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行政区划

  2004年5月14日,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04]72号批复)同意平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1)撤销钟埭镇、当湖镇、曹桥乡建制,并在此范围内调整设立钟埭、当湖、曹桥3个街道办事处作为平湖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①钟埭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钟埭镇的部分行政区域(定云、八寺桥、永兴、钟东、新塘、联丰、五一、永丰、钟南、沈家弄、曙光、渔业等12个行政村;钟埭社区居委会)和原当湖镇的部分行政区域(白马、陆家桥、新群、红建、邵家、花园、福臻、大力、扶行、双桥、白马渔业等11个行政村;兴业新村、白马堰、城西新村、金平等4个社区居委会),共23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定址城西路298号。
    ②当湖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当湖镇的部分行政区域(大桥、三北、三港、东升、塘桥、大南门、钱家、大胜、曹杨、曹兑、水产等11个行政村;水洞埭、吉方桥、万安桥、梅园、南河头、建国门、宝塔桥、朝阳路、百花新村、南市东村、百步桥、园乐新村、滨湖新村、如意新村、梅兰苑、松枫、城北路、凤凰等18个社区居委会)、原曹桥乡的部分行政区域(金家、通界、黄家浜等3个行政村)和林埭镇的虹霓行政村,共15个行政村、18个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定址南市路79号(原当湖镇政府驻地)。
    ③曹桥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曹桥乡的其余行政区域(曹桥、孔家堰、野马、严家门、章桥、石龙、勤安、愚桥、马厩、百寿、水产等11个行政村;曹桥、前进2个社区居委会),共11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定址曹桥社区居委会(原曹桥乡政府驻地)。
    ④林埭镇经调整后辖11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地不变(林兴路118号)。
    (2)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平湖市辖乍浦、新埭、新仓、黄姑、全塘、广陈和林埭7个镇,城区设钟埭、当湖、曹桥3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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