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称长城。春秋吴越争霸时期(前514—前495),吴王阖闾派弟夫概在今雉城东南两里处筑城,作为夫概王邑。因城狭长,故名长城。后属越。越为楚所灭,遂属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会稽郡。汉时先后属扬州、会稽、吴兴等郡。三国时,东吴大将吕蒙曾屯兵吕山。
晋武帝太康三年(282)从乌程县中分出置长城县。南北朝陈时属吴兴郡。隋开皇九年(589)灭陈,罢吴兴郡,长兴并入乌程县,属苏州。仁寿二年(602)复立长城县,属湖州。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吴越王钱镠改长城县为长兴县。
1996年,长兴县面积1388平方千米,人口61.4万人。辖10镇21乡:雉城镇、泗安镇、夹浦镇、李家巷镇、小浦镇、洪桥镇、煤山镇、林城镇、虹星桥镇、和平镇、白岘乡、水口乡、槐坎乡、后漾乡、新塘乡、二界岭乡、长潮乡、太傅乡、白阜乡、长桥乡、下箬寺乡、包桥乡、横山乡、仙山乡、管埭乡、天平桥乡、畎桥乡、里塘乡、吕山乡、长城乡、吴山乡。县府驻雉城镇。
1998年,撤销后漾乡、下箬寺乡、包桥乡并入雉城镇,撤销横山乡并入洪桥镇,撤销天平乡、畎桥乡并入林城镇,撤销仙山乡、管埭乡并入泗安镇,撤销里塘乡并入虹星桥镇,撤销长城乡并入和平镇;撤销白阜乡,8个行政村划归小浦镇,12个行政村划归长桥乡。调整后,全县辖10个镇、10个乡,总人口62万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长兴县总人口611518人,其中:洪桥镇40683人,李家巷镇32399人,雉城镇161647人,夹浦镇29325人,林城镇38406人,泗安镇40109人,虹星桥镇36908人,和平镇36521人,小浦镇23774人,煤山镇22441人,新塘乡15468人,水口乡17422人,太傅乡13725人,二界岭乡14049人,长潮乡10605人,吕山乡20148人,吴山乡14539人,长桥乡16446人,白岘乡11361人,槐坎乡15542人。
2000年12月27日,浙政发[2000]288号批复同意长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雉城镇、新塘乡、长桥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雉城镇,辖56行政村、59居民区,驻人民南路。(2)撤销泗安镇、长潮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泗安镇,辖51行政村、8居民区,驻凤凰行政村。(3)撤销林城镇、太傅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林城镇,辖46行政村、4居民区,驻东岗行政村。
2002年,长兴县辖10个镇、6个乡:雉城镇、洪桥镇、林城镇、泗安镇、小浦镇、和平镇、煤山镇、夹浦镇、虹星桥镇、李家巷镇、水口乡、吕山乡、吴山乡、白岘乡、槐坎乡、二界岭乡,共有56个社区、23个居民区、226个行政村。县政府驻雉城镇县前街3号。2010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62.3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22万人。
2012年6月,撤销吴山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和平镇;撤销二界岭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泗安镇;撤销雉城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县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内设立雉城、画溪、太湖3个街道。调整后,全县辖雉城、画溪、太湖3个街道,洪桥、李家巷、夹浦、林城、泗安、虹星桥、和平、小浦、煤山9个镇和水口、吕山、白岘、槐坎4个乡。和平镇面积180.4平方千米,辖30个行政村和2个居民区,总人口5.3万人。泗安镇面积234.9平方千米,辖31个行政村和5个居民区,总人口6.9万人。雉城街道面积69.6平方千米,总人口12.2万人,辖4个行政村、11个居民区和22个社区。画溪街道面积71.3平方千米,总人口3.7万人,辖11个行政村和4个居民区。太湖街道面积53.5平方千米,总人口近4万人,辖8个行政村、13个居民区和2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