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镇 县政府驻地。1961年建城区公社,1964年改泽普镇,1970年撤消,1980年复置镇。位于县境中部偏北。面积6平方千米,人口1.9万,其中汉族占52%,维吾尔族占47.8%,辖库勒贝希、吾斯塘博依、墩兰干、阿瓦提、赫尼5个居委会。
奎依巴格镇 位于县城西南18千米。面积170.8平方千米,人口2.2万,其中汉族占61.5%,维吾尔族占35.8%,辖斯日木、墩买里2个行政村。驻有南疆石油勘探开发公司。
波斯喀木乡 民国32年为和平镇,1961年为波斯喀木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境中部。面积49平方千米,人口1.2万,其中维吾尔族占95.8%,辖喀拉萨、托万库勒干、阔什吉格代、 库其、喀拉巴格、玉吉买艾日克、尤库日喀勒格热克、阿热恰喀、托万喀勒格热克、帕依那甫、阔恰铁热克、苏盖特艾日克、大尔格其1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泽普镇西大街。
依玛乡 1961年建依玛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东北9千米。面积92.8平方千米,人口1.6万,其中维吾尔族占97.9%,辖巴格艾日克、木尕拉、米尔皮格勒、 明勒克、阿勒吞其、色日克乌依、铁提尔巴格、巴达木艾日克、库木艾日克、阿热艾日克、依玛、代普桑、奥依、托格拉克、恰喀、托万喀拉尤勒滚、托万古勒巴格、克孜勒加依18个行政村。泽(普)麦(盖提)公路过境。
古勒巴格乡 1961年建古勒巴格乡,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东北9千米。面积118.8平方千米,人口1.5万,其中维吾尔族占99%,辖阿其玛、克塔特、阿热买里、艾格日铁热克、 尤库日喀拉尤勒滚、上阿热硝、阿热硝巴扎、中阿热硝、下阿热硝、阿尔帕墩、上古勒巴格、吐格曼贝希、阿瓦提13个行政村。
赛力乡 1961年建赛力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南5千米。面积70平方千米,人口1.4万,其中维吾尔族占93%,辖蒙鲁克、阔孜马勒、塔勒巴格、古勒巴格、 希塔其、英巴格、赛力、恰木古其、尤喀尔克乌鲁克艾日克、色日克库拉克、荒地、乌鲁克艾日克12个行政村。315国道穿境而过。
依克苏乡 1961年建依克苏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东南12千米。面积92平方千米,人口1.6万,其中维吾尔族占95.1%。315国道过境,乡与村均通柏油路,辖亚尔布拉克、喀拉墩、托格拉克勒克、 英巴扎、阔纳巴扎、巴亚巴格、塔尕尔其、斯也克、赫尼、加依托格拉克、兰干、铁提尔、托皮恰、阿拉格尔荒地、托万恰喀、阿拉格尔、库木萨17个行政村。
图呼其乡 1955年由叶城县划归泽普县,1961年成立图呼其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西南19千米。面积78.8平方千米,人口0.8万,其中维吾尔族占84.5%,塔吉克族占12.9%,辖墩恰喀、墩恰喀荒地、霍吉来特、阿克塔木加依、 奥库尔塔木、拉依丹、桑、巴什阿其玛、阿亚格阿其玛9个行政村。
奎依巴格乡 1955年由叶城县划归泽普县,1961年成立奎依巴格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西南12.7千米。面积73平方千米,人口1万,其中维吾尔族占80.1%。叶尔羌河从境西流过,辖如苏勒艾日克、罕兰干、吉格代加依、亚勒古孜巴格、英艾日克、奎依巴格、萨依艾日克、阿拉恰其巴格、硝尔、皮亚、汗艾日克、坎拜尔、亚斯墩13个行政村。
阿克塔木乡 1955年由叶城县划归泽普县,1961年建阿克塔木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西南13千米。泽(普)奎(依巴格)公路过境,叶尔羌河绕境西北流过。面积60平方千米,人口0.5万,其中维吾尔族占83.9%,塔吉克族占11.1%,辖阿扎尔塔木、阔依其艾日克、阔勒图克艾日克、阿其克亚、阿克塔木、巴什托扎克其、奥吐拉托扎克其、阿亚格托扎克其8个行政村。
阿依库勒乡 1961年建阿依库勒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城西5.5千米。泽(普)奎(依巴格)公路过境,叶尔羌河沿乡西北界流过。面积59.2平方千米,人口1万,其中维吾尔族占75.8%,辖下乌其吐玛、皮羌其、库塔依、帕合特其、乌鲁克明、夏依旦、下翁热特、塔勒克其、上翁热特、阿合特其、库依巴格、上库勒干、阿依库勒、乌其吐玛14个行政村。
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 原属叶城县管辖,1955年划归泽普县。1954年成立塔吉克民族自治乡,后撤销,1985年建布依鲁克塔吉克族乡。位于县城南23千米。面积9.2平方千米,人口0.3万,其中塔吉克族占40%,维吾尔族占32.4%,汉族占28%,辖依斯其格、布依鲁克、图呼其3个行政村。
(本页根据《中国政区大典》整理,1997年左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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