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历史沿革

因周围地形平坦而得名为平原邑,秦代(前221年)以平原邑置平原县。据《尔雅》:“大野曰平,广平曰原,县西有平原津。”据《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矣。”北齐天保二年(551)平原治所由张店迁今址。1949年平原县隶属德州专区,1956年撤销恩县,将其东部划归平原县,建制曾改属聊城专区。1961年复归德州专区。今为德州市辖县。

1992年10月4日,将平原县的王村店乡划归德州市管辖。1996年5月3日,撤销王杲铺乡,设立王杲铺镇(鲁政函民字[1996]20号)。

1996年,平原县面积1028平方千米,人口42.3万人。辖5个镇、13个乡:平原镇、恩城镇、腰站镇、王凤楼镇、王杲铺镇、炉坊乡、寇家坊乡、张华乡、王庙乡、苏集乡、林庄乡、前曹乡、王打卦乡、十里铺乡、张士府乡、坊子乡、三唐乡、尹屯乡。县政府驻平原镇。

1998年7月28日,撤销张华乡,设立张华镇(鲁政函民字[1998]18号)。调整后,平原县辖6个镇、12个乡:平原镇、恩城镇、王风楼镇、腰站镇、王杲铺镇、张华镇、芦坊乡、王大卦乡、三唐乡、坊子乡、张士府乡、前曹乡、尹屯乡、寇坊乡、林庄乡、王庙乡、苏集乡。

2000年6月15日,撤销寇家坊乡、炉坊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平原镇;撤销张士府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王凤楼镇;撤销前曹乡、尹屯乡、林庄乡,合并设立前曹镇,前曹镇人民政府驻原前曹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十里铺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恩城镇;撤销王庙乡、苏集乡,合并设立王庙镇,王庙镇人民政府驻原王庙乡人民政府驻地。至此,平原县辖8个镇、3个乡。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平原县常住总人口439701人,其中:平原镇96800人,王风楼镇51206人,前曹镇52459人,恩城镇56244人,王庙镇34489人,王杲铺镇31177人,张华镇21615人,腰站镇24302人,坊子乡27692人,王打卦乡23669人,三唐乡20048人。

2007年末,平原县总面积1047平方千米。总人口45.3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64万人,人口城镇化率40%。有少数民族24个,6015人。辖13个乡(镇)、2个办事处:龙门街道、桃园街道、王风楼镇、前曹镇、恩城镇、王庙镇、王杲铺镇、张华镇、腰站镇、坊子乡、王打卦乡、三唐乡。共有878个行政村(居委会)。

2010年,撤销王打卦乡,设立王打卦镇。至此,全县辖2个街道、8个镇、2个乡:龙门街道、桃园街道、王风楼镇、前曹镇、恩城镇、王庙镇、王杲铺镇、张华镇、腰站镇、王打卦镇、坊子乡、三唐乡。县政府驻龙门街道。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平原县常住总人口442948人,其中:龙门街道85793人,桃园街道27872人,王凤楼镇51959人,前曹镇47909人,恩城镇54104人,王庙镇33340人,王杲铺镇28533人,张华镇25195人,腰站镇26420人,王打卦镇22430人,坊子乡19013人,三唐乡203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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