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历史沿革

“德宏”是傣语的音译,“德”为下面,"宏"为怒江,意思是:“怒江下游的地方牨。先秦为勐果占壁王国(傣语称勐卯弄),建雷允城。西汉为滇越乘象国及哀牢国故地。东汉永平12年(69),设哀牢县(今盈江县),属永昌郡。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两晋属宁州永昌郡。南朝属宁州永昌郡西城县(今盈江县)。北朝周至隋属濮部。唐初属为金齿部,今潞西为茫施部。唐南诏国属永昌节度辖地,境内有茫施(今潞西)、押西城(今盈江、梁河)等地。宋大理国分属永昌府、腾冲府。其中骠睒(今陇川)、布忙甸(今瑞丽)、干崖睒(今盈江)、南睒(今梁河)属腾冲府;怒谋甸(今潞西),属永昌府。

元代,今德宏州分属茫施路(今潞西)、镇西路(今盈江)、平缅路(今陇川)、麓川路(今瑞丽)、南赕(今盈江盏西)及南甸军民府(今梁河),隶属金齿宣慰司六路军民总管府。元初置大理等处宣抚司。中统二年(1261)置金齿等处安抚司,至元八年(1271)分置东路、西路二安抚司,十二年(1275)改置镇康路、建宁路二安抚司。至元十三年(1276),置茫施路,属镇康茫施柔远宣抚司;置镇西路、平缅路、麓川路,属镇西平缅麓川宣抚司;至元十五年(1278),南赕属镇西平缅麓川宣抚司。至元十六年(1279)置南甸军民府,属镇西平缅麓川宣抚司。至元二十三年(1286),镇西平缅麓川等路、镇康茫施柔远等路二宣抚司合并设置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驻永昌府。至元二十六年(1266)南甸军民府升南甸路军民府。至元二十八年(1291),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改置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明代设南甸(今梁河)、干崖(今盈江)、陇川宣抚司,盏达(莲山)副长官司,遮放副宣抚司,勐卯(今瑞丽)安抚司,芒市(今潞西)安抚司,户撤、腊撒长官司。【陇川宣抚司】辖勐卯安抚司:洪武十五年(1382)改麓川路置麓川府,属布政司,寻省入平缅宣慰司,十七年(1384)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治此,正统六年(1444)宣慰司废,为麓川城,又称勐卯城;正统年间陇川宣抚同知驻孟卯城,万历三十七年(1609)置勐卯安抚司,属陇川宣抚司。芒市安抚司:洪武十五年(1382)茫施路改置茫施府,属布政司,后废;正统八年(1443)置芒市御夷长官司,改属金齿军民卫,后仍直属布政司。崇祯十三年(1640)芒市御夷长官司升置为芒市安抚司。

【南甸宣抚司】洪武十五年(1382)南甸路改置南甸府,属云南布政司,后省入腾冲所;永乐十二年(1414)置南甸直隶州,仍属布政司;正统三年(1438)降为散州,改属金齿军民卫;正统九年(1444)改置南甸宣抚司,仍属布政司。干崖宣抚司:洪武十五年(1382)镇西路改置镇西府,属布政司,后为麓川平缅宣慰司兼并;洪武年间南赕省入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置干崖长官司,直属云南都司,正统三年(1438)改属金齿军民卫;正统九年(1444)升为干崖宣抚司,仍属布政司。正统十四年(1449)析干崖宣抚司置盏达副长官司,属干崖宣抚司。陇川宣抚司:洪武十五年(1382)仍置平缅宣慰司,同年属布政司;洪武十七年(1384)改置平缅军民宣慰司,同年更名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自姐兰徙治故麓川府;正统六年(1441)废,正统九年(1444)于陇把置陇川宣抚司,仍属布政司。正统年间陇川宣抚副使驻遮放城,万历十二年(1584)置遮放副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

清代,今德宏州分属永昌府腾越、龙陵二厅,腾越厅辖南甸、干崖、陇川、盏西、勐卯、户撒、腊撒七司;龙陵厅辖芒市、遮放二司。光绪二十五年(1899),中英划定滇缅边界后,建立勐板土千总,属龙陵厅。清初袭明制,设干崖宣抚司(下辖盏达副宣抚司)、陇川宣抚司(下辖遮放副宣抚司)、南甸宣抚司、蛮莫安抚司、芒市安抚司,直属云南省;户撒、腊撒长官司属永昌府。顺治十六年(1659),蛮莫安抚司改为勐卯安抚司,划归永昌府。顺治十七年(1661),干崖宣抚司(下辖盏达副宣抚司)、陇川宣抚司(下辖遮放副宣抚司)、南甸宣抚司、芒市安抚司划归永昌府。雍正二年(1724)裁户撤、腊撒二长官司。雍正八年(1730)7月,永昌府属迤西道。乾隆三十五年(1770)复置户撒、腊撒二长官司(今陇川县户撒乡)。乾隆三十六年(1771)永昌府同知移驻龙陵后,将芒市、遮放改隶龙陵厅。嘉庆二十五年(1820)10月,升永昌府属腾越州为腾越直隶厅,将南甸、干崖、盏达(副)、陇川、遮放(副)五宣抚司及勐卯、芒市二安抚司,户撤、腊撒二长官司划归腾越厅。道光二年(1822)9月,降腾越直隶厅为散厅,复属永昌府。光绪二十五年(1899)增设勐板土千总(今潞西芒牛坝)。

民国元年(1912),陇川宣抚司改为陇川弹压委员,兼辖户撒、腊撒二长官司;勐卯安抚司和遮放副宣抚司合并为遮卯弹压委员;干崖宣抚司改为干崖弹压委员;盏达副宣抚司改为盏达弹压委员;芒市安抚司和勐板土千总合并为芒板弹压委员。南甸划入腾冲县,设县丞管理。民国4年(1915),勐卯司地改为勐卯行政委员;芒板弹压委员并入遮放司地改为芒遮板行政委员,驻勐戛。民国5年(1916),陇川弹压委员改为陇川行政委员,旱季驻章凤,雨季驻杉木笼;腊撒长官司并入勐卯行政委员;户撒长官司并入干崖弹压委员,改为干崖行政委员;盏达弹压委员改为盏达行政委员;南甸改置八撮县佐,属腾冲县。干崖、盏达、陇川、勐卯、芒遮板行政区均属腾越道。民国18年(1929),裁腾越道,设立云南省第一殖边督办公署,干崖、盏达、陇川、勐卯、芒遮板行政区属之。

民国21年(1932),陇川行政委员改为陇川设治局;勐卯行政委员改为瑞丽设治局;干崖行政委员改为盈江设治局;盏达行政委员改为莲山设治局;芒遮板行政委员改为芒遮板设治局(1935年6月批准)。民国23年(1934),芒遮板设治局改为潞西设治局。民国24年(1935)6月,由腾冲县属南甸土司(八撮县佐)地析置梁河设治局,局所设于大厂街。陇川、瑞丽、盈江、莲山、潞西、梁河设治局均属云南省第一殖边督办公署。民国29年(1940),废云南省第一殖边督办公署,改设腾龙边区行政督察区(一说为1938年),陇川、瑞丽、盈江、莲山、潞西、梁河设治局属之。民国31年(1942),梁河、盈江、莲山、陇川、潞西、瑞丽设治局属云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驻腾冲县,1943年移驻保山县)。民国37年(1948),梁河、盈江、莲山、陇川、潞西、瑞丽设治局属云南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区(驻腾冲县)。民国38年(1949)7月,潞西设治局改为县治,县府设在芒市,由于地理及历史原因,土司的基层政权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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