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历史沿革

简称“陕”,别称“秦”,省会西安市。陕西以陕原之西得名。西汉中叶,今陕西省辖区分属于司隶校尉部、朔方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和凉州刺史部。东汉时分属于司隶校尉部、并州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凉州刺史部和荆州刺史部。唐贞观元年(627年)分属于关内、山南两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属于京畿道、关内道、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

宋初设陕西路,为陕西得名的开始,后分设永兴军路,以军事鄜延、邠宁、环庆、秦凤、熙河五路设陕西五路经略使。元设陕西行省和陕西汉中道。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从元代开始,今陕南的大部分地区首次与关中、陕北连为一体,在一个省级政区管辖之下。明代的陕西省(布政使司),除辖有今陕西省全境外,还辖元代甘肃行省的东部;北界曾一度达到黄河。清代初年形成今陕西省辖境基本格局,陕北与内蒙古以长城为界。清代中叶以后,陕西省的北界遂向长城以北推移,形成今天的省界。

辛亥革命以后,今陕西省共设3道,即关中道、榆林道、汉中道。1928年以西安城区设立西安市,为省辖市。1930年撤销西安市,辖境划归长安县。1933年废除道的建置,以省统县;设立西京市,为中央直辖市。1936年至1939年间,在省县之间又陆续设立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陕西省共设置10个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1944年复设西安市,降为省辖市。1947年8月,西安升为直辖市,隶属于南京政府行政院。

1949年陕西省分设2行署区,12分区。陕北行署驻延安,辖榆林、绥德、黄龙3分区及延安、安塞、志丹、甘泉、延长、延川、子长、定边、靖边等9个行署直辖县;陕南行署驻南郑市(陕南未解放时曾暂驻湖北省郧阳。原湖北省所属郧县、郧西、竹山、竹溪、均县、房县等6县由陕南行署管辖,称两郧专区。1950年将两郧专区仍划回湖北省领导),辖商雒、安康、汉中3分区;关中的大荔、三原、邠县、咸阳、渭南、宝鸡6分区由原陕甘宁边区政府直接领导。西安市为中央直辖市。

1950年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市;西安市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撤销陕北行署区和黄龙、大荔、邠县、三原分区。陕西省直辖长安县(驻韦曲),分设咸阳、宝鸡、延安、绥德、榆林、商雒、安康、汉中等9专区;陕南行署仍保留,并直接领导汉中分区所属县、市。1951年,撤销陕南行署区,改设南郑专区;安康、商雒2专区均改由省直辖。

1952年,陕西省和西安市由西北行政委员会领导;由咸阳县析置咸阳市,为省辖市;撤销咸阳专区,咸阳、鄠县、铜川3县改由省直辖,富平、耀县、高陵、三原、泾阳5县划归渭南专区,栒邑、淳化、盩厔、兴平、醴泉5县划归宝鸡专区。1953年,宝鸡市、南郑市改由省直辖;南郑市改名为汉中市,南郑专区改称汉中专区。1954年,陕西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西安市由中央直辖市改为陕西省辖市。

1956年,撤销渭南、宝鸡、绥德3专区,将渭南专区所属高陵等18县,宝鸡专区所属兴平等18县及太白区改由省直接领导,原绥德分区所属各县并入榆林、延安2专区。1958年,撤销铜川县,改设铜川市,由省直接领导;汉中市划归汉中专署领导;撤销富平、耀县2县,并入铜川市;撤销宝鸡县和太白区,并入宝鸡市;撤销咸阳县,并入咸阳市;撤销泾阳、高陵、淳化3县,并入三原县;撤销白水、澄城2县,并入蒲城县;撤销郃阳县,并入韩城县;撤销朝邑县,并入大荔县;撤销潼关、华阴、华县3县,并入渭南县;撤销醴泉、永寿2县,并入乾县;撤销长武、栒邑2县,并入邠县;撤销岐山、麟游2县,并入凤翔县;撤销汧阳县,并入陇县;撤销武功、扶风2县,并入兴平县;撤销郿县,并入盩厔县。全省共撤销47县和黎坪、太白2区,合并后为5市、47县。

1960年,将原由省直辖的盩厔、邠县、兴平、乾县4县划归咸阳市领导,将陇县、凤翔2县和汉中专区的凤县划归宝鸡市领导。1961年,恢复武功等43县,复设宝鸡、咸阳、渭南3专区,将宝鸡、咸阳、铜川3市分别交由宝鸡、咸阳、渭南3专署领导,原由省直辖的三原县划归咸阳专区,渭南、蒲城、韩城、大荔4县划归渭南专区。1963年汉中市改为省辖市。1964年,商雒专区改名为商洛专区,盩厔县改名为周至县,郿县改名为眉县,醴泉县改名为礼泉县,郃阳县改名为合阳县,鄠县改名为户县,雒南县改名为洛南县,邠县改名为彬县,鄜县改名为富县,葭县改名为佳县,沔县改名为勉县,栒邑县改名为旬邑县,洵阳县改名为旬阳县,汧阳县改名为千阳县;撤销汉中市,设立汉中县。

1966年,铜川、宝鸡2市改由省直辖,将咸阳市划归西安市领导。1970年,原榆林、延安、宝鸡、咸阳、渭南、商洛、安康、汉中等8专区分别改为地区。1971年,撤销宝鸡地区,原宝鸡地区所属各县划归宝鸡市领导;将咸阳市划归咸阳地区领导。陕西省辖西安、铜川、宝鸡3市,榆林、延安、渭南、咸阳、汉中、安康、商洛等7地区。

1983年撤销咸阳地区,所辖各县划归咸阳市,为省辖市。1996年,改渭南地区为地级渭南市,改汉中地区为地级汉中市。1997年,改延安地区为地级延安市。1999年12月,改榆林地区为地级榆林市(2000年7月1日正式设立)。2000年6月,改安康地区为地级安康市(2001年元月1日正式设立)。2001年,改商洛地区为地级商洛市。

截至2014年末,陕西省辖10个地级市,25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79个县(合计10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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