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历史沿革

福贡因县西有高黎贡山,取“幸福的高黎贡山”意命名。西汉属越崔郡地。东汉属永昌郡地。三国两晋属云南郡地。唐南诏属谋统(今鹤庆)铁桥节度地。宋大理国属丽江临西县(今维西县)地。清康熙早间分属鹤庆府地、丽江府维西守备厅。

民国元年(1912年),怒俅殖边队第一小队进驻上帕(今县城)设立上帕殖边公署,福贡开始设治。民国五年(1916年)改为上帕行政公署,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康乐设治局,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称福贡设治局。

1949年6月和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改为福贡县,属丽江专区;1952年改设福贡傈僳族自治区;1954年改县。1956年隶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86年碧江县建制撤消,其地北部架科底区、子里卡区、匹河区并入北边的福贡县,南部古登区、洛本区并入泸水县。

1996年,福贡县面积2725平方千米,人口约8.7万人,傈僳族占71.2%,怒族占20%。辖1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上帕镇、马吉乡、利沙底乡、鹿马登乡、架科底乡、子里甲乡、匹河怒族乡。县政府驻上帕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福贡县常住总人口88127人,其中:上帕镇26075人、匹河乡9864人、子里甲乡8801人、架科底乡10520人、鹿马登乡12977人、利沙底乡11214人、马吉乡8676人。

2004年9月30日,《关于福贡县利沙底乡更名为石月亮乡的批复》(云政复[2004]96号)同意福贡县利沙底乡更名为石月亮乡。

2006年,福贡县面积2804平方千米,人口9.3万人。辖1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上帕镇、匹河怒族乡、子里甲乡、架科底乡、鹿马登乡、石月亮乡、马吉乡。共有57个行政村。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福贡县常住总人口98616人,其中:上帕镇30129人,匹河乡10434人,子里甲乡10513人,架科底乡13414人,鹿马登乡13895人,石月亮乡11533人,马吉乡8698人。

2014年,上帕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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