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上海市行政区划

 1961年末,全市辖12个市辖区、10个县。

 黄浦区       虹口区       卢湾区       杨浦区
 徐汇区       普陀区       长宁区       闸北区
 南市区       静安区       吴淞区       闵行区
 上海县(莘庄镇)  奉贤县(南桥镇)  嘉定县(城厢镇)  松江县(城厢镇)
 宝山县(罗宝路)  金山县(朱泾镇)  川沙县(城厢镇)  青浦县(城厢镇)
 南汇县(惠南镇)  崇明县(城桥镇)

★1961年1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浦东县,并入川沙县、上海市黄浦区、南市区、杨浦区。
①将东昌路、崂山西路、张家浜三个街道划归黄浦区管辖。
②金桥、张桥、东沟、高南、高东、高桥、凌桥、严桥、杨思、洋泾等10个人民公社划入川沙县。
③将浦东大道以北,洋泾办事处大部分及其昌栈以东的沿江地带划归杨浦区,建立沪东街道办事处。
④将周家渡、塘桥地区划归南市区。
★1961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浙江省舟山县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1961年(一说1960年12月)上海县迁驻地由闵行镇至莘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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