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历史沿革

西汉置都梦县,属牂牁郡。东汉属益州牂柯郡。三国蜀汉属益州兴古郡。西晋置都唐县,属宁州兴古郡。东晋至南朝梁属宁州兴古郡。北朝周属南宁州。隋属南宁州总管府。唐南诏国属通海都督僚子部。宋大理国属最宁府教合三部。元属临安路教合三部。明属临安府教化三部司。清康熙五年(1666)8月,临安府析置开化府,治今开化镇。康熙八年(1669)省广西府维摩州,析其地来属。雍正七年(1730)12月裁开化通判,设文山县为开化府之附郭,县丞驻江那。以东文山而得名。辖区为开化府所设开化、永平、安南、王弄、东安、乐龙、逢春、江那八里,后从乐龙分新现共九里,里下设甲、牌,均原三长官司所属地。雍正八年(1730)7月,置迤东道,开化府属之。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改马白同知为安平厅,分管逢春、永平、东安三里,文山县辖六里。道光二年(1822)3月,析文山县属东安、逢春、永平三地入安平厅。光绪十三年(1887)10月,置临安开广道,开化府改属临安开广道。

民国元年(1912),成立县公署。民国2年(1913)4月,裁府留县,改设开化县。同年划分南区设靖边行政区。文山县地域西南抵干鱼洞接许六马以那么果河为界110千米,总面积6258平方千米。民国3年(1914)1月,因与浙江省辖县重名,复名为文山县,隶蒙自道。民国18年(1929)年废道,文山县直隶于省。民国19年(1930),改组县公署为县政府,组织区、乡、镇、闾、邻各级自治机关。民国21年(1932),划东区设砚山设治局,文山县辖区2935千米。全县改组为8个区,下辖11镇、21个乡。民国26年(1937),将区、乡、镇所属编为216保、1922甲。民国28年(1939),废除区制,扩大乡镇,县新编组为5镇、11乡、194保、1866甲。民国31年(1942),隶第二行政督察区(驻文山县)。民国32年(1943),全县16乡镇调整为155保、1272甲。民国33年(1944)6月,文山县为一等县,总面积2281平方千米,总户数16142户,总人口80898人,其中男性38219人、女性42679人。全县辖5镇、11乡;155保、1272甲。民国37年(1948),隶第四行政督察区(驻砚山县)。同年,县内辖区调整为134保、1061甲。

1950年1月全县解放,属文山专区。辖区未变。除县城两镇并为云威镇,太集(改永乐)、新平两乡直属县管,外设平坝、马塘、秉烈、德厚4个区,辖3镇11乡。5月撤乡镇设5个区,全县编组为50个行政村、5个行政街,下辖自然村和村组。1951年10月,将中心区农村7个行政村及平坝区的布都、塘子寨2个行政村并为攀枝花区,县城设城关区,全县共6个区。1952年土改结束,全县6个区建97个乡。1953年土改复查结束并为74个乡、3个居民委员会。1954年除城关区外,再调整为81个乡,全县共760个自然村、21条街组。1957年5月,文山专区以文山县的鸣鹫、杨柳河、猛拉、舍所坝、秧草塘、白牛厂、老寨、古布龙等8个乡距县城较远,划入蒙自专区蒙自县;文山县总面积减为2634平方千米,全县6个区、73个乡和3个居民委员会。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撤销开远县,将原开远县的六区全部和七区的4个乡、五区的1个乡划归文山县。

1958年文山县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同年9月,废区撤乡,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马关县的古木、八寨两个区划出12个乡并入文山县,总面积扩大到6844.55平方千米。1960年9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3次会议通过:撤销砚山县,将原砚山县的行政区域并归文山县。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5次会议决定:恢复砚山县,以合并于文山县的原砚山县行政区域为砚山县的行政区域(1961年8月分置);文山县位于总面积减为2867平方千米。

1987年12月,进行区乡体制改革,撤销公社建制,变区为16个乡(其中:5个彝族乡、1个回族乡)、1个镇(开化镇、攀枝花乡、东山彝族乡、追栗街彝族乡、古木乡、柳井彝族乡、平坝乡、新街乡、小街乡、马塘乡、老回龙乡、喜古乡、坝心彝族乡、秉烈彝族乡、红甸回族乡、德厚乡、乐诗冲乡)。原设乡改为125个行政村公所,县属开化镇仍设5个办事处。全县辖1097个自然村,13个农村街集,47条城镇街道,共1707个生产队。拉白冲、拖嘎两个乡划归砚山县,文山县位于总面积减为2972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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