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总体规划范围东至水云浦江,南至七塘公路,西至湿地保护区西侧边界,北至杭州湾海域分界线,陆域面积235平方千米,海域面积350平方千米。
原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代管10个行政村,即新浦镇的下一灶村、马潭路村、浦东村,庵东镇的马中村、兴陆村、新东村、新舟村,崇寿镇的三洋村、海南村、富北村。
经浙江省委、宁波市委研究决定,在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基础上,组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独立行使相关市级经济管理权限。2010年2月23日,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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