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历史沿革

元置定远县,《尚书》为髳人之地,诸葛亮经此,号为牟州。唐为髳州,亦名牟州。1914年,取古地名“牟州”“定远”首字,更名为“牟定县”。

西汉属益州郡,东汉属益州益州郡,三国蜀汉为益州云南郡。晋属宁州云南郡,东晋至南朝梁属宁州,为爨氏大族所据。北朝周属南宁州,隋属南宁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为西濮州南宁都督府,贞观十一年(637)改属髦州,贞观二十二年(648)又属傍州,唐南诏乾符六年(879)以后,属弄栋节度所辖。宋大理国时称牟州,属威楚府,宋大理国高升泰时称黄蓬箐。元宪宗四年(1254)立牟州千户;至元十二年(1275)牟州千户改置定远州,牟州千户属黄蓬箐百户(原新甸乡、江坡乡)改置南宁县,隶定远州;定远州属威楚路;不久,即降州为定远县,治耐笼城,并将定远州所领南宁县(现江坡镇所辖)并归定远县为乡。

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设定远御守千户所,属楚雄卫;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复设定远县,属楚雄府。清初沿明制,为定远县,隶楚雄府;雍正八年(1730)7月,楚雄府属迤西道(治大理府)。民国初年,为定远县,属滇中道。民国2年(1913)4月,以定远、广通两县之黑盐井等地方析置盐兴县。民国三年(1914)1月,因与安徽、四川、陕西省地名重复,定远县更名为牟定县,属滇中道。

民国十八年(1929)废道制,直属于省。民国35年(1946),属第八行政督察区(驻姚安县)。1950年,牟定县属楚雄专区。1957年10月18日,国务院批准全体会议第58次会议决定:设置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属楚雄州(楚雄彝族自治州1958年4月15日正式成立)。1958年10月15日,牟定县并入楚雄县,为牟定区。1959年11月5日复设牟定县,属楚雄彝族自治州。

1997年,牟定县面积1464平方千米,人口约19万人。辖2个镇、8个乡:共和镇、新桥镇、军屯乡、蟠猫乡、戌街乡、安乐乡、江坡乡、新甸乡、青龙乡、凤屯乡。县城驻共和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牟定县常住总人口195322人,其中:共和镇18472人,新桥镇29067人,军屯乡24933人,蟠猫乡11763人,戌街乡16473人,安乐乡23487人,江坡乡11390人,新甸乡28568人,青龙乡22709人,凤屯乡8460人。

2001年末,牟定县总人口19817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028人;少数民族人口40313人(其中彝族39704人)。全县辖2个镇、8个乡:共和镇、新桥镇、军屯乡、蟠猫乡、戊街乡、安乐乡、江坡乡、新甸乡、青龙乡、凤屯乡,95个村民委员会,1205个村民小组。

2005年12月12日,云南省政府批准同意牟定县撤销青龙乡,将原青龙乡所辖的周山、牟尼、龙池、庆丰、共丰5个行政村划归共和镇管辖,将原青龙乡所辖的田丰、龙丰、牌坊、河节冲4个行政村划归凤屯乡管辖,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凤屯乡改设为凤屯镇,镇政府驻地搬迁至原凤屯乡飒马场;撤销新甸乡,将原新甸乡所辖的新甸、华星、散花、际盛4个行政村划归共和镇管辖,将原新甸乡的米村、普村、福龙、民乐、丰乐、高平6个行政村划归江坡乡管辖,并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江坡乡改设为江坡镇,镇政府驻原江坡乡政府驻地;撤销军屯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共和镇,共和镇管辖原共和镇、军屯乡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和原青龙乡的周山、牟尼、龙池、庆丰、共丰5个行政村以及原新甸乡的新甸、华星、散花、际盛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

2006年,牟定县总面积1494平方千米。总人口约20万人。全县辖4个镇、3个乡:共和镇、新桥镇、江坡镇、凤屯镇、蟠猫乡、戌街乡、安乐乡。共有5个居委会、84个行政村。县政府驻共和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牟定县常住总人口208726人,其中:共和镇81667人,新桥镇29294人,江坡镇26447人,凤屯镇17514人,蟠猫乡11756人,戌街乡17824人,安乐乡242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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