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因高黎贡山而得名。西汉时为越嵩郡边徼地。唐南诏时属剑川节度。宋大理时属谋统府管辖地。元属临西县,属丽江路军民宣抚司。明为维西康普、叶枝土千总管辖,属丽江军民府。清属丽江府维西厅;乾隆年间,北段受西藏察瓦龙土千总管辖,南段为维西康普、叶枝土千总管辖;雍正元年(1723年)“改土归流”后直属维西厅。
民国元年(1912年)为兰坪营盘街“殖边总局”管辖,置菖蒲桶殖边公署;民国二年(1913年)置菖蒲桶行政委员会;民国五年(1916年)改菖蒲桶行政委员公署,后置贡山行政区;民国七年(1918年),归属维西县;1922年置菖蒲桶行政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贡山设治局。
1949年8月25日和平解放,1950年3月11日成立贡山临时政务委员会,同年4月8日成立贡山县人民政府。1956年10月成立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1996年,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面积4506平方千米,人口约3.3万人。辖1个镇、4个乡:茨开镇、丙中洛乡、捧当乡、普拉底乡、独龙江乡。县政府驻茨开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34746人,其中:茨开镇12460人、丙中洛乡6062人、捧当乡5807人、普拉底乡6248人、独龙江乡4169人。
2001年,全县辖1个镇、4个乡、个民族乡:茨开镇、普拉底乡、捧当乡、丙中洛乡、独龙江乡。2003年末总人口3.46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4万人,占83.8%,独龙(0.51万人)、怒(0.63万人)、傈僳(1.79万人)、藏(0.16万人)族为世居民族,人口3.25万人,占总人口的95.5%。
2006年,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面积4506平方千米,总人口3.65万人。辖1个镇、4个乡:茨开镇、丙中洛乡、捧当乡、普拉底乡、独龙江乡。共有1个居委会、27个行政村。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37894人,其中:茨开镇14478人,丙中洛乡6465人,捧当乡6085人,普拉底乡6627人,独龙江乡4239人。
2012年10月30日,丙中洛乡正式撤乡设镇。调整后,全县辖2个镇、3个乡:茨开镇、丙中洛镇、捧当乡、普拉底乡、独龙江乡。
2014年,茨开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