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原江苏省分设苏南、苏北2行署区。苏南行署驻无锡市,直辖无锡市及无锡县(由无锡市领导),分设苏州、松江、常州、镇江4专区;苏北行署驻扬州市,直辖扬州市及淮北盐区,分设泰州、盐城、南通、淮阴4专区。南京市为中央直辖市,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
1950年南京市和苏南、苏北2行署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原由苏州专署领导的苏州市改由苏南行署直辖;原由南通专署领导的南通市改由苏北行署直辖。
1951年扬州市改由苏北行署直辖。
1952年苏南、苏北2行署区撤销,合并设立江苏省,由华东行政委员会领导。南京市改为江苏省辖市,为江苏省人民政府驻地。原由山东省直辖的徐州市、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及赣榆、东海、邳县3县,滕县专区的铜北、华山、沛县、丰县4县和原属皖北行署区宿县专区的砀山、萧县2县及原由苏北行署直辖的淮北盐区划设徐州专区。泰州专区改设扬州专区。常州专区撤销,并入镇江、苏州2专区,常州市改为江苏省辖市。江苏省直辖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常州、徐州6市,分设镇江、扬州、松江、苏州、淮阴、徐州、盐城、南通等8专区。共辖13市(包括省辖市6、专辖市7)、71县、1盐区。
1953年将松江专区的嵊泗县划归浙江省舟山专区。
1954年江苏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属镇江专署领导的镇江市,扬州专署领导的扬州、泰州2市,淮阴专署领导的清江市,徐州专署领导的新海连市,苏州专署领导的常熟市均改由省直辖。
1955年将萧县、砀山2县划归安徽省,原属安徽省的泗洪、盱眙2县划入江苏省。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常州、镇江2市划归常州专署领导;徐州、新海连2市划归徐州专署领导;南通市划归南通专署领导;苏州市划归苏州专署领导;扬州市划归扬州专署领导;清江市改名淮阴市,划归淮阴专署领导。撤销常熟市,并入常熟县;撤销泰州市,并入泰州县。镇江专区改名为常州专区。1958年1月,松江专区所属上海、宝山、嘉定3县划归上海市。同年3月,撤销松江专区,原松江专区所属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划归苏州专区,不久又由苏州专区划归上海市。江苏省直辖南京、无锡2市,分设常州、扬州、淮阴、徐州、盐城、南通、苏州等7专区。
1959年常州专区改名为镇江专区。
1962年原属镇江专署领导的常州市,徐州专署领导的徐州、连云港(原新海连市)2市,南通专署领导的南通市,苏州专署领导的苏州市改由省直辖。
1966年设立六合专区。
1970年原徐州、淮阴、盐城、南通、扬州、六合、镇江、苏州等8专区分别改为地区。
1971年撤销六合地区,并入南京市和扬州、淮阴2地区。
1979年江苏省直辖南京、徐州、连云港、南通、苏州、无锡、常州7市,分设徐州、淮阴、盐城、南通、扬州、镇江、苏州7地区。共辖11市(包括省辖市7、地辖市4)、64县。
1. 南京市
南京市 1949年4月23日南京市解放,5月11日成立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为中央直辖市。辖句容、江宁2县。
1950年华东军政委员会成立后,南京市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将句容、江宁2县划归镇江专区。
1952年南京市改由江苏省直辖,为江苏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8年常州专区所属江宁县(驻东山镇),扬州专区所属江浦(驻珠江镇)、六合(驻六城镇)2县交由南京市领导。
1962年将江宁县划归镇江专区,六合、江浦2县划归扬州专区。
1971年原六合地区所属江浦县(驻珠江镇)和镇江地区所属江宁县(驻东山镇)交由南京市领导。
1975年扬州地区所属六合县交由南京市领导。辖3县。
〔六合专区、六合地区〕 1966年设立六合专区,专署驻六合县。原属扬州专区的仪征(驻真州镇)、金湖(驻黎城镇)、江浦(驻珠江镇)、六合(驻六城镇)4县和淮阴专区的盱眙县(驻盱城镇)划入六合专区。辖5县。 1970年六合专区改为六合地区,地区驻六合县。辖仪征(驻真州镇)、金湖(驻黎城镇)、江浦(驻珠江镇)、六合(驻六城镇)、盱眙(驻盱城镇)等5县。 1971年撤销六合地区,将江浦县划归南京市领导;仪征、六合2县划归扬州地区;盱眙、金湖2县划归淮阴地区。
2. 徐州市
徐州市 1949年徐州市由山东省直辖。
1952年徐州市划回江苏省,由江苏省直辖。徐州专署驻徐州市。
1958年徐州市划归徐州专署领导。
1960年铜山县划归徐州市领导。
1962年徐州市改由省直辖,将铜山县划归徐州专署领导。
3.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 1949年设新海连市(由东海、新浦、连云港三地组成,驻连云港),由鲁中南行署直辖。
1950年新海连市由山东省临沂专署领导。
1952年新海连市划回江苏省,由徐州专署领导。
1954年新海连市改由省直辖。
1958年新海连市划归徐州专署领导。
1961年新海连市改名连云港市。
1962年连云港市改由省直辖。
4. 南通市
南通市 1949年设南通市,属苏北行署区南通专署领导。南通专署驻南通市。
1950年南通市改由苏北行署直辖。
1952年南通市改由江苏省直辖。
1958年南通市划归南通专署领导。
1962年南通市改由省直辖。
5. 苏州市
苏州市 1949年设苏州市,由苏南行署直辖,苏州专署驻苏州市。
1952年苏州市改由江苏省直辖。
1958年苏州市划归苏州专署领导。
1962年苏州市改由省直辖。
6. 无锡市
无锡市 1949年设无锡市,由苏南行署直辖,为苏南行署驻地。无锡市兼辖无锡县。
1952年无锡市改由江苏省直辖。无锡县划归苏州专区。
1958年苏州专区的无锡县交由无锡市领导。
1962年将无锡县划归苏州专区。无锡市仍由省直辖。
7. 常州市
常州市 1949年设常州市,属苏南行署区常州专署领导。常州专署驻常州市。
1952年常州市改由江苏省直辖。
1958年镇江专区改名为常州专区,专署由镇江市迁驻常州市。常州市划归常州专署领导。
1962年常州市改由省直辖。
8. 徐州地区
徐州专区、徐州地区 1952年设徐州专区,专署驻徐州市。原属山东省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及赣榆(驻青口镇)、东海(驻石榴树)、邳县3县,滕县专区的铜北(驻郑集)、华山、沛县、丰县4县和原属皖北行署区宿县专区的砀山、萧县2县及原由苏北行署直辖的淮北盐区(驻新浦)划入徐州专区。辖1市、9县、1盐区。
1953年原属淮阴专区的新沂(驻新安镇)、睢宁(驻睢城镇)、邳睢3县划入徐州专区。撤销铜北、华山、邳睢3县,复设铜山县(驻徐州市)。撤销淮北盐区。东海县迁驻海州城。徐州专区辖1市、10县。
1954年新海连市改由省直辖。
1955年将萧县、砀山2县划归安徽省。徐州专区辖8县。
1956年邳县迁驻运河镇。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徐州、新海连2市划归徐州专署领导。东海县迁驻牛山镇,铜山县迁驻大庙。徐州专区辖2市、8县。
1960年铜山县划归徐州市领导。
1961年新海连市改名为连云港市。
1962年徐州、连云港2市改由省直辖。徐州市领导的铜山县划归徐州专区。辖8县。
1970年徐州专区改称徐州地区,地区驻徐州市。辖丰县、沛县、赣榆(驻青口镇)、东海(驻牛山镇)、新沂(驻新安镇)、邳县(驻运河镇)、睢宁、铜山(驻徐州市)等8县。
9. 淮阴地区
淮阴专区、淮阴地区 1949年设淮阴专区,属苏北行署区。淮阴专署驻沭阳县,辖淮阴、淮宝(原淮安、宝应2县运河以西部分所组成,驻岔河镇)、泗阳(驻众兴镇)、沭阳(驻沭城镇)、灌云(驻大伊山镇)、宿迁(驻宿城镇)、睢宁、新安(由沭阳、宿迁2县析置,驻新安镇)、邳睢(原邳县陇海路南部及睢宁县北部组成,驻土山)、涟水(驻涟城镇)等10县。
1950年撤销淮宝县,并入淮安、淮阴、宝应3县。淮阴专区辖9县。
1951年由淮阴县析置清江市,由淮阴专署领导。淮阴专区辖1市、9县。
1952年淮阴专区属江苏省领导,专署驻清江市。原新安县改称新沂县。邳睢县由土山镇迁驻运河镇。淮阴专区辖1市、9县。
1953年将睢宁、邳睢、新沂3县划归徐州专区。淮阴专区辖1市、6县。
1954年清江市改由省直辖。盐城专区所属淮安县(驻淮城镇)划入淮阴专区。辖7县。
1955年原属安徽省宿县专区的泗洪县(驻青阳镇),滁县专区的盱眙县划入淮阴专区。辖9县。
1956年由泗洪、淮阴、盱眙3县部分地区合并设置洪泽县(驻高良涧镇)。淮阴专区辖10县。
1957年由灌云、涟水2县各一部分地区合并设新安行政办事处。淮阴专区辖10县、1办事处。
1958年撤销淮阴县,并入清江市,并将清江市改名为淮阴市,划归淮阴专署领导;新安行政办事处改为灌南县(驻新安镇)。淮阴专区辖1市、10县。
1964年淮阴市仍改为清江市。恢复淮阴县(驻清江市)。淮阴专区辖1市、11县。
1966年将盱眙县划归六合专区。淮阴专区辖1市、10县。
1970年淮阴专区改称淮阴地区,地区驻清江市。辖清江市及灌云(驻大伊山镇)、灌南(驻新安镇)、沭阳(驻沭城镇)、宿迁(驻宿城镇)、泗阳(驻众兴镇)、涟水(驻涟城镇)、淮阴(驻清江市)、淮安(驻淮城镇)、洪泽(驻高良涧镇)、泗洪(驻青阳镇)等10县。
1971年原六合地区所属盱眙(驻盱城镇)、金湖(驻黎城镇)2县划入淮阴地区。辖1市、12县。
1975年淮阴县由清江市迁驻王营镇。淮阴地区辖清江市及灌云(驻大伊山镇)、灌南(驻新安镇)、沭阳(驻沭城镇)、宿迁(驻宿城镇)、泗阳(驻众兴镇)、盱眙(驻盱城镇)、涟水(驻涟城镇)、淮阴(驻王营镇)、淮安(驻淮城镇)、洪泽(驻高良涧镇)、泗洪(驻青阳镇)、金湖(驻黎城镇)等12县。
10. 盐城地区
盐城专区、盐城地区 1949年设盐城专区,属苏北行署区。盐城专署驻盐城县,辖盐城、射阳(原阜宁、盐城之串场河以东、射阳河以南部分所组成,驻合德镇)、建阳(原阜宁、盐城之串场河以西及皮岔河以北部分所组成,驻湖垛镇)、阜宁(驻阜城镇)、滨海(原阜宁、涟水、灌云3县各一部所组成,驻东坎镇)、涟东(涟水县盐河以东部分,驻大程集)、淮安、东台、台北(原东台县北部,驻大中集)等9县。
1950年撤销涟东县,并入涟水县。盐城专区辖8县。
1951年由东台县析置东台市。建阳县改名建湖县;台北县改名大丰县。盐城专区辖1市、8县。
1952年盐城专区属江苏省领导。
1954年撤销东台市;将淮安县划归淮阴专区。盐城专区辖7县。
1966年以滨海县中山河以北地区设响水县(驻响水镇)。盐城专区辖8县。
1970年盐城专区改称盐城地区,地区驻盐城县。辖盐城、滨海(驻东坎镇)、阜宁(驻阜城镇)、射阳(驻合德镇)、建湖(驻湖垛镇)、响水、大丰(驻大中镇)、东台等8县。
11. 南通地区
南通专区、南通地区 1949年设南通专区,属苏北行署区。南通专署驻南通市,辖南通市及南通(驻金沙镇)、如东(如皋东部新设县,驻马塘)、启东(驻汇龙镇)、崇明、海门(驻茅家镇)、如皋(驻如城镇)、海安(由泰县、东台、如皋3县各一部组成,驻海安镇)等7县。
1950年南通市改由苏北行署直辖。南通专区辖7县。
1951年如东县迁驻掘港镇。
1952年南通专区属江苏省领导。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南通市划归南通专署领导。将崇明县划归上海市。南通专区辖1市、6县。
1962年南通市改由省直辖。南通专区辖6县。
1970年南通专区改称南通地区,地区驻南通市。辖海安、如皋(驻如城镇)、如东(驻掘港镇)、启东、海门(驻茅家镇)、南通(驻金沙镇)等6县。
12. 扬州地区
泰州专区、扬州专区、扬州地区 1949年设泰州专区,属苏北行署区。泰州专署驻泰州市,辖泰州、扬州2市及泰县(驻姜堰镇)、泰兴、靖江(驻靖城镇)、兴化(驻昭阳镇)、高邮、宝应、仪征(驻真州镇)、六合、江都(驻仙女庙)等9县。
1951年扬州市改由苏北行署直辖。泰州专区辖1市、9县。
1952年泰州专区改设扬州专区,属江苏省领导。扬州专署驻扬州市。原由苏北行署直辖的扬州市和原属皖北行署区滁县专区的江浦县划入扬州专区。辖扬州、泰州2市和江都、高邮、宝应、兴化、泰县、泰兴、靖江、仪征、江浦、六合等10县。
1954年扬州、泰州2市改由省直辖。
1956年由江都县部分地区设置邗江县(驻扬州市)。将仪征、六合、江浦3县划归镇江专区,后复划回扬州专区;原属镇江专区的扬中县划入扬州专区,后复划回镇江专区。扬州专区辖11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扬州市划归扬州专署领导,撤销邗江县,并入扬州市。撤销泰州市和泰县,合并设立泰州县。将江浦、六合2县交由南京市领导。扬州专区辖1市、8县。
1960年以宝应县的宝应湖西地区设立金湖县(驻黎城镇)。扬州专区辖1市、9县。
1962年原由南京市领导的六合(驻六城镇)、江浦(驻珠江镇)2县划入扬州专区。撤销泰州县,恢复泰州市和泰县(驻姜堰镇);由扬州市原邗江县辖区复置邗江县(驻扬州市)。以兴化县的塘港河以东地区设立兴东县(驻戴窑镇)。扬州专区辖2市、13县。
1964年撤销兴东县,并入兴化县。扬州专区辖2市、12县。
1966年将仪征、金湖、江浦、六合4县划归六合专区。扬州专区辖2市、8县。
1970年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地区驻扬州市。辖扬州、泰州2市及宝应、兴化(驻昭阳镇)、高邮、泰兴、泰县(驻姜堰镇)、靖江、江都(驻仙女庙)、邗江(驻扬州市)等8县。
1971年原属六合地区的仪征(驻真州镇)、六合(驻六城镇)2县划入扬州地区。兴化县驻地昭阳镇改名新兴镇;江都县驻地仙女庙改名江都镇。辖2市、10县。
1975年将六合县划归南京市领导。扬州地区辖2市、9县。
13. 镇江地区
镇江专区、常州专区、镇江专区、镇江地区 1949年设镇江专区,属苏南行署区。镇江专署驻镇江市,辖镇江市及丹徒、扬中(驻三茅镇)、丹阳、溧水(驻在城镇)、高淳(驻淳溪镇)等5县。
1950年原属南京市领导的句容、江宁2县划入镇江专区。辖1市、7县。
1952年镇江专区属江苏省领导。原属常州专区的武进(驻常州市)、溧阳(驻溧城镇)、金坛(驻金城镇)3县划入镇江专区。辖1市、10县。
1954年镇江市改由省直辖。
1956年将武进县(驻常州市)划归苏州专区,原属苏州专区的宜兴县划入镇江专区。将扬中县划归扬州专区,后复划回镇江专区。原属扬州专区的仪征、六合、江浦3县划入镇江专区,后复划回扬州专区。镇江专区辖10县。
1958年镇江专区改名为常州专区,专署由镇江市迁驻常州市。原由省直辖的常州、镇江2市划归常州专署领导。将江宁县划归南京市领导。撤销丹徒县,并入镇江市。原属苏州专区的武进县划入常州专区。辖2市、9县。
1959年常州专区改名为镇江专区,专署由常州市迁驻镇江市。辖镇江、常州2市及武进(驻常州市)、扬中(驻三茅镇)、丹阳、金坛、溧阳、宜兴、高淳(驻淳溪镇)、溧水、句容等9县。
1960年将武进县划归常州市领导。
1962年常州市改由省直辖。常州市领导的武进县划归镇江专署领导。恢复丹徒县(驻镇江市)。原由南京市领导的江宁县(驻东山镇)划入镇江专区。辖1市、11县。
1970年镇江专区改称镇江地区,地区驻镇江市。辖镇江市及丹徒(驻镇江市)、扬中(驻三茅镇)、丹阳、武进(驻常州市)、宜兴(驻宜城镇)、金坛(驻金城镇)、溧阳(驻溧城镇)、江宁(驻东山镇)、句容、溧水(驻在城镇)、高淳(驻淳溪镇)等11县。
1971年将江宁县划归南京市领导。镇江地区辖1市、10县。
〔常州专区〕 1949年设常州专区,属苏南行署区。常州专署驻常州市,辖常州市及武进、江阴、金坛、宜兴、溧阳等5县。
1952年撤销常州专区,常州市改由江苏省直辖,将武进、溧阳、金坛3县划归镇江专区,宜兴、江阴2县划归苏州专区。
14. 苏州地区
苏州专区、苏州地区 1949年设苏州专区,属苏南行署区。苏州专署驻苏州市,辖苏州市及吴县(驻苏州市)、常熟(驻虞山镇)、太仓、昆山(驻玉山镇)、吴江(驻松陵镇)等5县和太湖办事处(驻东山镇)。
1950年苏州市改由苏南行署直辖,由常熟县城区析置常熟市。苏州专区辖1市、5县、1办事处。
1951年撤销太湖办事处,并入吴县。
1952年苏州专区属江苏省领导。原由苏南行署直辖的无锡县及原常州专区所属宜兴、江阴(驻澄江镇)2县划入苏州专区。辖1市、8县。
1953年原太湖区改设震泽县(驻东山镇)。苏州专区辖1市、9县。
1954年常熟市改由省直辖。
1956年将宜兴县划归镇江专区,原属镇江专区的武进县划入苏州专区。辖9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苏州市划归苏州专署领导;撤销常熟市,并入常熟县。无锡县划归无锡市领导,武进县划归常州专区。原松江专区所属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划入苏州专区;同年11月又将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划归上海市。苏州专区辖1市、7县。
1960年撤销震泽县,并入吴县。辖1市、6县。
1961年设立沙洲县(驻杨舍镇)。辖1市、7县。
1962年苏州市改由省直辖。原由无锡市领导的无锡县划入苏州专区。辖8县。
1970年苏州专区改称苏州地区,地区驻苏州市。辖江阴(驻澄江镇)、沙洲(驻杨舍镇)、常熟(驻虞山镇)、太仓、昆山(驻玉山镇)、吴县(驻苏州市)、吴江(驻松陵镇)、无锡(驻无锡市)等8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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