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上海市行政区划

 1978年末,全市辖10个市辖区、10个县。

 黄浦区       虹口区       卢湾区       杨浦区
 徐汇区       普陀区       长宁区       闸北区
 南市区       静安区
 上海县(莘庄镇)  奉贤县(南桥镇)  嘉定县(城厢镇)  松江县(城厢镇)
 宝山县(城厢镇)  金山县(朱泾镇)  川沙县(城厢镇)  青浦县(城厢镇)
 南汇县(惠南镇)  崇明县(城桥镇)

◎1978年6月,将10个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为10个街道办事处。
◎1978年12月,设立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宝钢地区办事处,作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属区级,行使区政权的某些职能。辖有与宝钢建设有关的盛桥、月浦等居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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