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历史沿革

林芝古称工布。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除白玛桂(墨脱)属多麦基巧外,其它地区为地方噶厦政府管辖。1954年设塔工总管,管辖拉绥谿,古如朗木杰谿,加查宗,朗宗,金东谿,江达宗(太昭),雪喀宗,觉木宗,则拉岗宗(包括德木宗,恰纳等地),白玛桂(包括金珠,珞堆卡)等10宗谿和地区。

1960年1月成立塔工专署,同年2月改设林芝专区,专署驻林芝县。将拉绥谿,古如朗木杰谿,加查宗,朗宗,金东谿划归山南专区。原属昌都地区的嘉黎宗,倾多宗,易贡宗,曲宗划入林芝专区。以德木宗西部与觉木宗东部,则拉岗宗东北部合并设林芝县(驻尼池村);以白玛桂(包括金珠,珞堆卡)设墨脱县;以则拉岗的西南部设米林县;以江达宗设工布达县(驻江达村,即太昭);以雪喀宗和觉木宗西部设雪巴县(驻雪巴村);以嘉黎宗设嘉黎县;将倾多宗,易贡宗,曲宗合并设波密县(驻扎木)。林芝专区辖林芝,墨脱,工布江达,雪巴,波密,米林,嘉黎等7县。

1961年米林县迁驻东多村。1962年工布江达县迁驻介德。1963年10月撤销林芝专区,将林芝,墨脱,工布江达(驻介德),米林(驻东多村)4县划归拉萨市领导;嘉黎县划归那曲专区;波密县划归昌都专区。撤销雪巴县,大部分划归工布江达县,一部分划归林芝,嘉黎2县。1986年2月1日,林芝地区行署正式恢复,下辖林芝,米林,工布江达,墨脱,波密,察隅,朗县7个县,共有55个乡镇,614个行政村。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林芝地区常住总人口158647人,其中,林芝县38960人,工布江达县24971人,米林县18047人,墨脱县9699人,波密县26748人,察隅县25939人,朗县14283人。

2005年10月9日,民政部(民函〔2005〕268号)批复同意林芝县政府驻地由林芝镇迁至八一镇。

2007年末,林芝地区户籍人口164331人,其中,林芝县40496人,工布江达县25677人,米林县18509人,墨脱县10623人,波密县人口28288人,察隅县25784人,朗县14954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林芝地区常住总人口195109人,其中,林芝县54702人,工布江达县29929人,米林县22834人,墨脱县10963人,波密县33480人,察隅县27255人,朗县15946人。

2015年3月16日,国务院(国函〔2015〕51号)批复:一,同意撤销林芝地区和林芝县,设立地级林芝市。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巴宜区广梧大道18号。二,林芝市设立巴宜区,以原林芝县的行政区域为林芝市巴宜区的行政区域。巴宜区人民政府驻双拥路街道尼池路4号。三,林芝市辖原林芝地区的工布江达县,米林县,墨脱县,波密县,察隅县,朗县和新设立的巴宜区。6月19日林芝市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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