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历史沿革

1950年前阿里地区是上层僧侣和贵族政权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是西藏拉萨噶厦政府统治的一个行政区域,其地方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维阿里噶本”。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堆里嘎本驻噶大克(即噶尔雅沙),辖布达巴、日土、噶大克。1954年设阿里总管,管辖仲巴洛强、普兰宗、札布让宗、达巴宗、日土宗、噶大克等宗谿。1959年4月5日阿里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后,对噶本实行军事管制,宣布解散噶本政府和噶本在各地的旧政权组织。

1960年设阿里专区,专署驻噶尔昆沙;以噶尔宗设噶尔县(驻雅沙);以日土宗设日土县;以革吉设革吉县(驻那坡);以改则设改则县(驻隆仁,又称鲁玛仁波);以仲巴洛强谿设仲巴县(驻札东);以普兰宗设普兰县;以札布让与达巴2宗合并设札达县(驻托林);辖7县。1962年(一说1963年1月)将仲巴县划归日喀则专区;辖6县。

1966年,阿里专署由噶尔县迁驻噶尔县狮泉河。噶尔县由雅沙迁驻昆沙(因民主改革时在昆沙设噶尔新乡乡政府,故昆沙又称噶尔新村)。1970年阿里专区改为阿里地区,地区驻噶尔县狮泉河;由改则县的路南4区设立措勤县(驻门董);阿里地区辖噶尔(驻昆沙)、革吉(驻那坡)、札达(驻托林)、措勤(驻门董)、日土、改则(驻鲁玛仁波)、普兰等7县。

1970年1月始阿里地区党政领导工作委托新疆自治区代管,1979年3月7日复归西藏自治区领导,1979年2月5日正式成立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阿里地区常住总人口77253人,其中,普兰县7919人,札达县6384人,噶尔县13364人,日土县7175人,革吉县12826人,改则县17502人,措勤县12083人。

2008年,全地区东西长600千米,南北宽550千米,总面积33.70万多平方千米,人口8.53万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阿里地区常住总人口95465人,其中,普兰县9657人,札达县6883人,噶尔县16901人,日土县9738人,革吉县15483人,改则县22177人,措勤县146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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