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东北角。东邻托里县,南依艾比湖,西接博乐市,北邻哈萨克斯坦。总面积1204平方千米,总人口4万人(2012年)。全市辖1个街道、1个镇:阿拉套街道、艾比湖镇。市政府驻阿拉套街道天山西街8号,距州府博乐市79千米,铁路、公路分别距乌鲁木齐市477千米和500千米,距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口岸12千米。
介于阿拉套山与巴尔鲁克山之间。属极端干旱的温带荒漠类型,日照时间长,热量丰富,年平均气温8.5℃,年平均8级以上大风166天,风向以西北风居多。博乐阿拉山口机场于2010年7月建成通航。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阿拉山口口岸已发展成为集铁路、公路、管道、航空四种运输方式于一体的国家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一类口岸。
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阿拉山口口岸。1991年7月,口岸临时过货营运;1992年12月,向第三国开放;1995年12月,开放公路口岸;2003年,被国家列为重点建设和优先发展口岸。2011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县级阿拉山口市,管辖艾比湖街道、阿拉套街道,市政府驻阿拉套街道天山西街8号;设市规划面积1204平方千米,规划城市建设面积42.5平方千米。阿拉山口市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12月28日,阿拉山口市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阿拉山口市实行“一市一委两区”(阿拉山口市、阿拉山口口岸管理委员会、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金三角工业园区)四位一体的管理架构。
2014年5月26日,自治区政府《关于同意阿拉山口市艾比湖街道办撤街建镇的批复》(新政函[2014]77号)同意撤销阿拉山口市艾比湖街道办建制,设立艾比湖镇,政府驻原艾比湖街道办事处驻地。
附:《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阿拉山口市的批复》(国函[2012]205号 2012年12月1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阿拉山口市的请示》(新政发[2011]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县级阿拉山口市,管辖艾比湖街道、阿拉套街道,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套街道天山西街8号。阿拉山口市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
二、阿拉山口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中哈国界喀拉达坂起,向东南经1506.2、1370.1、1279高程点、苏金赛达坂至吐孜萨依沟,沿吐孜萨依沟向南至北纬44°54′08″、东经82°29′39″,然后向东偏北至北纬45°01′56″、东经82°52′08″,再折向东南过200高程点后向南至北纬40°51′12″、东经83°15′16″至奎屯河,沿奎屯河向东北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乌苏市)行政区域界线。
阿拉山口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阿拉山口市批复〉的通知》(新政发[2012]103号 2012年12月24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阿拉山口市的批复》(国函[2012]205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阿拉山口市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套街道天山西街8号。
二、其他未尽事宜待阿拉山口市挂牌后按有关法律程序研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