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行政区划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辖13个县。州政府驻马尔康县。
 汶川县(威州镇)   理县(杂谷脑镇)   茂县(凤仪镇)    松潘县(进安镇)
 九寨沟县(永乐镇)  金川县(金川镇)   小金县(美兴镇)   黑水县(芦花镇)
 马尔康县(马尔康镇) 壤塘县(壤柯镇)   阿坝县(阿坝镇)   若尔盖县(达扎寺镇)
 红原县(邛溪镇)
甘孜藏族自治州 辖18个县。州政府驻康定县。
 康定县(炉城镇)   泸定县(泸桥镇)   丹巴县(章谷镇)   九龙县(呷尔镇)
 雅江县(河口镇)   道孚县(鲜水镇)   炉霍县(新都镇)   甘孜县(甘孜镇)
 新龙县(茹龙镇)   德格县(更庆镇)   白玉县(建设镇)   石渠县(尼呷镇)
 色达县(色柯镇)   理塘县(高城镇)   巴塘县(夏邛镇)   乡城县(香巴拉镇)   
 稻城县(金珠镇)   得荣县(松麦镇)
凉山彝族自治州 辖1个县级市、15个县、1个自治县。州政府驻西昌市。
 西昌市(北城街道)
 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          盐源县(盐井镇)   德昌县(德州镇)
 会理县(城关镇)   会东县(会东镇)   宁南县(披砂镇)   普格县(普基镇)
 布拖县(特木里镇)  金阳县(天地坝镇)  昭觉县(新城镇)   喜德县(光明镇)  
 冕宁县(城厢镇)   越西县(越城镇)   甘洛县(新市坝镇)  美姑县(巴普镇)
 雷波县(锦城镇)

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2012年2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江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川府函[2012]34号)同意开江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新宁镇淙城街9号迁至新宁镇橄榄大道1号。
★2012年9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邑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迁移的批复》(川府函[2012]196号)同意大邑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晋原镇北街57号迁至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仁和镇攀枝花大道南段1446号迁至仁和镇迤沙拉大道1666号。
★2012年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雅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函[2012]264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名山县,设立雅安市名山区,以原名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名山区的行政区域。名山区人民政府驻蒙阳镇茶都大道481号。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达县撤销南外镇建制,设置三里坪、翠屏街道办事处,分别驻三里坪、民乐街555号。三里坪街道办事处辖原南外镇的梧桐梁等5个社区和三里坪等6个村所属行政区域,翠屏街道办事处辖原南外镇的草街子等6个社区和杨柳等8个村所属行政区域。(2013年11月29日正式实施)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屏山县撤销新发乡,新建屏山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农,辖原新发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荥经县撤销龙苍沟乡,设立龙苍沟镇,镇人民政府驻快乐村,辖原龙苍沟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县撤销普安乡,新建普安镇,镇人民政府驻周坝村,辖原普安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德昌县撤销麻栗乡和银鹿乡,设立麻栗镇,镇人民政府驻民主村麻栗场,辖原麻栗乡和银鹿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石渠县撤销俄多玛乡,设立色须镇,镇人民政府驻色洞村,辖原俄多玛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仁寿县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镇人民政府驻南华社区南华街,辖原观寺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红原县撤销瓦切乡,设立瓦切镇,镇人民政府驻德香村,辖原瓦切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丹巴县撤销巴底乡,设立巴底镇,镇人民政府驻齐鲁村,辖原巴底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源县撤销万工、青富、市荣、白岩、桂贤、富春、大岭、大堰、两河、建黎、富泉和唐家等12个乡建制,扩大13个乡镇行政区域。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8个镇、32个乡调整为10个镇、20个乡(其中5个少数民族乡)。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射洪县从太和镇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平安和子昂2个街道办事处。平安街道办事处驻太和大道北段42号,辖原太和镇的清家堰等8个社区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子昂街道办事处驻太和大道南段23号,辖原太和镇的衙署等14个社区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太和镇人民政府驻武安场,辖香樟社区和花土地等9个村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遂宁市安居区从安居镇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柔刚街道办事处。柔刚街道办事处驻兴贸西路9号,辖解元等12个社区和锦绣等1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安居镇人民政府驻梧桐南路3号,辖红岩嘴等2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会理县撤销绿水乡,设立绿水镇,镇人民政府驻坪庄村,辖原绿水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云甸乡,设立云甸镇,镇人民政府驻沙元村,辖原云甸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新发乡,设立新发镇,新发镇人民政府驻新铺子村,辖原新发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会东县撤销新马、洛佐和鹿鹤村3个乡,设立乌东德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新马乡麻栎村,辖原新马、洛佐和鹿鹤村3个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姜州和中心2个乡,设立姜州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姜州乡姜州村,辖原姜州和中心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渠县渠北乡所辖前锋、庆丰、流江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渠江镇管辖。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兴文县撤销五星乡,设立五星镇,镇人民政府驻麻园村,辖原五星乡所属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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