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民国2年(1913)4月,改鹤庆州为县,6月划属腾越道;县以下仍设东、西、南、北,中5个区。民国18年(1929),废除道直属于省。民国33年(1944),属丽江行政督察专区。民国37年(1948),丽江行政督察专署移驻鹤庆,改称鹤庆行政督察专区,下辖鹤庆、丽江、剑川、永胜、华坪、宁蒗、中甸、维西、兰坪、碧江、福贡、贡山等12个县。民国38年(1949)初,专署复移丽江、鹤庆仍属其辖。
  民国《鹤庆县志?地理》载,全境东西长130里,南北宽180里。八至为:东至丽江罗巡洞界90里,南至邓川罗陋川界140里,西至剑川清水河界40里,北至丽江岗子哨界40里;东南至永北板桥界150里,东北至丽江构皮厂界40里,西南至浪穹三营界120里,西北至丽江寒鸡罗界40里。
  民国23年(1934),改区团制为区、乡(镇)、间、邻制,全县设5区、36乡(镇)、510阊、2459邻、7346户。
  民国23年全县行政区划表
  第一区:庆安镇(23、110、730);威远镇(21、105、685);城北乡(13、68、366);普庆乡(6、30、270);
  第二区:孝廉镇(18、65、513);积德镇(14、66、432);曲江镇(13、61、387);松树曲乡(12、62、383);种福乡(12、54、351);迎和乡(16、79、486);太平乡(10、39、331);秀邑乡(5、19、169)
  第三区:逢密镇(6、30、159);辛屯镇(7、33、201);母屯镇(4、20、108);风翼乡(22、110、661);赤铺乡(18、75、410);西亨乡(16、80、431);双水乡(18、94、493);南河乡(18、74、484)
  第四区:松桂镇(14、70、468);姜营镇(7、35、239);朵美镇(13、65、43l);中江镇(4、20、112); 六合乡(19、95、639);三庄乡(23、115、798);波罗乡(16、80、553);南庄乡(9、45、298);七坪乡(10、50、339);河川乡(5、25、169);北衙乡(8、40、252)
  第五区:庆云镇(13、66、339);文登乡(22、110、552);大同乡(33、166、832);河西乡(23、116、581); 西甸乡(19、87、471)
  民国27年(1938),废阊邻制,推行保甲制。全县设5区;24乡、12镇;147保、1377甲。
  民国29年(1940),推行“新县制”,撤区扩大乡镇,缩编保甲,全县设9乡、5镇、138保、1350甲。
  民国31年(1942),鹤庆县属云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驻丽江县)。
  民国33年(1944),全县辖5镇、9乡;130个保、1163甲、14274户;83422人,其中男性42224人,占总人口50.6%;女性41199人,占49.4%(括号内分别为保、甲、户、人)。云鹤镇驻财神殿,(12、97、1356、7374)东至西约30里,南至北约3里。普庆乡驻崇德村,(7、65、803、4596) 东至西约30里,南至北约3里;积福乡驻赵屯街,(10、100、1039、6778)东至西约120里,南至北约20里;孝廉镇驻金墩街,(10、89、1086、7007)东至西约30里,南至北约10里;太和乡驻田屯,(10、83、966、6309)东至西约30里,南至北约15里;辛屯乡驻大登街,(8、70、829、4718) 南至北25里,东至西约3里;风翼乡驻大登村,(12、 92、1084、5338)南至北25里,东至西约4里;如意乡驻龙泉寺,(9、75、889、4474) 南至北约25里,东至西约3里;松月乡驻松月室,(8、79、1059、8302)约235平方华里;松鹤镇驻松桂街,(10、 91、1243、7596)东至西约60里,南至北约30里;美中镇驻朵美街,(9、75、1007、5650)东至西约100里,南至北约200里;坪营乡驻同缘寺,(8、74、851、4296) 南至北约60里,东至西约50里;庆云镇驻静修巷,(9、95、1104、5724)东至西约30里,南至北约3里;云峰乡驻天寿寺,(8、78、958、5260) 东至西约30里,南至北约5里。
  民国37年(1948),鹤庆县属云南第十行政督察区(驻鹤庆县)。
  民国36年至民国38年(1947~1949)、全县14个乡(镇)又合并为云鹤镇、福和乡、孝廉镇、五峰乡、九顶乡、松鹤镇、平美乡、庆云镇8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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