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历史沿革

昌宁设立县治较晚,秦代以前的县境归属无从稽考。从设立县治前散记于永昌、顺宁两府志中的文字考证,西汉时期,县境属益州刺史部哀牢国;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置永昌郡后属永昌郡;三国时期,属永昌郡之永寿(今耿马)、不韦(今保山)两县分辖;南北朝时属永昌府;隋代属南宁州总管府之濮部等部;唐初属剑南道金齿部;唐南诏时,属永昌节度唐封川(今凤庆)辖地。

五代十国时,属大理国永昌府;宋代县境大部属大理国永昌府广邑州;元代属大理金齿宣慰司领地,分辖于顺宁府庆甸县、镇康路湾甸州和大理路永昌府;明初分属于永昌府和顺宁府,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设右甸土守御所,二十六年置右甸通判,三十年筑右甸城,设守御土千户,隶顺宁府;清初沿袭明代治制,乾隆十一年(1746年)设右甸经历厅(署)。

民国元年至22年9月先后设“顺宁县右甸县佐公署”、“顺宁县第四区”,县境分属保山、顺宁两县,民国8年(1919),设顺宁县右甸分县。民国22年(1933)10月,经云南省国民政府批准,由保山(旧为永昌府)、顺宁(今凤庆县)两县相邻的部分区乡析置设县,取“永昌”、“顺宁”两府名称之第二字,谓之“昌宁”,既有划地组合之由,又有昌盛安宁之意,从此,“昌宁”作为一个县出现在了中国的版图之上。

1950年1月25日,昌宁县和平解放,隶属云南省保山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956年,保山地区并入德宏州,昌宁县相应改隶德宏州。1963年,保山地区恢复成立,昌宁县复隶保山地区。2000年12月保山撤地设市,昌宁县隶属保山市至今。

1997年,昌宁县面积3888平方千米,人口约32万人。辖2个镇、12个乡:右甸镇、达丙镇、珠街彝族乡、耇街彝族苗族乡、湾甸傣族乡、漭水乡、大田坝乡、柯街乡、卡斯乡、鸡飞乡、翁堵乡、温泉乡、勐统乡、更戛乡。县政府驻右甸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昌宁县常住总人口333241人,其中:右甸镇32779人,达丙镇24260人,温泉乡24604人,漭水乡28854人,大田坝乡21974人,鸡飞乡18942人,翁堵乡14320人,柯街乡30805人,卡斯乡37577人,湾甸傣族乡13720人,更戛乡23590人,勐统乡24028人,珠街彝族乡14779人,耈街彝族苗族乡23009人。

?年,漭水、卡斯、勐统、柯街撤乡设镇。2001年,全县辖6个镇、8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右甸镇、达丙镇、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勐统镇、温泉乡、大田坝乡、鸡飞乡、翁堵乡、更戛乡、湾甸傣族乡、珠街彝族乡、耈街彝族苗族乡。

2003年,全县辖6个镇、8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123个行政村,195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4221户,总人口340124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1.02%。

2005年,昌宁县撤销达丙镇和右甸镇,合并设立田园镇,镇政府驻县城关庙社区(省政府2005年3月30日批准)。

2006年,全县辖5个镇、8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田园镇、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勐统镇、温泉乡、大田坝乡、鸡飞乡、翁堵乡、湾甸傣族乡、更戛乡、珠街彝族乡、耈街彝族苗族乡;以及湾甸农场、柯街华侨农场。县政府驻田园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昌宁县常住总人口343566人,其中:田园镇64265人,漭水镇28638人,柯街镇30107人,卡斯镇38416人,勐统镇25519人,温泉乡24526人,大田坝乡20726人,鸡飞乡18456人,翁堵乡14063人,湾甸傣族乡15459人,更戛乡25030人,珠街彝族乡15142人,耇街彝族苗族乡232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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