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四川省行政区划

乡镇一级行政区划变更情况(部分调整具体内容见本站相应页面)

  2006年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号)批准:同意江油市撤销北城乡建制,将原北城乡的龙井、兴隆、云顶3个村和白石村的第五、六、七、八村民小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永胜镇管辖,将原北城乡的白衣、柳林、代东、大坪、观雾、小河6个村和白石村的第三村民小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武都镇管辖。
  2006年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号)批准:同意荣经县宝峰乡、民建乡改建为宝峰彝族乡、民建彝族乡,同意民建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由竹阳村迁移至建乐村。
  2006年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5号)批准:同意旌阳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即由原来的18个镇、2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1个镇、1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城区乡和东河、景福、袁家、东泰、孟家、通江、寿丰7个镇建制。二、扩大8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将原东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八角井镇。将原景福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天元镇。将原通江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双东镇。将原孟家镇的五四、文化、富贵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德新镇。将原寿丰镇的桂花、白莲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中镇。将原寿丰镇的白蜡、福兴、小河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和新镇。将原袁家、东泰2个镇及孟家镇的绵河、仙桥、红台、金相、新原、孟家店、大坝等7个村和孟家场镇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黄许镇。将原孟家镇的高地、大同2个村,寿丰镇的新沟、刁桥、高槐、石板、宝华5个村和寿丰场镇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旌阳乡。将原城区乡的秦宓、北光、三圣、莲池、金螺5个村和原乡饲养场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城北街道办事处。将原城区乡的红雨、鹿鹤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城南街道办事处。将原城区乡的千佛、宝峰、东升、工农4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工农街道办事处。三、旌阳乡更名为东湖乡。
  2006年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6号)批准:同意彭州市将丹景山镇万安村划归隆丰镇管辖。
  2006年3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9号)批准:同意泸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泸县辖区19个镇。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龙脑桥、青龙、雨坛、顺河、玉河5个镇。二、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龙脑桥、青龙2个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福集镇。将原雨坛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方洞镇。将原顺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得胜镇。将原玉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玄滩镇。
  2006年3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0号)批准:同意雅安市雨城区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12个镇、12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2个镇、6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李坝、北郊、陇西、周河、和龙、香花6个乡建制。二、扩大5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将原北郊、陇西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姚桥镇。将原和龙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大兴镇。将原香花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草坝镇。将原李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孔坪乡。将原周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望鱼乡。将姚桥镇的檬子、姚桥、汉碑、土桥、沙湾5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青江街道办事处。三、姚桥镇更名为北郊镇。
  2006年3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1号)批准:同意屏山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屏山县辖16个乡镇。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清凉、龙桥、大桥、安全、冒水5个乡。二、扩大5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清凉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屏山镇。将原龙桥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安镇。将原大桥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市镇。将原安全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中都镇。将原冒水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清平彝族乡。三、屏山镇更名为锦屏镇。
  2006年4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2号)批准:同意什邡市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20个镇调整为14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方亭、皂角、云西、民主、四平、灵杰、龙居7个镇。二、新建1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将原云西、民主2个镇所属行政区域合并设置师古镇。将原方亭镇所属行政区域改建为方亭街道办事处。将原皂角镇所属行政区域改建为皂角街道办事处。三、扩大3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灵杰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洛水镇。将原四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南泉镇。将原龙居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湔底镇。四、湔底镇更名为湔氐镇。
  2006年4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3号)批准:同意广汉市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20个镇、4个乡调整为17个镇、2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双泉、东南2个乡和广兴、万福、三星3个镇。二、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双泉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连山镇。将原广兴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向阳镇。将原万福镇、东南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丰镇。将原三星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南兴镇。
  2006年4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4号)批准:同意罗江县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14个镇、1个乡调整为10个镇。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万安乡和大井、广富、回龙、德安4个镇。二、扩大5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万安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罗江镇。将原大井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金山镇。将原广富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略坪镇。将原回龙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鄢家镇。将原德安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盛镇。三、罗江镇更名为万安镇。文星镇更名为调元镇。
  200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5号)批准:同意中江县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33个镇、24个乡调整为29个镇、16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原由市县批准设置的凯江、南华、龙台、仓山 4个片区工委应予以撤销。二、撤销坭金、中兴、李都、南渡4个镇和双凤、石庙、会棚、柏林、骑龙、宝塔、华实、谭受8个乡。三、扩大11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坭金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东北镇。将原双凤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永太镇。将原石庙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回龙镇。将原南渡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南华镇。将原中兴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辑庆镇。将原会棚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富兴镇。将原柏林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龙台镇。将原骑龙、宝塔、华实3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仓山镇。将原李都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冯店镇。将原谭受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永丰乡。将富兴镇的天台村、永太镇的龙泉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瓦店乡。
  2006年5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东坡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川府民政[2006]16号)批准:同意同意东坡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将象耳镇的快乐、崇义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惠街道办事处管辖。同意东坡区增设苏祠街道办事处,辖芙蓉路、环湖中路、为民巷、小北街、大北街、下西街、桂香街、大东街、学道街、下大南街、东郊、白虎滩、金龙、上游14个社区,办事处驻金鑫街115号。
  2006年5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19号)批准:同意南溪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南溪县辖15个乡镇。撤销金竹乡,将原金竹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罗龙镇。罗龙镇人民政府驻罗龙场。
  2006年5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0号)批准:同意筠连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筠连县辖18个乡镇。具体批复如下:一、 撤销大乐、解放2个乡。二、 扩大2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解放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落木柔镇。将原大乐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武德乡。三、落木柔镇更名为大雪山镇。
  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2号)批准:同意撤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和赵场两个镇建制,原来两镇所属的行政区域实行街道办事处(象鼻)管理体制,由宜宾市按照规定程序自行批复。
  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兴文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川府民政[2006]24号)同意兴文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3号)批准:同意长宁县与江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具体批复如下:一、将江安县万里镇和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的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县管辖。二、同意长宁县撤销万岭、万里2镇。三、将万岭、万里2镇和原江安县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的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竹海镇。竹海镇人民政府驻相岭场。
  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5号)批准:同意长宁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长宁县辖19个乡镇。撤销官兴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龙头镇。龙头镇人民政府驻龙头场。
  2006年6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8号)批准:同意金堂县将白果镇的石心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淮口镇管辖。
  2006年6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9号)批准:同意绵竹市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24个镇、2个乡调整为19个镇、2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武都、五福、齐福、清道、观鱼5个镇。二、扩大5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武都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汉旺镇。将原观鱼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市镇。将原清道、齐福2个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孝德镇。将原五福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富新镇。将东北镇的茂泉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剑南镇。
  200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仪陇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仪陇县辖58个乡镇。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银山、果山、环山、来苏、化马、马路、铁山、凉垭、磨盘、安乐、碑垭、歧山、新城13个乡。二、扩大11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银山、果山、环山3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政镇。将原来苏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回春镇。将原化马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金城镇。将原马路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日兴镇。将原铁山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马鞍镇。将原凉垭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立山镇。将原磨盘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永乐镇。将原安乐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保平镇。将原碑垭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复兴镇。
  2006年6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7号)批准:同意蓬安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蓬安县辖39个乡镇。具体批复如下:一、锦屏、巨龙、金溪、徐家、河舒、罗家、兴旺7个区委、督导组,由南充市自行撤销。二、撤销马回、白玉、中华、向东、万和、黄坪、金马7个乡和相如街道办事处。三、扩大6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白玉乡和相如街道办事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周口镇。将原向东、万和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金溪镇。将原中华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罗家镇。将原黄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徐家镇。将原马回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长梁乡。将原金马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金甲乡。四、周口镇更名为相如镇。
  2006年6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0号)批准:同意南充市嘉陵区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和南充市嘉陵区与高坪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南充市嘉陵区辖42个乡镇。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李渡、金凤、安平、大通、龙蟠、金宝、西兴、火花8个工作委员会,由南充市自行发文。二、撤销火花镇和羊口、和平、巨石、龙池、大树5个乡。三、扩大6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羊口乡的土地梁、会龙桥、羊口、张家桥、枣垭寺5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李渡镇。将原羊口乡的宝山、楼房沟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河西乡。将原和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金凤镇。将原巨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安平镇。将原龙池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大通镇。将原大树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木老乡。四、原火花镇所属行政区域实行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由南充市按照规定程序自行批复。五、同意调整南充市高坪区和嘉陵区之间的部分行政区域。将南充市高坪区青居镇联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陵区文峰镇管辖;将南充市高坪区溪头乡江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陵区河西乡管辖。
  2006年6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1号)批准:同意南充市高坪区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南充市高坪区辖3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二家、小佛、天峰3个乡和高坪镇。二、扩大2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二家、天峰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东观镇。将原小佛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浸水乡。三、原高坪镇改为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由南充市按照规定程序自行批复。
  2006年6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2号)批准:同意营山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营山县辖53个乡镇。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城郊、骆市、小桥、玲珑、老林、消水、双流、新店、星火、回龙、绿水11个督导室。二、撤销封窦、铁顶、沿码、琵琶、文殊、联升、陡坑、金堂、盐井9个乡和北城、南城2个街道办事处。三、扩大10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北城街道办事处的东城、中城、绥山、北城、西月湖5个社区和原封窦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朗池镇。将原北城街道办事处的化育桥、东城社区2个居委会和南城街道办事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城南镇。将原铁顶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小桥镇。将原沿码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骆市镇。将原琵琶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消水镇。将原文殊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绿水镇。将原联升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星火镇。将原金堂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双流镇。将原陡坑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灵鹫镇。将原盐井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东升镇。
  2006年6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3号)批准:同意同意将华鉴市瓦店乡更名为红岩乡。
  2006年7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4号)批准:同意将崇州市万家镇更名为文井江镇。
  2006年7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5号)批准:同意合江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合江县辖27个乡镇。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天堂坝、锁口2个乡。二、扩大福宝、九支2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天堂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福宝镇。将原锁口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九支镇。
  2006年7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6号)批准:同意将崇州市苟家乡更名为鸡冠山乡。
  2006年7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7号)批准:同意西充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西充县辖44个乡镇(其中15个镇,29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晋新、太平、义兴、槐树、双凤、多扶6个区工委。二、撤销观音、木角、群德3个乡。 三、扩大2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观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晋城镇。将原群德、木角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常林乡。
  2006年7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8号)批准:同意南部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南部县辖72个乡镇(其中31个镇,41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河东、楠木、盘龙、王家、东坝、定水、黄金、建兴、伏虎、大桥、升钟、大坪12个区工委。二、撤销董家、水音、凤台、高云、义丰、龙凤6个乡。三、扩大5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董家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富利镇。富利镇人民政府驻富利场。将原水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黄金镇。黄金镇人民政府驻黄金场。将原凤台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定水镇。定水镇人民政府驻定水场。将原高云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盘龙镇。盘龙镇人民政府驻盘龙场。将原义丰、龙凤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建兴镇。建兴镇人民政府驻建兴场。
  2006年7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39号)批准:同意南充市顺庆区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南充市顺庆区辖20个乡镇(其中8个镇,12个乡)和8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黄金、鱼龙2个乡。二、扩大共兴、潆溪2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黄金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共兴镇。共兴镇人民政府驻共兴场。将原鱼龙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潆溪镇。潆溪镇人民政府驻潆溪场。三、新设和平路街道办事处,辖原北城街道办事处的花园坝、和平路2个社区和舞凤街道办事处的舞凤山社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的设置,由南充市按程序自行审批。
  2006年7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0号)批准:同意叙永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叙永县辖25个乡镇〔其中11个镇,14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高峰乡。二、扩大白腊苗族乡行政区域。将原高峰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白腊苗族乡。白腊苗族乡人民政府驻麻元村。
  2006年7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1号)批准:同意荥经县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2个镇、23个乡调整为2个镇、19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石桥、庙岗、凰仪、石龙4个乡。二、扩大5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六合乡的青华村、庙岗乡的唐家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严道镇。严道镇人民政府驻同心村。将原石桥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花滩镇。花滩镇人民政府驻花滩村。将原凰仪乡的崃麓、楠坝村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安靖乡。安靖乡人民政府驻靖口村。将原凰仪乡的杨湾、鱼泉、岗上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石滓乡。石滓乡人民政府驻快乐村。将原石龙乡和原庙岗乡的山河、庙岗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复顺乡。复顺乡人民政府驻上坝村。三、2个乡更名。石滓乡更名为龙苍沟乡。复顺乡更名为新添乡。
  2006年7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2号)批准:同意天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2个镇、20个乡调整为2个镇、13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和源、青石、前阳、大寨、永盛、大河、铜厂7个乡。二、扩大8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和源乡及大坪乡的破磷村、乐英乡的乐坝村、多功乡的切山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始阳镇。始阳镇人民政府驻兴中村。将原青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小河乡。小河乡人民政府驻秋丰村。将原前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场乡。新场乡人民政府驻永兴村。将原大寨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仁义乡。仁义乡人民政府驻永兴村。将原永盛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华乡。新华乡人民政府驻永安村。将原大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思经乡。思经乡人民政府驻思经村。将原铜厂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兴业乡。兴业乡人民政府驻峡口村。将原乐英乡的仁义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多功乡。多功乡人民政府驻多功村。
  2006年7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宝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川府民政[2006]43号):同意宝兴县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3个镇、8个乡调整为3个镇、6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民治、中坝2个乡。二、扩大2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民治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盐井乡。将原中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灵关镇。三、盐井乡更名为蜂桶寨乡。
  2006年8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4号)批准:同意古蔺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古蔺县辖26个乡镇(其中12个镇,14个乡)。具体批复如下:一、撤销玉田、建新2个乡和乌龙苗族乡。二、扩大7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将原玉田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古蔺镇。将原乌龙苗族乡乐园村和前丰村的1、2、6、7、8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箭竹苗族乡。将原乌龙苗族乡前丰村的3、4、5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大寨苗族乡。将原建新乡的柳沟和茶园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马嘶苗族乡。将原建新乡的环路和兰花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马蹄乡。将椒园乡和平村的6、7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观文镇。将观文镇建设村的5、6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护家乡。
  2006年9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5号)批准:同意汉源县富泉等4个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具体批复如下:将富泉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兰加村迁到大农村。将市荣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四农村迁到富塘村。将万工乡人民政府驻地由下堰村迁到万场村。将小堡藏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团结村迁到丁家村。
  2006年9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6号)批准:同意石棉县丰乐等4个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具体批复如下:将丰乐乡人民政府驻地由红岗村迁到三星村。将宰羊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坪阳村迁到碾子村。将迎政乡人民政府驻地由八牌村一组(海拔851米以下) 迁到八牌村一组庙子(海拔851米以上)。将永和乡人民政府驻地由玉龙村迁到白马村。
  2006年9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47号)批准:同意双流县撤销华阳、中和两镇建制,原两镇所属行政区域分别实行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
  2006年9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50号)批准:同意石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具体批复如下:一、新建棉城街道办事处。辖原新棉镇的新街、老街、西区、岩子4个社区和原四川石棉矿的川棉、广元堡、川心店、草八排4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棉城街道办事处驻川棉社区。二、新棉镇辖城北、东区、礼约、顺河、向阳、安靖6个村所属行政区域。新棉镇人民政府驻地由老街社区居委会迁至城北村。三、石棉县人民政府驻地名称由新棉镇彩虹路9号变更为棉城街道办事处彩虹路9号。
  2006年9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51号)批准:同意万源市撤销临河乡,将原临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大竹镇。调整后,万源市辖52个乡镇(其中12个镇、40个乡)。
  2006年,荥经县撤销石桥、庙岗、凰仪、石龙4个乡,复顺乡更名为新添乡,石滓乡更名为龙苍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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