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又作高鲁木斯、郭里峁、噶尔穆)是蒙古语译音,意为“河流密集的地方”“河流众多”。古为羌地,自东晋至清历属吐谷浑、威定县、吐蕃王国、角厮罗政权、吐蕃等处宣慰司、曲先卫、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
民国十八年(1929年)青海建省后属都兰县、通新设置局。1953年12月原都兰县郭里峁哈萨克族自治区改称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驻格尔木,相当于区级)。1956年成立噶尔穆临时工委(一说:1956年3月1日成立了格尔木工作委员会,为县级领导机构)。
1960年11月1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5次会议批准设格尔木市(撤销格尔木工作委员会,以原格尔木工作委员会的部分地区设立格尔木市)。1964年,撤销唐古拉山工作委员会(原驻温泉,1959年迁驻托托河沿),并入格尔木市。
1965年3月27日,撤销格尔木市,改设格尔木县。1980年6月14日复设格尔木市。格尔木市仍隶属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管辖,为副地级市。1992年设立省计划单列市。
1980年6月14日改县建市后,设立3个街道办事处。1988年底共有7个基层政权机构,即昆仑路、金峰路、河西3个办事处和唐古拉山、乌图美仁、大格勒、郭勒木德4个乡,24个居民委员会和28个村(牧)民委员会。1992年成立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2002年升格时隶属格尔木市管理)。1999年末,面积12.4万平方千米,人口90173人(根据青海省志),辖3个街道、4个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格尔木市总人口135897人,其中:昆仑路街道38214人,金峰路街道26567人,河西街道27417人,郭勒木德乡15771人,大格勒乡2106人,乌图美仁乡1808人,唐古拉山乡1880人,格尔木铁路12249人,格尔木农场9883人。
2001年8月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函[2001]81号文批复:格尔木市设立东城行政委员会、西城行政委员会和察尔汗行政委员会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与此同时,青政函[1997]21号文件停止执行。
2002年增设了两个街道(黄河路街道、西藏路街道),三个副县级工行委(东城区工行委、西城区工行委、察尔汗工行委)。格尔木市共有24个社区、38个村(牧)民委员会。2003年末总人口10.7万人。
2005年,格尔木市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撤销郭勒木德乡,设立郭勒木德镇,镇政府驻地和镇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2、撤销唐古拉山乡,设立唐古拉山镇,镇政府驻地和镇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