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4年,明朝统治下,高雄曾经被划入两个州之一的万年州。进入清朝后,于1684年被划入凤山县,并且曾经将县治设在兴隆庄(今左营)。1920年9月,行政区域改革开始,日本殖民统治者除了将地名从“打狗”改为“高雄”外,还将该市划为“高雄郡高雄街”,隶属于高雄州;四年后废除高雄郡,直接将高雄街改设为“高雄市”,仍隶属于高雄州。
1945年10月台湾正式归还。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考虑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将日本统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为八县,并将日本统治时期的11市改为9省辖市、2县辖市。其中:高雄市在台湾本岛管辖区域:东为高雄市三民区狮头,位于东经120°24′13″;西为左营区桃子园,东经120°14′44″;南为旗津区中洲,位于北纬22°33′11″;北为楠梓区土库,位于北纬22°45′15″。本市的四周东与东南邻接高雄县大社、仁武、鸟松等3乡及凤山镇,西临海,南与高雄县小港乡毗连,北与高雄县桥头、梓官二乡为界。面积满潮时为113.7496平方千米,人口198062人。管辖的岛屿有新南群岛,东为南洋岛东端,位于东经115°53′;西为西鸟岛(又名鸟子峙)西端,位于东经111°53′;南为丸岛南端,位于北纬7°54′;北为北二子岛(又名双峙),位于北纬11°36′。主要岛屿有北二子岛、南二子岛、西青岛(又名红草峙)、三角岛(又名铁峙)、中小岛(又名南乙峙)、飞鱼岛、西鸟岛、丸岛。管辖旗津、前镇、连雅、前金、新兴、三民、盐埕、鼓山、左营、楠梓等10区。市政府于1945年11月8日正式成立,市政府设于高雄市盐埕区。
1950年台湾省调整各县市行政区域,其中高雄市行政区域照旧。高雄市管辖盐埕、鼓山、左营、楠梓、三民、新兴、前金、连雅、前镇、旗津等10区。人口212328人,面积113.7496平方千米。管辖区域:东为三民区狮头,位于东经120°20′5″;西为鼓山区寿山,东经120°15′0″;南为旗津区中洲,位于北纬22°33′5″;北为楠梓区土库,位于北纬22°45′0″。本市的四周:东接高雄县凤山镇、鸟松、仁武、大社各乡,西临台湾海峡,南接连高雄县凤山镇及小港乡,北与高雄县燕巢乡、桥头乡及梓官乡接壤。市政府设于盐埕区。
1952年1月1日,连雅区更名为芩雅区。1961年3月15日,芩雅区的顺昌里划归新兴区。
1979年7月1日,“行政院”将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与前镇区相邻,原本隶属于高雄县的小港乡也划归高雄市管辖改为小港区。1983年,位于南海的东沙岛与南沙太平岛,行政管理上也开始划归该市旗津区中兴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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