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上海市行政区划

18区
黄浦区   新成区   虹口区   卢湾区   杨浦区
徐汇区   江宁区   普陀区   长宁区   邑庙区
蓬莱区   提蓝桥区  榆林区   东昌区   闸北区
东郊区   北郊区   西郊区

◎国务院1956年 2月9日批准,3月9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
1. 撤销上海市老闸区,并入黄浦区。区境范围:东至黄浦江,南至人民路、新开河路,西至西藏中路折延安东路至浙江南路,北至吴淞江。区境陆地面积增为2.29平方公里。合并后共有12个办事处,其名称不变。
2. 撤销上海市北站区,并入闸北区。闸北区和北站区合并成立闸北区,面积6.70平方公里。
3. 撤销上海市常熟区,并入徐汇区。面积13.42平方公里。区境东沿陕西南路肇嘉浜路折向日晖港与卢湾区为邻;西枕沪杭铁路,南濒黄浦江沿龙华路、中山路与市郊分界;北沿淮海西路、兴国路、华山路、长乐路与长宁区、静安区接壤。
4. 撤销上海市北四川路区,并入虹口区。
5. 撤销上海市嵩山区,并入卢湾区、邑庙区。合肥路由东向西,至黄陂南路向北至复兴中路向西,马当路折向北经连云路达延安中路作为分界线。东北以商业为主,并入邑庙区;西南以工业为主,并入卢湾区。同时,原蓬莱区复兴东路以北、方浜西路以南、西藏南路以东、中华路以西一小块地段划归邑庙区。
6. 撤销上海市静安区,并入新成区、长宁区。以常德路、富民路为界,东境并入新成区,西境并入长宁区。长宁区境向东扩到静安区静安寺地区:常德路折富民路以西,武定西路折梵皇渡路、新闸路以南,华山路折长乐路以北地区。同时,区境向西扩到新泾区天山新村和苏北里、天原一村地区:吴淞江以南,薛家厍东侧折天山路、古北路、仙霞路、伊犁路、虹桥路、中山西路以东,沪杭铁路徐虹支线以北地区。
7. 撤销上海市高桥区、洋泾区、杨思区,合并设立东郊区。
8. 撤销上海市江湾区、吴淞区、大场区,合并设立北郊区。
9. 撤销上海市真如区、新泾区、龙华区,合并设立西郊区。其范围东至普陀区,以梅陇路至沪宁铁路接天山路等至沪杭铁路,中山西路至龙华港及黄浦江为界;南至长桥港接春申塘港;西至松江县竹港以及青浦县小涞港接诸翟镇以西高样巷、王家桥、李家坟、南虬江为界;北至大龙港、走马塘、新泾港界河接大申泾、长浜、龙珠江接陇山路为止。同时,三区46乡5镇合并为15乡5镇。面积173.25平方公里,土地259873亩。区人民委员会设于哈密路1330号,当月15日办公。
10. 原属新泾区的第一办事处的全部辖地及第二办事处的一部分辖地划归长宁区,其余和龙华、真如两区并为西郊区。
11. 原属北四川路区的谈家宅一带农田划归北郊区。
◎北郊区的长白、控江、黄兴、马桥、凤城、打虎山、江浦、四平8个办事处分别划归杨浦区和榆林区管辖。(1956年3月)
◎邑庙区人民委员于迁至人民路841号(原邑庙公安分局旧址)( 1956年3月)
◎撤销上海市水上区。东黄浦江和苏州河两水域的中线以西,以南归黄浦区管理。(1956年6月)注:另一说法:水上地区工作划归黄浦区暂时负责。1957年4月,水上地区分别划入邻近的黄浦、虹口、闸北、普陀、蓬莱、卢湾、杨浦、东昌、东郊、西郊、北郊11个陆上区管辖。
◎虹口区的广灵四路以北谈家宅地块划给北郊区,但广灵新村仍属虹口区管辖。
◎杨浦区境扩大,北界推至走马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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