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历史沿革

普兰,藏语意为“一根毛成独毛”。1959年以前,称为普兰宗。1960年将普兰宗更名普兰县。属阿里地区。

1996年,普兰县面积2250平方千米,人口约0.72万人,辖兴巴、巴嘎、霍尔3个区,10个乡。县政府驻吉让贡噶,距狮泉河镇398千米。 兴巴区人口约0.47万人,辖6个乡:若让乡8个行政村,科加乡5个行政村,细德乡3个行政村,赤德乡6个行政村,多油乡8个行政村,仁贡乡6个行政村。 巴嘎区人口约0.1万人,辖2个乡:岗萨乡4个行政村,雄巴乡3个行政村。 霍尔区人口约0.16万人,辖2个乡。(根据《政区大典》整理)

2000年,普兰县辖1个镇、2个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普兰县常住总人口7919人,其中,普兰镇5026人,巴嘎乡1208人,霍尔乡1685人。

2008年,全县面积1.31万平方千米,人口0.93万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普兰县常住总人口9657人,其中,普兰镇6047人,巴噶乡1659人,霍尔乡19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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