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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市


  1949年5月上海市解放,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为中央直辖市。设黄浦、老闸、邑庙、蓬莱、嵩山、卢湾、常熟、徐汇、长宁、普陀、闸北、静安、新成、江宁、北站、虹口、北四川路、提篮桥、榆林、杨浦等20市区和新市、江湾、吴淞、大场、新泾、龙华、杨思、洋泾、高桥、真如等10郊区。共辖30区。
 
  1950年1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成立,上海市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华东军政委员会驻上海市。
 
  1952年上海市由华东行政委员会领导。原洋泾区分为东昌、洋泾2区;原江湾、新市2区合并为江湾区。仍辖30区。
 
  1954年上海市由中央直接领导。市区、郊区之外增设水上区。
 
  1956年上海市区中撤销老闸、嵩山、常熟、静安、北站、北四川路等6区。将老闸区并入黄浦区;北四川路区并入虹口区;北站区并入闸北区;常熟区并入徐汇区;静安区的东部并入新成区,西部并入长宁区;嵩山区北部并入邑庙区,南部并入卢湾区。郊区中将高桥、洋泾、杨思3区合并,改设为东郊区;吴淞、江湾、大场3区合并,改设为北郊区;真如、新泾、龙华3区合并,改设为西郊区;撤销水上区。共辖18区。
 
  1958年1月,原属江苏省松江专区的上海、宝山、嘉定3县划入上海市;同年11月原属松江专区后划入苏州专区的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和南通专区所属崇明县划入上海市。撤销西郊区,并入徐汇、长宁、普陀3区和上海、嘉定2县;撤销北郊区,并入闸北、虹口、提篮桥、榆林、杨浦5区和宝山县;撤销东郊、东昌2区,合并设立浦东县。上海市辖黄浦、闸北、邑庙、新成、蓬莱、江宁、卢湾、虹口、徐汇、提篮桥、长宁、榆林、普陀、杨浦等14区及浦东(驻浦东南路)、松江、上海(驻哈密路)、川沙、南汇(驻惠南镇)、奉贤(驻南桥)、金山(驻洙泾)、青浦、嘉定、宝山、崇明(驻城桥镇)等11县。
 
  1960年撤销蓬莱、邑庙2区,将原蓬莱区的全部和邑庙区的部分地区合并设立南市区;邑庙区的其余地区分别划归黄浦、卢湾2区。撤销江宁、新成2区,将原江宁区的全部和新成区的部分地区合并设立静安区;新成区的其余地区并入黄浦区。撤销提篮桥区,全部并入虹口区。撤销榆林区,全部并入杨浦区。由上海县的部分地区设立闵行区,上海县驻地由哈密路迁闵行镇。由宝山县的部分地区设立吴淞区;宝山县驻地由城关镇迁罗宝路。经调整合并后,上海市辖黄浦、闸北、南市、静安、卢湾、虹口、徐汇、长宁、杨浦、普陀、闵行、吴淞12区及11县。
 
  1961年原属浙江省舟山县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入上海市。撤销浦东县,并入黄浦、南市、杨浦3区及川沙县。上海县驻地由闵行镇迁莘庄。上海市辖12区、10县。
 
  1962年将嵊泗人民公社划归浙江省。
 
  1964年撤销闵行区,并入徐汇区;撤销吴淞区,并入杨浦区。宝山县驻地由罗宝路迁城厢镇。上海市辖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长宁、闸北、静安、虹口、杨浦、普陀等10区和上海、嘉定、宝山、川沙、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10县。
 
  〔松江专区〕 1949年苏南行署区设松江专区,专署驻松江县。辖松江、上海、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嘉定、宝山等9县。
 
  1951年以嵊泗列岛特区设嵊泗县。松江专区辖10县。
 
  1952年恢复江苏省建制后,松江专区属江苏省。
 
  1953年将嵊泗县划归浙江省舟山专区。松江专区辖9县。
 
  1958年1月,将上海、宝山、嘉定3县划归上海市。同年3月,江苏省松江专区撤销,将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等6县划归苏州专区;11月又将苏州专区所属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等6县划归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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