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历史沿革

因县南有盐井河,故名。一说因县有盐井,盐源丰盛为名。清代《盐源县志》对县名的诠释为:“盐之云者,于食货重富民之政;源之云者,为若绳(“若”指若水,今雅砻江;“绳”指绳水,今金沙江)”。

汉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置越西郡定笮县。历代县名几经变异。唐初为昆明县,唐中为香城郡。宋时为大理地方政权所据,名贺头甸。元为润盐州、柏兴府,明为盐井卫。清雍正六年(1728年,一说雍正七年)改盐井卫为盐源县。民国初属四川十八行政督察区,1939年属西康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50年属西昌地区。1952年将盐源县的原木里宣抚司辖地划出成立木里藏族自治县,盐中区划归西昌市管辖。1964年改盐源县为盐源彝族自治县,1978年复名盐源县。

1996年,盐源县辖8个镇、25个乡:盐井镇、卫城镇、梅雨镇、平川镇、黄草镇、白乌镇、泸沽湖镇、树河镇、双河乡、干海乡、下海乡、棉桠乡、博大乡、桃子乡、前所乡、梅子坪乡、巴折乡、阿萨乡、右所乡、大坡蒙古族乡、长柏乡、洼里乡、沃底乡、金河乡、盖租乡、大河乡、盐塘乡、田湾乡、藤桥乡、大草乡、甘塘乡、马鹿乡、德石乡。县政府驻盐井镇。

2004年,盐源县辖8个镇(盐井、平川、卫城、梅雨、黄草、白乌、泸沽湖、树河)、25个乡(双河、干海、下海、棉垭、博大、桃子、前所、巴折、阿萨、右所、长柏、洼里、沃底、金河、盖租、大河、盐塘、田湾、藤桥、大草、甘塘、马鹿、德石、巫木、梅子坪)、1个民族乡(大坡蒙古族)。

2016年,四川省政府(川府民政〔2016〕6号)批复同意:撤销巴折乡、阿萨乡,设立官地镇,以原巴折乡、阿萨乡的行政区域为官地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篾丝萝村;撤销德石乡,将原德石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田湾乡管辖,田湾乡人民政府驻沿江村;撤销马鹿乡,将原马鹿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藤桥乡管辖,藤桥乡人民政府驻荞地村;撤销干海乡,将原干海乡鱼脊、蔡家坪、盐河、拦河4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盐井镇管辖,盐井镇人民政府驻太平村,将原干海乡龙塘、滑泥、十五股、马场、柳树5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下海乡管辖,下海乡人民政府驻下海村。

2017年12月25日,四川省政府(川府民政〔2017〕27号)批复同意:撤销梅子坪乡,设立梅子坪镇,并将洼里乡手爬村、官地镇马丝骡村和巴折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梅子坪镇管辖,梅子坪镇政府驻甘家沟村;将平川镇灰折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官地镇管辖。

2019年末,全县辖10个镇、19个乡、1个自治乡(合计30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盐井镇、卫城镇、梅雨镇、白乌镇、树河镇、黄草镇、平川镇、泸沽湖镇、宜地镇、梅子坪镇、双河乡、下海乡、棉垭乡、甘塘乡、藤桥乡、田湾乡、大河乡、盐塘乡、大草乡、博大乡、金河乡、右所乡、长柏乡、桃子乡、盖租乡、前所乡、沃底乡、大坡蒙古族乡、洼里乡、巫木乡。共有18个居委会、251个村委会。县政府驻盐井镇政府街56号。

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川府民政〔2020〕7号)批复同意盐源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盐井镇、双河乡,设立盐井街道,以原盐井镇太平街社区、政府街社区、润盐东街社区、水草坝村、菜园子村、盐灶村、太安村、太平村、鱼脊梁村和原双河乡潘家坝村、黄沙沟村、凤凰山村(3、4、5、6、7、8、10组)、五洞桥村(1至6组)所属行政区域为盐井街道的行政区域,盐井街道办事处驻润盐东街社区金州路63号。 (二)撤销大河乡,设立润盐镇,以原大河乡和原双河乡杨柳桥村、凤凰山村(1、2、9组)、五洞桥村(7至11组)、小堡子村、古柏村、杨柳塘村及原盐井镇花碉村、三根桥村,蔡家坪村、盐河村、拦河村、大槽村、公母山村、刘家坪村、泡尔湾村、龙口河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润盐镇的行政区域,润盐镇人民政府驻杨柳塘村双河路1号附1号。 (三)撤销长柏乡、盖租乡,设立长柏镇,以原长柏乡和原盖租乡格洼村、碧基村、三家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长柏镇的行政区域,长柏镇人民政府驻长柏村长柏路117号。 (四)撤销前所乡,将原前所乡和原盖租乡盖租村、阿石村、回项村、马扎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泸沽湖镇管辖,泸沽湖镇人民政府驻多舍村喇达街99号。 (五)撤销桃子乡、大草乡,设立甲米镇,以原桃子乡和原大草乡挤瓜瓜村、水简坪村、大草坝村、沙拉地村、麦架坪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甲米镇行政区域,甲米镇人民政府驻简坪村上甲米路2号。 (六)撤销棉桠乡,设立棉桠镇,以原棉桠乡和原大草乡白杨坪村、石花村、牦牛山牧场所属行政区域为棉桠镇的行政区域,棉桠镇人民政府驻木邦营村奋进路1号。 (七)撤销盐塘乡、博大乡,设立盐塘镇,以原盐塘乡和原博大乡几波村、马道子村、甘生村、砖楼村、西沟村所属行政区域为盐塘镇的行政区域,盐塘镇人民政府驻砖楼村政府路1号。 将原博大乡红岩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梅雨镇管辖,梅雨镇人民政府驻梅雨社区政府街15号。 (八)撤销金河乡,设立金河镇,以原金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金河镇的行政区域,金河镇人民政府驻温泉村金河路1号。 (九)撤销下海乡,设立龙塘镇和兴隆镇,以原下海乡上海村、龙泉村、下海村、沙坝村、清水村、二道沟村、龚家沟村、龙塘村、滑泥村、马场村、十五股村所属行政区域为龙塘镇的行政区域,龙塘镇人民政府驻下海村兴隆路1号。 以原下海乡兴隆社区、焦桐社区、龙洞湾社区、果场社区、金竹林社区、青苹果社区、百果园社区、索玛花社区、安康社区、语录塔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兴隆镇的行政区域,兴隆镇人民政府驻焦桐社区银杏街1号。 将原下海乡柳树湾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梅雨镇管辖,梅雨镇人民政府驻梅雨社区政府街15号。 (十)撤销巫木乡,将原巫木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草镇管辖,黄草镇人民政府驻黄草坝村政府路1号。 (十一)撤销甘塘乡,将原甘塘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树河镇管辖,树河镇人民政府驻白岭岗村树河中街66号。

至此,全县辖1个街道、17个镇、5个乡、1个自治乡(合计24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盐井街道、卫城镇、梅雨镇、白乌镇、树河镇、黄草镇、平川镇、泸沽湖镇、宜地镇、梅子坪镇、润盐镇、长柏镇、甲米镇、棉桠镇、盐塘镇、金河镇、龙塘镇、兴隆镇、藤桥乡、田湾乡、右所乡、沃底乡、大坡蒙古族乡、洼里乡。县政府驻盐井街道政府街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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