂市及当涂、芜湖、南陵、繁昌4县。
1950年撤销芜当专区及当涂市。芜湖县改由皖南行署直辖;将当涂、南陵2县划归宣城专区;繁昌县划归池州专区。
13.徽州地区
徽州专区、徽州地区 1949年设徽州专区,属皖南行署区。徽州专署驻屯溪市,辖屯溪市及歙县(驻徽城镇)、旌德(驻旌阳镇)、绩溪、休宁(驻海阳镇)、祁门、黟县(驻碧阳镇)等6县。
1952年徽州专区属安徽省领导。原池州专区所属太平、石埭2县及宣城专区所属宁国县划入徽州专区。辖1市、9县。
1953年屯溪市改由省直辖。
1955年屯溪市划归徽州专署领导。
1956年撤销徽州专区。屯溪市改由省直辖;将宁国、旌德、绩溪、歙县、休宁、黟县、祁门、石埭、太平9县划归芜湖专区。
1959年将屯溪市交由休宁县领导。
1961年复设徽州专区,专署驻屯溪市。原属芜湖专区的歙县(驻徽城镇)、绩溪、旌德(驻旌阳镇)、宁国、休宁(驻海阳镇)、祁门、黟县(驻碧阳镇)、太平(驻甘棠镇)等8县划入徽州专区。1961年1月撤销屯溪市,改设为屯溪镇,划归休宁县领导;同年8月恢复屯溪市。辖1市、8县。
1962年屯溪市改由省直辖。
1963年撤销屯溪市,并入休宁县。
1970年徽州专区改称徽州地区,地区驻休宁县屯溪镇。辖休宁(驻海阳镇)、太平(驻甘棠镇)、旌德(驻旌阳镇)、宁国(驻河沥溪镇)、绩溪(驻华阳镇)、歙县(驻徽城镇)、祁门、黟县等8县。
1974年将太平县划归池州地区。徽州地区辖7县。
1975年复设屯溪市,属徽州地区领导。地区驻屯溪市。辖1市、7县。
14.池州地区
池州专区、池州地区 1949年设池州专区,属皖南行署区。池州专署驻贵池县,辖大通市及贵池、至德、东流、青阳、石埭、太平、铜陵等7县。
1950年撤销大通市;原芜当专区所属繁昌县划入池州专区。辖8县。
1952年撤销池州专区。将贵池、铜陵、青阳、至德、东流5县划归安庆专区;太平、石埭2县划归徽州专区;繁昌县划归芜湖专区。
1965年复设池州专区,专署驻贵池县。原属安庆专区的贵池(驻池州镇)、青阳(驻蓉城镇)、东至(驻尧度街)、铜陵4县划入池州专区。由太平、贵池2县析置石台县(驻七里镇)。辖5县。
1970年池州专区改称池州地区,地区驻贵池县。辖贵池(驻池州镇)、铜陵、青阳(驻蓉城镇)、石台(驻七里镇)、东至(驻尧度街)等5县。
1974年将铜陵县划归铜陵市领导;原属徽州专区的太平县划入池州地区。辖5县。
15.安庆地区
安庆专区、安庆地区 1949年设安庆专区,属皖北行署区。安庆专署驻安庆市,辖安庆市及怀宁(驻石牌镇)、望江、宿松、太湖(驻晋熙镇)、岳西(驻衙前镇)、潜山(驻梅城镇)、桐城、桐庐(由桐城县析置,驻汤家沟)等8县。
1951年桐庐县改名为湖东县。
1952年安庆专区属安徽省领导。安庆市改由省直辖。原池州专区所属铜陵、贵池(驻池州镇)、青阳(驻蓉城镇)、至德(驻秋浦)、东流等5县划入安庆专区。辖13县。
1954年湖东县由汤沟镇迁驻枞阳镇。
1955年湖东县改称枞阳县。
1956年至德县迁驻尧度镇。
1958年撤销铜陵县,并入铜官山市。原由省直辖的铜官山市改名为铜陵市,划归安庆专署领导。辖1市、12县。
1959年东流、至德2县合并为东至县(驻尧度镇)。辖1市、11县。
1960年原由省直辖的安庆市委托安庆专署领导。以铜陵市部分地区复设铜陵县(驻原县城)。安庆专区辖2市、12县。
1961年安庆、铜陵2市改由省直辖。
1965年安庆市划归安庆专署领导。将铜陵、贵池、青阳、东至4县划归池州专区。辖1市、8县。
1970年安庆专区改称安庆地区,地区驻安庆市。辖安庆市及桐城、枞阳、怀宁(驻石牌镇)、望江、宿松、太湖、岳西、潜山(驻梅城镇)等8县。
1979年安庆市改由省直辖。安庆地区辖8县。
16.六安地区
六安专区、六安地区 1949年设六安专区,属皖北行署区。六安专署驻六安县,辖六安、舒城、霍山、金寨(原立煌县改称)、霍丘、寿县等6县。
1952年六安专区属安徽省领导。原巢湖专区所属肥西县划入六安专区。辖7县。
1954年金寨县迁至梅山水库坝址附近。
1958年将肥西县划归合肥市领导。原属芜湖专区的庐江县划入六安专区。辖7县。
1961年肥西县划入六安专区。辖8县。
1965年将庐江县划归巢湖专区。六安专区辖7县。
1970年六安专区改称六安地区,地区驻六安县。辖六安、霍丘、寿县、肥西(驻上派河镇)、舒城、霍山、金寨(驻梅山镇)等7县。
1978年由六安县城关镇析置六安市,属六安地区领导。地区驻六安市。辖1市、7县。
17.阜阳地区
阜阳专区、阜阳地区 1949年设阜阳专区,属皖北行署区。阜阳专署驻阜阳县,辖界首、阜城、亳城3市及阜阳、太和、亳县、涡阳、蒙城、凤台、颍上、阜南(由阜阳县析置,驻薛集)、临泉等9县。
1950年撤销阜城、亳城2市。辖1市、9县。
1952年阜阳专区属安徽省领导。
1953年撤销界首市,以原界首市辖区及太和、临泉2县各一部合并设立界首县。辖10县。
1964年以阜阳、涡阳、蒙城、凤台4县各一部分地区设立利辛县(驻利辛集)。辖11县。
1970年阜阳专区改称阜阳地区,地区驻阜阳县。辖阜阳、亳县、涡阳、蒙城、利辛、凤台、颍上、阜南(驻薛家集)、临泉、界首、太和等11县。
1975年由阜阳县析置阜阳市,属阜阳地区领导。地区驻阜阳市。辖1市、11县。
1977年将凤台县划归淮南市领导。阜阳地区辖1市、10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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