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历史沿革

  1945年10月台湾正式归还。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考虑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将日本统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为八县,并将日本统治时期的11市改为9省辖市、2县辖市。其中:彰化市管辖区域:东为彰化市大竹区快官,位于东经120°37′17″;西为彰西区西门口,位于东经120°29′47″;南为大竹区快官,位于北纬24°2′6″;北为大竹区阿夷,位于北纬24°6′43″。本市四周东与乌日乡为邻,西接美镇、秀水乡,南与花坛、芬园二乡为界,北以大肚溪与大肚乡为界。面积为65.6947平方千米,人口54561人。管辖彰化、彰西、彰南、大竹等4区。市政府设于彰化市彰南区。
  1946年5月,彰化区(当时属台中县)驻地由彰化市南郭迁往鹿港。1950年7月1日,线西乡(当时属台中县)分出伸港乡。

  1950年台湾省调整各县市行政区域,其中台中县合彰化市,分为彰化、台中、南投三县。彰化县辖彰化市及彰化、员林、北斗三区,计1市(4区)25乡镇,435595人,面积1061.4649平方千米。县政府设于彰化市。  彰化县:管辖彰化市,及鹿港、和美、员林、溪湖、田中、北斗、二林等7镇,及线西、新港、福兴、秀水、花坛、芬园、大村、埔盐、埔心、永靖、社头、二水、田尾、埤头、芳苑、大城、竹塘、溪州等18乡,合计1市25乡镇,664887人,1061.4649平方千米。东为二水乡鼻子头,位于东经120°38′0″;西为大成乡下海墘厝,位于东经120°16′0″;南为二水乡南二水南方,位于北纬23°47′30″;北为新港乡新港北方,位于北纬24°10′45″。本县东接南投县,南连云林县,西临台湾海峡,北界台中县。
  1959年7月1日,新港乡更名为伸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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