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历史沿革

伊吾县,以古国而得名。一说为古代月氏语。伊吾的维吾尔名称为“阿热吐鲁克”,即“中间的图古力克”或“中间的吐葫芦”,是维吾尔和蒙古语混合的地名;此名与“吐葫芦”有关,伊吾县城所在地周围又称“吐葫芦”,即“图古力克”(准语,物之圆者之意)的音变。

“伊吾”是隋唐以前哈密的古地名,汉称伊吾卢,隋、唐设伊吾郡,但都不是指今日伊吾县,而是指以哈密为中心及周围的地区。今伊吾也曾为唐伊吾郡或蒲类县的辖境。唐以后伊吾地名未见于史载。清乾隆年间是哈密回王的领地。1935年置伊吾设置局,1943年改称伊吾县,以后均属哈密地区。

1996年,伊吾县面积19734平方千米,人口约1.9万人。辖1个镇、6个乡:伊吾镇、淖毛湖乡、吐葫芦乡、苇子峡乡、前山哈萨克族乡、盐池乡、下马崖乡。县政府驻伊吾县。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管理局淖毛湖农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伊吾县总人口17418人,其中:伊吾镇3022人、淖毛湖乡3905人、苇子峡乡594人、下马崖乡688人、盐池乡2840人、吐葫芦乡2222人、前山哈萨克民族乡2357人、兵团淖毛湖农场1790人。

2003年末,伊吾县总面积19820.72平方千米。总人口20268人。辖2个镇、5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伊吾镇、淖毛湖镇、苇子峡乡、下马崖乡、盐池乡、吐葫芦乡、前山哈萨克族乡。境内有:兵团淖毛湖农场。县政府驻伊吾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伊吾县常住总人口24783人,其中:伊吾镇4330人,淖毛湖镇6847人,苇子峡乡752人,下马崖乡997人,盐池乡3966人,吐葫芦乡2582人,前山哈萨克民族乡3130人,兵团淖毛湖农场2179人。

2013年,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3]55号)批准同意撤销盐池乡,设立盐池镇。调整后,全县辖3个镇、4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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